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 肖胜方
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高度重视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广东律师充分利用改革开放的先发优势、毗邻港澳和东盟的地理优势,一直走在全国涉外法律服务的前列。近年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的提出,更为广东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广东律师不断创新推动涉外法律服务全方位、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落地落实国家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国家法律服务开放政策先行先试
广东率先开展多项涉外法律服务试点工作。一是率先出台《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和行动方案,将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列入《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广东省首批实践创新项目书;二是制定并多次修订《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陆律师事务所在广东省实行合伙联营试行办法》,率先在全国开展粤港澳合伙联营试点工作;三是出台《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广东省设立代表机构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等三项制度,率先在全国推动对台法律服务开放政策在广东省试点工作;四是出台《广东省司法厅关于省内律师事务所聘请外籍律师担任外国法律顾问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率先在全国开展内陆律师事务所聘请外籍律师担任外国法律顾问试点工作;五是出台《关于贯彻落实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实施意见相关任务分工方案》,率先开展海上丝绸之路法律服务基地建设,打造亚洲区域公共法律服务高地。
2017年2月,在广东省委省政府的支持和全国律协、广东省司法厅的指导下,广东省律师协会设立了“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研究中心。组织了20余批次律师到欧洲、东南亚、南美洲等国家进行考察交流,与新加坡、马来西亚、法国马赛等国家和地区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并支持广东省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了27家分支机构或者办事处。
多措并举,涉外法律服务适应全方位对外开放的需要初见成效
目前,广东省从事涉外业务的律师达1800多名。广东省律师协会组建了涉外律师人才库,涉外律师领军人才228名、后备人才215名,共有98名律师入选全国涉外律师人才库,并建立了粤港澳三地律师服务专业领域名录。此外,广东省有涉外律师所89家,外国、港澳律师所驻粤代表处31家,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所11家,律师所境外分支机构15家。广东省律师协会还组建了涉外律师事务所库,首批共有20家律师事务所入选。
✪积极推动涉外法律队伍培养。充分发挥省律协“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研究中心职能作用,采取“境内+境外+线上”“大班+小班”等培训模式,2017年至2019年,省律师协会共举办8期涉外律师培训班(其中4期安排在境外培训),现场培训我省涉外律师700余名。
✪积极搭建涉外法律服务合作平台。成立全国首个境外法律查明平台——蓝海现代法律服务发展中心和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开发了“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网和粤港澳律师人才网,积极搭建涉外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涉外法律服务;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举办两届中国(广东)“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论坛。2018年,广东省律师协会、香港律师会、澳门律师公会以及珠三角9市律师协会召开首次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协会联席会议,会上签署确认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协会联席会议制度,并一致通过了《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协会宣言》。
✪积极拓展涉外法律服务领域。积极推动与商务、国资等部门工作协调,组织律师进驻“省商务厅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等平台,积极推动涉外律师服务供需的有效对接,服务企业“走出去”,积极发挥广东省涉外律师在重大涉外经贸活动中作用;积极推动律师协会与其他商协会合作对接,推动省内律师所与境外律师所对接,做到企业走到哪里,涉外法律服务就跟进到哪里,进一步提升企业对外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
✪积极推进粤港澳涉外法律合作发展。利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契机,在全省复制推广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吸引港澳律师事务所在广东设立代表处,推动粤港澳法律人才流动。目前,共有香港居民律师157名、澳门居民律师13名在广东执业。加强与港澳及省内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与香港律政司进行定期工作对接,由广东省司法厅领导多次率律师、公证、调解等代表团赴港澳法律机构进行交流访问,推进三地法律服务业共同发展;成立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粤港澳大湾区调解联盟等,广东省律师协会与(香港)国际公益法律服务协会(IPLSA)签订合作协议,共同推动粤港澳仲裁、调解、律师法律服务全方位合作。
全力推进涉外法律服务,助力中国律师自信走向世界
下一步,广东省律师协会将把涉外法律服务建设工作放在更重要的位置,打造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助力中国律师走向世界舞台,更好地服务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的需求。我们将继续加大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力度,继续深化国际交往合作,继续搭建涉外法律服务平台,推动广东律师、中国律师与世界律师的交流合作,与全球律师一道共同推动世界法治文明发展进步。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