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的法考备考已经开始
以目标为导向,以行动为引领
愿我们都能为中国的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愿我们都能够成为真正的“法律人”👩⚖️
国际公法
外国人的法律地位
图片画质实在不佳,有需要欢迎私我
补充说明
🔶本章的顺序大体是按照杨帆老师2022年《杨帆讲三国之精讲》教材为主
🔶其中内容部分以杨帆老师的三国法精讲教材内容为主,改正了一些错别字和不太通顺的语句,因个人观点可能会有出入,因人而异
🔶其中内容中标有★的部分是老师上课强调或者自己认为的重点和难点内容,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判断是否需要,因人而异
🔶特此声明:思维导图完全是本人原创,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作商业用途
补充内容
★限制出境
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可以直接被限制出境 ➡ 例外:依条约引渡的
民事案件当事人不能被限制出境 ➡ 例外: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决定不准出境的
★外交保护
行为归因于国家原则 ➡ 国家责任
一国国民权利因所在国国家不当行为受到侵害
国籍继续原则
外交保护结束前,受害者持续拥有保护国国籍
用尽当地救济原则 ➡ 前提
外交保护之前,受害者必须用尽当地所有司法和行政救济
【注意】:外交保护无须以受害者请求为条件,受害者请求不是外交保护的必要条件
★引渡制度 ➡ 应当拒绝引渡的情形
本国国民不引渡
不构成双重犯罪不引渡
政治犯不引渡
已经结束刑事诉讼程序的
已过追诉时效或已被赦免的
军事犯不引渡
可能遭遇不公正司法程序或者非人道对待
被缺席审判的
★庇护制度 ➡ 无权庇护的罪行:不属于政治犯
战争罪
危害人类罪
劫机罪
侵害外交代表罪
【注意】:对无权庇护的罪行,任何国家可以拒绝引渡,但拒绝引渡时不能使用政治犯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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