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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文学杯”第六届“田青打工文学奖”应征稿
“深圳文学杯”第六届
“田青打工文学奖”
有奖征稿方案
2020年12月,以深圳本土作家田青名字命名的“深圳文学杯”第五届“田青打工文学奖”颁奖,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关注和支持。
多年来,《深圳商报》、《深圳侨报》、《宝安日报》、《杨美文化》报及“扬美文化”微信公众平台;《文化天地》杂志、深圳商报文化广场“读创”APP;广东“青工汇”、“龙岗网”和“掌上龙岗”、“今日头条”、韶关“青工汇”等有影响的新媒体对此相继作了大量而详细的报道,被众多文学创作者分享并转发,成为国内文学奖项新亮点,倍受好评,也收到了一些改进建议。为将这一文学赛事办的更好、更加贴近最广大打工作者,经研究,“深圳文学杯”第六届“田青打工文学奖”从即日开始面向广东、广西、福建三地征集作品。
一、征稿主题:积极向上、激情丰沛、内容感人、创作新颖的打工文学作品,特别是作者对人生、家国、现实和未来的思考。
二、征稿时间:即日至2021年11月15日(以收到稿件为准)。
三、奖项设置:本届奖项分五大类,共计65个获奖名额。1、小说(3500字以内);2、诗歌(限新诗。每首(组)在90行以内);3、散文(3000字以内);4、纪实文学(3500字以内);5、评论(3500字以内)。每项大奖得主5名,各奖奖金1000元+证书;另每项设提名奖各2名,各发奖金300元及证书。为适应文学创作需要,增强来稿者的荣誉感和获得感,本届大赛特增设30名优秀奖,即每项增设6名优秀奖名额。优秀作品奖不发奖金,但颁发荣誉证书及纪念品,将和所有获奖稿一样,享受编入纪念文集待遇,赠送各级图书馆、参与读者和相关作者收藏。
四、参赛对象:长期在广东省、福建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内打工的作者及广大文学爱好者均可参加。
五、参赛要求:1、参赛作品内容须与在广东省、福建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各地打工题材相关的原创首发作品(谢绝在任何公众号发表过的作品参赛。严禁抄袭和拼凑文字。文责自负)。因编辑人手有限,每人每季度同一体裁作品限投3篇。也可多项参赛参评,但每人最终只能获得一个奖项。
2、参赛的优秀作品原则上会先在《杨美文化》报(稿酬包含在公众号上选推的报酬)或在“扬美文化”公众号(AOKOKN)上选登、公示。
3、来稿请一律使用电子版,且一篇文章(组诗)只用一个文档,作者通联等信息整理在同一文档中。要求标题二号宋体,内文宋体小四号,左对齐,无底色、底纹和其它特定格式,否则不予编审采用。请切勿用中转站、压缩包、链接等方式投稿。稿件后请留详细通信地址、电话、微信号、社保卡号(限广东、福建、广西三地,在正常参保状态,且颁奖前连续参保不低于6个月。)、银行账号及真实姓名、准确身份证号码,以便用于发送用稿通知、核发稿费或获奖联络。
4、为杜绝弄虚作假及抄袭行为,颁奖现场将严格核对作者身份信息(验身份证、社保卡原件、留复印件),如发现获奖者所留存信息与投稿所留信息不符将取消其获奖资格,编入来稿禁用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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