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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题

没有题目。

《人间词话》上说:“诗之三百篇、十九首,词之五代、北宋,皆无题也。非无题也,诗词中之意,不能以题尽之也……如观一幅佳山水,而即曰此某山某河,可乎?诗有题而诗亡,词有题而词亡。”

假如强加一个题目,势必落入“白马非马”的陷阱中,假如强定一个体例,也会掉进“离坚白,求同异”的死胡同里。

我想写的东西,是生活本身。这是个极其庞大的内容,婚丧嫁娶、扫洒进退、生老病死、爱恨情仇……这些东西的背后是否有一个命题?我曾去一所幼儿园里维修设备的时候,正巧遇见一群四五岁的小孩上课,课的内容大概是“长大以后想做什么”之类的。

我不知道还有多少人记得孩提时代许过的愿望,反正我是彻头彻尾的忘了,或者说我就从来没有过什么理想(梦想)之类的。我从小就习惯把目标定得很低,因为这样我就能很轻松的实现,这让我在学生时代所向披靡战无不胜,其他的同学们总是拼命承诺、兑现承诺,而我只是安于现状,假如现状无法维持那便逃离,这种活法无法成为人生赢家,但却能实实在在的活得很轻松。

然而这份轻松随着心中渐生情愫戛然而止,当喜欢上某人,睁开眼闭上眼全是那人的音容笑貌,所作所为全是围绕着如何去与他(她)建立一种浪漫关系而展开,仿佛生活被强加了一个命题,爱与不爱是一个单选题,不存在暧昧不清,含糊其辞的说辞,凡暧昧不清的,那一颦一蹙,只需四目相对的刹那间心跳加快,面颊绯红,那便是爱;凡含糊其辞的,那手足无措,不停看手表、看窗外,应付对方的口若悬河仅仅是点头摇头微笑一类的,那便是不爱。

学生时代的情愫,大抵都是诗经三百篇,古诗十九首,花间词那一类无题的,不带着任何目的,爱慕某人仅仅是因为他的言谈,他的才气,他的个性,再随意些,他的容貌。任何一点都像是炮仗的引线,引燃之后便轰轰烈烈地爆发。

后来的爱情,便是命题作文,或许是金钱,或许是虚荣,或许是害怕孤独,抑或是性欲,再或是他人的说辞,开始或结束一份感情总多了如此这般林林总总的目的,目的让纯粹的爱变质为关系,再下降到法定义务,这就是一种堕落。

当然还有很多可举的例子,但我这毕竟是像随笔的小说,并非议论文,旁征博引是为了让自己的观点驳不倒,而我这东西一推就倒,诸君只需把那些正确的、主流的、官方的、儒家的、人民大众高山仰止,景行行止的那套论点来批判我,便好似如来佛祖的五指山一般,压住我便把我压得服服帖帖,要想解脱就只能顺从。

那么假如抛弃了命题,我还能说些什么呢?这也是我冥思苦想,上下而求索却得不到答案的难题,这是一种“不可说,不可说”的奥妙,前一个不可说的是人生于既定社会历史现实当中,总要受到特定的规矩方圆的限定,这并非是“文字狱”或是“因言获罪”,而是人的认知水平、能力存在边界。后一个不可说便是由这个极限导致的,生命转瞬即逝,所见所闻,所思所想未必都能详实的跃然纸上,倘若像实时监控录像一般记录下生命之点滴,那将是卷轶浩繁的大工程,而且有价值的必定是少数,大部分内容都是为了“活着”的枯燥且必要的例行公事。

