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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所为与有所不为


范蠡的金钱观

范蠡所以成名天下,在于做高官而不贪图官位,做富豪而不看重财富,其达观洒脱都是人生至高境界。自古做高官中不贪官位者有之,做富豪不看重财富的却是不多,能二者美德集于一身,还能在一个战争频仍的乱世里太平生活,只有范蠡做得无可挑剔!

明末皇帝崇祯内忧外患的时候,财政紧张,自己最宠爱的田妃的父亲,当时京城有名的大商人田弘遇响应朝廷捐资号召,献出20万两白银,李自成攻进北京后,强行用武力逼迫富户纳捐,田弘遇被迫“捐”出了200万两白银。可见商人身价几何,有时候只有靠兵匪勒索才能看出。中国传统道德认为商人多重利忘义、为富不仁相沿成俗,所以国家“重本轻末”、“抑商贱商”成为历代封建王朝的治国方针。百姓不富足,国家难强盛,而统治者向来至多愿意提出“民为本”的概念,很多时候其实更信奉“大河不满,小河就没水”的信条,须知“小河无水,大河必干”,政府是要靠老百姓养活的,百姓生活无计,国民经济就会崩溃。这个简单的道理即是现在,也未必每个管理者都清楚。

对于一个委身仕途的人,苛求其不贪恋官位是有一定难度的,一个靠艰辛积累钱财的人更不会随便放弃财富。

范蠡所以与众不同,在于其特殊的人生经历和背景。范蠡为越国上将军、越国相时候,花费军晌、粮晌常人就难以想象,范蠡经手的对吴国强权人物和贿赂公关和“美人计”策划实施的花费都是大手笔。一句话,范蠡达观的金钱观蕴含着自信和惯性,其实对范蠡不能看作普通的富人。

即使普通的富人和一般穷苦平常人亦有区别,二者并不在乎赚钱本领的高低,而是他们对于金钱完全不同的态度。范蠡经商成为富翁,又不愿意涉官场与统治者合作,散财行贿几乎成为唯一“选择”,这也是封建社会商人在强权危势下不得已的手法。

范蠡晚年,其二儿子在楚国杀人入狱,范蠡原想指派小儿子带重金去楚行贿救人,只是大儿子救弟心切,以死相逼要求父亲改派自己做这件事情。范蠡不得已就派他去做这件事,却因为大儿子把钱看得很重,把原本送出去的贿金后又要回,害得楚国当权者杀了范蠡的二儿子后才大赦天下。凶信传来,全家大哭,只有范蠡大笑说:“我早知道他一去楚王必杀他弟弟!我不让他去就是担心他花钱不大方,他从小和我一起谋生,吃过很多苦,所以看重财富。而他的小弟弟,是在我家有钱后出生的,一懂事就知道家中富有,一天到晚只知挥霍,从不心疼钱财。我让小儿子去,不是看重了他的心计而是知道他不看重钱财,大儿子就做不到这些,所以最终由于他贪财而害了他的弟弟,这是符合事情的道理,不值得悲伤。”大家听了,后悔莫及。

这件事情狠形象地阐明了范蠡的金钱观念。钱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没有钱的生活没尊严,钱财少的没快感,太把钱当回事的没意思,不会花钱的没水平。范蠡岂止是“能挣会花”,而确实是致富英雄,散财神人,能致巨富是能力,能散巨金是美德,有能力无美德谓之“为富不仁”,有美德无能力谓之“以弱逞强”,既能为富又能为人,才是中国社会发展所需要倡导的一代商人!


