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后,那只手再次抚摸过我的长发时,依然那么不轻易又那么温柔。
他叫洋。我几乎是用二十多年的时间才彻底不再想起这个人,虽然我们还在同一个微信群里,只是不再关注了。
那是我第一次主动握住的一个男孩的手,是那么柔软,他的手像身材娇小的成年女子的手一样的大小,也是我人生少有的几次勇敢又主动出击,便至今仍被我深刻记住。
那时候我们还在读小学六年级,我身边的同桌换了很多个,有男有女,但男生永远要比女生多,而且很多是差生。坐我旁边其实目的只有一个,帮助他们提高学习成绩,这正如我现在的工作一样,繁琐又无私奉献。而他是我所有男性同桌里最好看的一个。
直到现在我还记得一个形容词,玉树临风,描述他再合适不过。他俊朗的外表,白皙的面庞,以及爽快的笑容,让我在未知的很多年,都在寻找同样类似的神情和踪影,当然这后来发展成有男有女。
他似乎奠定了我情感的主体部分,建构了我的审美想象。或许是如此,我很难将目光停落在肤色较黯淡的人群。那种白皙又健康的肤色,像是一道明媚的光,虽不够闪耀,却打动我心。
那天,临上课前,我们还在打闹,因为他看到我从家里带到学校好多好吃的,要把它们抢走。于是,趁我没注意把几袋酸奶塞进了自己的书桌里,我一着急,就跟着把手伸到了他书桌里,结果我并没有抓到我的酸奶,却不经意间握住了他的手。
在那个紧闭又幽深的空间里,我似乎一瞬间成熟了,我似乎抓住了某种神秘的又难以触碰的,如同日光般向我身体洒落,逐渐晕开。不能不说,女生确实比男生成熟的早。那一瞬间,我似乎内心又潜意识里产生一种难以名状的狂喜,甚至在后来无数个夜晚都无比怀念过那一刻,它见证了我的孤寂、冲动、勇气和青涩。
但就那次,他似乎也脸红了,然后赶紧把手从书桌里伸了出来,刚好当时上课铃响了。我们都似乎很害怕,但又不知道究竟怕什么。我俩后来就没怎么说话。但过了些天又依旧玩得起劲。但我没觉得这是错误,甚至感觉有点胜利者的骄傲在心里隐隐作祟。
我似乎会在某些日子或清闲或迷茫的时候,会抽出时间写一写关于他的这段过往,但每次回忆又会增加新的文字和情节。
而正是那份当时滚烫又短暂的感觉,开启了我的寻找之路,毕竟后来我和他走散了,却在不同的时间段,遇到了和他的手有着相似温度和感觉的人,或许不只是手,还有气息、面庞、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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