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们通过【观点】摄影:把现实变成了影子和【观点】我们为什么拍照?这两篇文章和大家一同学习和探讨了苏珊·桑塔格在《论摄影》这本书中的部分重要观点。相信大家已经对什么是摄影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了。
今天,我们将与大家一同来继续研读一篇关于摄影的道理的文章。此文选自一本摄影史学书籍《摄影的道理》的前言,笔者叫钟林卡,任教于四川师范大学。他认为,摄影是选择的艺术,摄影艺术家应该着力于培育自身的艺术人格,并且该人格应该建立在对生命的深刻体悟上。下面,请大家一起来感受一下笔者的摄影之道吧!
(无名)
拍摄一张照片是很容易的事:把光圈速度调到自动档,对准目标,按下快门。
摄影的技法廉价性带来了应用的普及性,让摄影成为一种重要的社会需求和文化现象。“十九世纪的最有逻辑的唯美主义者马拉美说,世界上一切事物的存在,都是为了在一本书里终结。今天,一切事物的存在,都是为了在一张照片中终结。”(桑塔格《在柏拉图的洞穴里》)
但是,摄影的普及性降低了摄影的地位,让摄影之为艺术变得更为困难。摄影之为艺术,就必须超越其自身。
摄影具有工具性,最初只是一种复制和记录的工具。只有超越工具性,摄影才能超越自身。因为作为艺术的摄影,不是为了记录和复制,而是为了述说;即使正在记录或复制,仍然是为了述说。
罗德钦科拍摄于1920年代的摄影作品
摄影是选择的艺术
F.费里尼说:“何谓艺术家?就是那些蓦然惊觉置身于物理现实与形而上现实之间的外省人。”,这个外省人想要穿越两个现实之间的不明地带,达到一种新的身份、新的确定、新的实在。为此,画家进行再造,将主观之物(或经过主观过滤的实在之物)再造并呈现于画布或纸帛之上;摄影师则进行选择,选择那些合意的实在之物,将之复制并呈现到相纸上面。
这种摄影的客观性,导致摄影之为艺术的美学标准与绘画大相径庭,“为绘画而制订的美学评价的标准,有赖于真品(还有赝品)和技艺的标准——这些标准对摄影来说,要么过于放纵,要么根本不存在。”(桑塔格《摄影信条》)
照片没有笔墨或肌理可供批评或赞美,那种冷冰冰的公文气息减弱了照片的形式美,迫使摄影去追求更复杂的审美意义。摄影曾经剥夺了绘画的文献价值,反过来,绘画又迫使摄影只能通过一个狭窄之门去寻找自己的艺术价值。
曼.雷的物影照片实验 《embrassant Kiki 》1922年
摄影之为艺术的价值决定于选择的能力
摄影师必须正确地、巧妙地、创新地进行选择,选择机位、角度、位置、景深;选择色彩、层次、背景、光线,更重要的是选择对象和主题。“在摄影中,总是题材主导”桑塔格写道:“喜欢一张照片而不喜欢另一张照片,也极少只意味着这张照片在形式上更优越;它几乎总是意味着,观众更喜欢那情调,更尊敬那意图,或那照片中的人物”
选择决定了照片是有趣的还是乏味的、厚重的还是轻薄的、苍白的还是动人的;更重要的是,决定了照片是有价值的还是无意义的。
梅普勒索普作品《resize》
选择的能力决定于艺术人格的有无与丰瘠
艺术人格建立在对生命的深刻体验与参悟之上,它是一种意趣、一种态度、一种修为、一种眼光;它是一种气质,一种风度,也是一种既能感动自己也能感动他人的能力。一个不能感动的人绝对不是一个真正的艺术家。现实中,可以容易地找到一个个摄影师,却很少能找到一个丰满的艺术人格。
艺术人格的丰满或贫瘠决定了选择的效果与成败。虽然在所有艺术形式的价值构成中,艺术人格都占有重要的主导地位,但它对摄影尤其重要,它构成了摄影艺术价值的内核与主体。
玛格丽特·伯克·怀特。《美国人的生活方式》,1937年
摄影的灵魂是充盈于照片之中的艺术人格,照片所唤起的共鸣,实际是艺术人格的共鸣。正如我们观看萨尔加多的作品,并不只是感动于照片用光的精巧或者构图的完美,而是感动于作者那份对人类命运的悲悯。“世界上哪有什么艺术呢?只有一个个的艺术家!”(列夫.托尔斯泰)
“心之所谓意。”(董仲舒《春秋繁露·循天之道》),艺术人格便是摄影之心,是安放摄影之心的所在。欠缺艺术人格的照片,就像是抽去了骨骼和精魄的肉体,了无生机,散发着腐朽和死亡的气息。
摄影的过程,本质上,是神与物游的过程,是摄影之心寻找安放之所的过程,找着了,便内融于其中,使之变得光亮而鲜活。
桑德尔的摄影作品《时代的面孔》
内融是生发于原初的融合,是将基因搅拌在一起,“揉进骨子里去”的那样一种状态、那样一种进程;这一进程可以达到一种境界,在那里,神与物,心与所,形而上与形而下,已然一体、圆融贯通,如佛典所言:“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慧思《大乘止观》)。照片是照片,照片非照片,镜中之物炫动着灵光,在无尘的时空之海中,时而疾航,时而漂浮,有如《愣严经》中“如来观地水风火,本性圆融,周遍法界,湛然常住。”
这种内融而生、圆融贯通的境界,就是意象。意象圆融,就是摄影的道理与追求。
哥本哈特.舒。《捕鱼》,1938年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