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传媒要将信息传播给尽可能多的受众,就必须使编码尽可能地明白易懂,让人能轻松快捷的译码。“一篇提出足以使全世界震动的重要论断的社论,如果写成只有受过大学教育的人才看得懂,那么,它将失去88%的读者。”[1],不仅大众传播的文本要简明易读,组织传播的文本也要如此。1998年6月1日,美国总统克林顿正式向政府官员提出要求:在官方文件中也要用简单明嘹的语言,以方便美国公民阅读。克林顿说:“运用简明语言,可以一目了然地告诉人们政府在做什么、要求做什么及提供什么服务。简明语言可以使政府和私人机构节省时间、精力和费用。”
简明易读也是受众的普遍要求。国外的“简明英语运动”从20世纪70年代就开始了。1979年,英国民众在议会广场举行集会,要求政府和大众媒介改变繁琐难懂的文体。此后,“简明英语运动”渐渐波及世界上的其他英语国家,每年一度的“简明英语奖”定期在英国颁发。我国进行的白话文运动、汉字改革、改字简化运动,实际上也是一种“简明汉语运动”。
易读性研究,最终是站在人本的立场上为你的传播对象考虑,最终是为了提高传播效果、为传播者自己考虑。那么,究竟有哪些因素决定着文本的易懂或难懂呢?用什么方法来测量它在多大程度上易懂或难懂呢?西方传播学界在这方面进行了大量研究,在大众传播特别是新闻传播中,其观点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 字词的形式
多用常见的字词,忌用冷僻的字词;尽可能选用实体动词、及物动词,尽量少用形容词和介词,有部分成语、诗化的词和高度文学性的词也要少用或不用,尽量使用普通词汇,避免使用行话或专业词汇,以减轻受众的“词汇负担”。若要对易读性进行测量,则需统计出全篇“忌用”或“少用”的字词数,再除以全篇的字数,得数越大,其易读性越差。
2、 句子的形式
宜用短句,尽量少用长句;宜用简单句,尽量少用复合句;要多用主动语态,尽量少用被动语态、介词短语。研究表明,长句、复合句中的从句和修饰成份往往使阅读不畅、理解困难;被动语态往往使句子软弱无力,累赘罗嗦。在测量时,先统计出全篇“尽量少用”的句子数量,再除以全篇句子的数量,得数越大,其阅读的难度越大。
3、 行段的形式
文章多分行、常抬头,留下空白,可以缓解视觉疲劳,让眼睛有短暂的休息时间,提高阅读效果。一般来讲,阅读者对每段容忍限度是10-15行,200-300字。在报纸上,通常在6-10行之间。如果每一段落的行数和字数很多,就会造成读者视线的游离和扫瞄错行,发生思维阻塞和阅读疲劳。行段的排列也以横排为佳。横排文字阅读时的速度快,而竖排文字阅读时速度慢,大约每秒11个字,最慢的每秒仅3个字。
4、迷雾指数
这是罗伯特·冈宁(R. Gunning, 1953)提出来的一个标准。迷雾指数是指文章中词汇的抽象程度、艰涩程度以及句子让人困惑不解的程度。通常,迷雾指标越高,阅读、理解的难度越大。因此,传播学主张:写作、说话要具体形象,不要太抽象概括;要简明扼要,不要拖泥带水,拐弯抹角;要平和谦恭,不要盛气凌人;要以通俗易懂为本,不要以卖弄知识为荣。
5、 人情味成份
接近受众生活的、能够深切打动受众心灵的内容越多越好。研究表明,在一篇文章中,具有叙述人物的词汇以及表达人情味的词语越多,越具有易读性;具有对读者发出疑问、请求的句子(包括被引用的句子)越多,越具有易读性。
当然,我们不应该机械、刻板地看待和利用上述标准,因为过分地看重这些标准,也许不利于职业传播者发挥自己的创造性,进而影响他们写出生动活泼的文章来。正确的做法可能是,根据媒体的特性、内容的性质和文体的特点,灵活地运用这些标准。
[1] [美]赛弗林和坦卡特:《传播学的起源、研究与应用》,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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