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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法考计划 ‖ 民法|物权编——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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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2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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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H DAY

2023年的法考备考已经开始

以目标为导向,以行动为引领

愿我们都能为中国的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愿我们都能够成为真正的“法律人”👩‍⚖️

民法

物权编 · 共有

图片画质实在不佳,有需要欢迎私我

补充说明

🔶本章的顺序大体是按照李建伟老师2023年《民法专题讲座》精讲卷教材为主

🔶其中内容部分以李建伟老师的民法精讲卷教材内容为主,改正了一些错别字和不太通顺的语句,因个人观点可能会有出入,因人而异

🔶其中内容中标有的部分是老师上课强调或者自己认为的重点和难点内容,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判断是否需要,因人而异

🔶特此声明:思维导图完全是本人原创,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作商业用途

补充内容

★按份共有的份额确定

  1. 约定 ➡ 从约定

  2. 无约定约定不明确 ➡ 按照出资额确定

  3. 不能确定出资额 ➡ 视为等额享有

★共有的外部关系

  1. 按份共有

    ①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

    ②清偿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2. 共同共有

    ①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

    ②共同共有人清偿债务后不能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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