父亲常说,倘若历史中少了神神鬼鬼、爱恨情仇这些演义的成分,而只是芸芸众生的罗列,那将是十分滑稽可笑的。这固然是一种粗浅的历史观,但却是事实,心理学上有个实验:把小猴子关进一个透明的玻璃盒子里,左边放一个铁制的自动喂食器,右边放一个毛绒玩具,理性告诉我们猴子必然会选择喂食器,但现实是猴子紧紧地抱着毛绒玩具并把它想象成“妈妈”。这可以说明很多许多,人们所追求的未必都是功利主义的按部就班,而是更愿意让自己“舒服”,佛家所说五荤三厌八大戒固然威严,但众生非佛相,极乐世界固然妙不可言,但极乐的要求是把色、欲、想这些有形的,以及无色、无欲、无想这些无形的全都“灭度”,我实在不知道这种行为的趣味所在。

然而我也不想写一些村头巷尾,老男人老女人们嚼舌头拉家常所留下的口水沫子,这些内容,其本质上和微博热搜上的内容是类似的。我真的关心那件事吗?一点也不,只不过那件事突然发生,而我又恰好看到,觉得惊讶或是可笑,可是长吁短叹或开怀大笑之后呢?乐子、段子与综艺八卦,我并不认为这样东西是糟粕,一个终日冥思苦想的苏格拉底的痛苦和一头大快朵颐的猪的快乐,并不是是若果是,然若果然的定论,只不过世上的文章大都是由那一群又一群感物伤怀、悲天悯人,从头到脚散发着不食人间烟火的酸臭气来写就的,在新中国成立以前他们识字,家里有书,所以便垄断了文学的审美与价值判断,而这个时代,可检索的信息是全部,可利用的媒介更是丰富,再老生常谈的说一些别人说过的、嚼碎的、抛弃的内容,便有些鹦鹉学舌了。

我每年都喜欢关注那一年最流行的几首音乐,再拿它们和我那年最常听的做比较,结果令我很吃惊,我所喜欢的都是五年、十年甚至几百年前的老音乐。时兴与流行固然是资本所垂青的,可以换来更多的资源分配、流量扶持,但文学艺术创作更需要的是沉淀和积累,美的东西更是这样,宛如一颗受精卵,在思维的子宫里落地,生长,胎动,分娩,这是一个劳心劳力的苦功夫,特别是将组织的语言跃然纸上的时候,某些时候一挥而就,文思如白练腾空,飞流直下三千尺;某些时候却望洋兴叹,脑子里全是乱麻般的遐思。比起批量流水线生产的,符合大众审美的畅销爆款作品,我更欣赏那些十年、一生磨一剑的作品,因为文学不为旁的任何服务,而只是对“情感”的记录和升华。

好的作品是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条,无论里面放各种佐料、汤头、臊子,只要是有温度的,不管是晓风残月的杨柳岸,还是春风得意的洞房夜,作者和读者之间能够共情,建立一种跨越时间、空间界限束缚的媒介,那种温度不是推销产品,不是传道授业,而应当是:聆听到熟悉旋律的一种随兴哼唱,懂得其中韵味的,便称作“知音”。

我最喜欢的东方文学作品是《红楼梦》,最喜欢的西方文学作品是《百年孤独》,为何喜欢?

当贾宝玉万贯家财皆散尽,被一僧一道挟着在茫茫风雪中前行,当时的雕梁画栋、红粉佳人与如今千金散尽万念俱灰的那种落差,求而不得,便是梦。

当布恩迪亚上校发动一次又一次的革命,全都失败之后,革命初衷与革命成果南辕北辙,那种强烈的疏离感与苦闷感无法排济,终于只能将自己关在小房间里,制作纯金的小鱼,拿金鱼去集市上换金币,再熔金子做鱼,这份回环往复,轮回不止,便是孤独。

书中描绘的那种情感,只有经历过才会懂得,只有理解了才能释怀。这就是“境界”。无论是“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还是“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不管是“仲夏夜的梦”,还是“多瑙河的月”那些大的小的,悲的喜的,聒噪的恬静的,实在的虚构的,其中必定有一个共通之处:“情感”。尼采所爱的是那些作者用血书写的作品,这血,便是浩瀚历史长河里多少迁客骚人,征夫游子真情的流露。

这,正是我想要写成的,我的要价不高,只盼看官的一滴泪,泪,与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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