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所有的文艺作品,都在歌颂和宣扬“爱”。究竟,何为爱?
血缘之爱,毫无疑问,是爱,而且是纯天然的,所以,大多数为父为母者,为孩子花钱、花时间、花心血都毫不吝啬,且,看着他们长大,看着他们的脸,听着他们的声音,就已经是一种奖赏。
友谊之爱,也是爱,而且是非功利、不做作、无牵绊之爱,两个人,因为志趣相投,或者仅仅是因为工作、学习在一起,就结成亲密的伙伴关系。因为随时可以分开且不用承受内心煎熬,因此,友谊之爱可以说也是纯天然的舒适之爱。
那么,难点来了——爱情之爱,又是一种什么东东呢?
爱情比起友情和亲情,核心点就是——欲望。
而只有欲望,好像又太单薄,太直接,所以,好的爱情,应该是爱情+亲情+友情?那……,这不就是夫妻吗?夫妻这种关系吧,听起来既祥和又美好,可是,什么东西一旦有了细水长流那个味道,就不再有激流勇进的感觉,听着就呵呵。
所以,爱情,本来就是个悖论?唯因其本身就不存在,或者即使存在,也如昙花,所以文艺作品才拼命宣扬?这个似乎有点道理,古今中外,书籍电影电视剧,那个不是演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如果只演一个相貌中等、一切中等的人每天起床挤公交上班摸鱼中午带饭晚上玩手机,还有人看吗?
那我们凭啥就非要得到不存在的东西呢?非要看昙花呢?
废话,那不是因为昙花它美吗?
塞林格说:爱是想握住却又放开的手。
我说:爱是夸父追日的夸父和日,是昙花一现的昙花和守候着的看花人,是飞蛾扑火的飞蛾和火,是亮瞎狗眼的狗眼和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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