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
是高雅的艺术。
本应是严肃谈论的事情,
但从目下来看,
什么是好书法?
什么是一堆乱草?
良莠不分。
“你怎么不早说,你坑死我了”
从电视上看到一位农妇,自幼喜欢书法,嫁入婆家后依然笔耕不辍,甚至耽误了农时,影响了夫妻感情。她的“练字房”的地面上、物件上、墙壁上密密麻麻们堆满了、挂满了楷书字体。从字体表象上来看,写得是真好,周围的邻居也称赞有加。慢慢的她的名气传开了,被四里八村称为“民间书法家”。为了进一步发展,必须有一个政府承认的名头,于是她找了一位书法界的专家对他的字体进行评定。当她领着专家,信心满满走进“练字房”时,专家眼睛轻轻的飘了一眼后一字一句的说道:“你这不叫书法,叫写字儿!”这位农妇当场痛哭。“你的字没有任何艺术价值和市场价值”,该专家接着又补了一句,农妇哭的更厉害了。“别哭了,没事写着玩也是不错的”,当专家说吃出第三句时,农妇一度哽咽,捏住嗓子憋得说不出话来。30年啊,挥毫笔墨、字海翻卷终成一堆垃圾。
“怎么看都不是书法,却获高度赞誉”
类似的反情况还有,网上看到东北的一位写字爱好者喜欢写草书,且写得让人头晕目眩,无法辨认,且还喜欢在“冰冻三尺上”赤膊上阵、笔走龙蛇。很多人觉得这是“小品书法”,看后让人喷饭大笑!也有人戏称此书法为“生态技法”,呈现给人的全部是枯枝败叶、蚯蚓、蝗虫、蟑螂等大自然活物。但是,其人却堂而皇之的参加了很多大赛,还获得了不少赞誉。这是怎么回事?书法可以丑陋?艺术可以不堪?艺术病了才好,还是艺术有一部分病人市场?不得而知。实际上,就算是古代的草书,虽然咋看上去也是乱糟糟的,但是仔细看,是有章法可循的,是有力度和柔美在里面的,例如张旭的书法,确实有乱石穿空、大气磅礴的感觉,也就是说它有基本的美和明显的让人赏心悦目地方,而我们现代一些所谓的丑书连基本的欣赏价值都没有,谈何书法?
“好的艺术,应该首先悦目才好吧!”
艺术,艺术,是给人看的,让人欣赏的,所以,他的基本的第一要素应该是“好看”,就像评论一个美女,首先他得让人看着顺眼,然后再去评判他的五官细致、皮肤细腻等等。
当然,或许没等你说完,立即会跳出来几个胡须飘挂、胸毛森森的书法“大师”,一阵讥笑之后便是“匡正”。“你懂啥?你临摹过啥?你练过几天书法?”“你懂啥是病态之美”等等一阵子吐沫星子像“豌豆射手”一般漫天四射过来。有的还动手呢?气喘吁吁,火冒三丈,撸袖擦掌,俨然拼命。听说一位“书法家”在参展时因为观众一句“啥玩意这是,鬼画符吗”,呼啸着“我去矣!”当场跳楼身亡。
“越是好的东西,既然是文化,应该有个评判规则”
书法显然是文化,还是高雅文化,他的历史肯定上百上千年了,但为什么就没个评判的标准呢?如果说没标准,那书法协会里的那些书法家是如何评出来的?王羲之是怎么被冠之为书圣的?自己觉得一定有一个评判的标准,那为什么民间的那些形形色色(当然也不乏有写得极好的)书法爱好者的书法没有人去评判呢?即便没人去评判,参照一个标准自我评判一下也可以做到心中有数,省得一些人自我感觉良好而拼尽一生的力量去临摹研习,结果却得到“毫无用处”的尴尬结论,耽误人生,误人子弟。或许是评判的标准过于主观,或者是过于宽泛,或者是口口相传,或者是专家权威说了算,或者是没有成文的标准来套用,反正如此下去,书法、诗歌、绘画等的确会误导一群人,也不利于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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