有所为与有所不为

范蠡辞越,在保证了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开始了人生的第二次选择。既然不在越做官,亦不想在他地为官,范蠡也完全可以种地务农,而不一定非得经商。农业不仅为国家之本,而且农民的生活方式比商人稳定而受到尊重,而一般来说商人地位低下,遭人鄙视,财富积累也缓慢。公元三世纪的《吕氏春秋》在《上农》篇里专门比较农民和商人的生活方式,得到农民单纯可靠,商人自私奸诈,农民顺服长上,财产复杂,国家遭难,农民不会弃之不顾。商人不顺服,他们财产简单,国家有难时,往往自己逃跑,不顾国家。

冯友兰认为,《吕氏春秋》反映出中国哲学里道家和儒家关于社会经济两派的思想根源。正是由于当时社会和范蠡的自身条件,选择经商无疑有两个方面的好处:一、人必须先生存后发展,范蠡既辞官归隐,经商正可漂泊无定,而按照农业方式的扩张无非是购田置地,很容易暴露了自己的“行藏”,而且经商财富的积累与转移更容易完成;二、越国战胜强吴,已经有了春秋各诸侯国的霸主地位,当时人才流动异常频繁,范蠡最终选择从最底层的商人做起,既“示弱”又会打消越王勾践的疑虑,而如果选择继续在他国从政无疑会激化越国故君臣之间的矛盾,那么以天下之大还不一定有范蠡的容身之处呢。


那么,范蠡的商业创业史也仍然面临多种选择,天下三百六十行,究竟从哪行干起不应该是随波逐流的,而是不断地正确地选择,不如此他就不是“商圣”范蠡。

仔细研判范蠡早期化名“鸱夷子皮”时期的经商行业选择,有2个特点:1、无论范蠡放牧、养殖、贩牛马,还是在山东沿海煮盐,贩马贩盐都需要对外交通(无论马或船),所以就有范蠡贩马他国,与海盗斗法的故事传闻,可以随时转移去处,财富亦如是;2、“民以食为天”,贩牛马、煮盐既满足口腹之虞,又满足耕战需求,无疑亦是高风险高利润的行业。至于后来自号“陶朱公”,已经是腰缠万贯,烧陶器,制琉璃,可视为投资扩张。

可以说,范蠡的经商谋略,经营眼光、市场意识、技术积累都构成了他本人的市场竞争能力,毕竟是他参与主持了一个国家的复兴,这种复兴背后的商机与见识一旦移植为个人的创业行为,很容易积聚巨金。同时范蠡放弃官场是决绝的,他把兵法未用尽之处悉用来经商,财富就成为他手中自保的“武器”,从他的“千金散尽还复来”的传奇经历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

第一次是他从越逃到楚,楚王请他为官,在楚王使者面前,他说:“一介庸贾,不足为大王效力。但有钱财珠宝,可献大王,但求开恩勿要过问所去。”楚越是近邻,范蠡在楚为官就会祸从天降,不得不逃至齐地。楚王虽不乐意,但人家万贯家财尽数奉献,人家不愿为官,便也不便取人姓名。及至范蠡再次治产无数,齐国国君欲任其为相。他却感叹:“居家则至千金,居官则至卿相,皆为世人得意事,但久受尊名,不祥。”于是千方百计弃官,再次散财于民间。后自号陶朱公,经商再成巨贾,后终老于陶地。

可见作为商人的范蠡,财富既是“武器”,亦是“陷阱”,树大招风时,范蠡就只好“散财”自保,范蠡的“十九年中三致千金”的经历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传奇,而非刻意人为地“炒作”。这种人生中的取舍,总是显现出与众不同的智慧和预见。

冯友兰在《中国哲学简史》中提到,“中国的圣人不是不食人间烟火,漫游山林、独善其身。他既入世,又出世,他的品格可以用'内圣外王’四个字来刻画。”

像范蠡这样有坚韧的品格与毅力,手中的财富与心中的智慧,就是“王气”,为人处世的境界可谓“圣心”。中国人的哲学思想与智慧信奉“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人是不能和天强争高低的,所以范蠡尽管有文武安邦之才,也只是把年轻时的功业、智识、积累为后来的人生财富,成为一代“商圣”。而像诸葛亮这样的智慧全才,明知伐魏不可为而为之,就只能落个“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成为一个历史悲剧人物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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