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方法精讲】提出对策的注意要领知多少!!!

提出对策的注意要领

第一,对策要符合主流的政策导向

这些政策导向以党和政府的公告、报告等为形式来出现,体现党和政府对国家发展、社会运行等各方面问题的总思路、总意见、总纲领,是所有其他具体政府行为的总则与标准。如《党的十九大报告》《政府工作报告》《“十三五”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这些导向性的政策文件以或明或暗的形式会在材料中渗透,可能会作为考生理解材料、作答题目的依据,也可能会作为考生理解材料、作答题目的要求。总之,都是真正的考查点之所在。这里的“依据”是说,它在材料中已经直接给出,明确出现,要求考生以它为根据进行其他的理解和分析,而这里的“要求”则是说,它并未在材料中直接给出或明确出现,要求考生在理解和分析其他材料的基础上上,得出如它一般的结论。这是两种不同的命题方式,相比起前者,后者的难度稍微大一点,因为它实际上已经在考查考生的知识储备。当然,因人而异,如果我们的考生提前对这些政策文件有所了解,精研过其中的内容,则无论它怎么出题,都难不倒我们。

第二,对策要符合法律、道德的规范

比如,一个新手女性司机在停车时遇到了困难,一个男性可以毫无顾虑地见义勇为,帮她停好车,但如果公共政策对此做出了有同样倾向的规定,则大概会被指责为性别歧视;比如有些地方设置了比普通停车位更大的“女性专用停车位”就招致了很多非议与批评,因此,广大考生在考试或者复习备考中面对相关问题的时候,就绝对不能单纯地站在个人习惯性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而应该始终将自己的思想提高到公共政策的位置去思考,才能表达出符合答题要求的观点和结论。下面是四川省考申论的一道真题:

假设你是某市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你所在城市也开始出现大量的电动自行车,并由此引起社会各界和有关部门的争议。因此领导要求你以政府工作部门名义给市政府起草一份如何处理本市电动自行车问题的解决方案。

作为“处理电动自行车问题的解决方案”,这显然是一道典型的对策题。材料中围绕电动自行车在安全与环保等领域存在的问题可谓不惜笔墨,初读之让人对电动自行车甚至心生畏惧,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看到很多地方甚至以人大立法的形式禁止其上路行驶,至于行政性的限制、禁止行为就更是层出不穷。那么,我们是不是也可以表达出同样的观点作为“解决方案”呢?至少我们有先行者,有现实依据啊!可是,结果就是不可以!因为禁止甚至限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是非法的。该套试题材料的最后有这样的一段内容: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8条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在国家立法中,电动自行车是合法的存在,且有明确的法律规范。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对非机动车的解释,已将电动自行车包括在内,“非机动车,是指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按照我国的立法层级和法律的位阶,从高到低依次为:宪法,基本法律,普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行政规章。按照立法原则,下位法要服从和遵守上位法,下位法中如有和上位法不合的规定,则属“违法”,是无效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在上述序列中,就属于普通法律,它的位阶是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而很多地方限制电动自行车的规定,最高也只能是地方法规。当《道路交通安全法》赋予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权利时,地方法规与之相悖的规定就是违法而自动无效的。所以,考生在答题的过程中,绝对不能因为很多地方都有相同的做法,就以为这是正确的,而把它作为自己的观点,正确的选择只能是遵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因此,对策就只能是在允许其上路行驶的前提下,再想办法解决环保与安全的问题。比如,你可以让每一个驾驶员都必须在上路之前接受培训,就像机动车驾驶员必须考取驾照一样,这就是一种合理、合法的对策思路。事实上,材料中也确实给出了相关的线索:

2007年1月1日起,常州市民新购的电动自行车,不能获得公安局发放的牌照。电动自行车车牌证有效期5年,到期一律作废……

出台“限电”政策的当地政府及政策的支持者们有他们的解释和理由:

电动自行车正逐步“轻摩化”,驾驶员大部分未接受过正规培训,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极易发生交通事故。跟自行车、行人一起跑,很不安全!

上述材料中第一段有关于“牌照”的内容。牌照本身是一种合理的管理举措,但常州市做法的不当之处在于“到期一律作废”,这实际上也就是“禁止”了,因为无牌上路肯定是“违法”的。而第三段中则以揭露问题的形式从正面提出了“正规培训”的思路,这恰恰是很多地方该做而未做的正确选择,暴露的是我们地方政府管理理念的落后和手段的粗暴,是一种懒政、庸政的体现。这后一点恰恰是这套试卷隐藏在“禁电”这个具体话题之下的深层次内涵,是对考生的真正要求之所在。只是估计大部分考生都无法理解材料的真正内涵,而对其熟视无睹。

第三,对策要具备现实的物质、技术条件。

申论作为实质为政策研究的一种考查形式,当然要符合公共政策的一般规定与要求。公共政策,无论在价值观上多么主流,在法律和道德上多么合理,如果不具备现实的物质、技术条件,那终究也只能是一句空话。因而,政策的制定和推行,必须要和现实情况结合起来,要能被现实的物质条件所满足。这里所讲的物质、技术条件,除了通常所容易理解的人力、物力等条件外,尤其要特别注意国家或某地区所处的历史发展阶段、水平,以及某些特定问题所涉及的部门主体所拥有的职权界限。有一种情况就是题干中明确界定了答题者的虚拟身份,让考生提出解决某问题的方案建议。那么,这里的虚拟身份就是考生作答的硬性限制条件。很多考生不太注意这些细节信息,见到对策要求的题目,只是忙着看问题想办法,这是极容易失去重要的答题线索的。2011年国考第三题就是个典型的例子:

假定你是一名派到农村的支教人员,请根据“给定资料”简要分析希望小学遭废弃的原因,并提出解决希望小学遭废弃问题的具体建议,供上级有关部门参考。

这里的“支教人员”这一身份,对答题所形成的限制是,考生理应更多地从教育的需求角度去考虑问题。那么,你肯定不能在看到材料中各种负面的、无可奈何的信息后,轻易地得出“废弃就废弃吧”的结论,而应该尽力去维护、保持这些学校的教育功能。比如可以整合互补,在数量缩减的情况下,保留、整修其中某一些校舍,改善其质量,以继续发挥学校的功能;比如虽然作为小学可能确实已经没有条件,但是否可以作为幼儿校舍呢?实在不行还可以为村民扫盲的夜校、学习班所用,或者开辟为文化、公共性用房。

另外在一些题目中有涉及财政税收等内容的,如果限定的虚拟身份层级较低,就要考虑其是否有相应的权限,而不能想当然地提出诸如“减免税收”、“制定法律法规”、“要求政府如何如何”之类的对策。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申论题型2
【状元帮改】完善公共自行车服务的建议
高分之细节定成败
申论必备七大能力训练
申论备考方法谈
贯彻执行题作答的原则和要求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