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何晋:从西汉海昏侯刘贺墓出土竹书看《孝经》今古文问题
汉代的《孝经》,分为古文《孝经》和今文《孝经》,《汉书·艺文志》“六艺略”中“孝经”类著录:
《孝经古孔氏》一篇。(二十二章。)
《孝经》一篇。(十八章。长孙氏、江氏、后氏、翼氏四家。)[1]
“《孝经古孔氏》一篇”唐颜师古注引刘向云“古文字也”,即鲁孔氏之古文《孝经》,《汉书·艺文志》记载说:“武帝末,鲁共王坏孔子宅,欲以广其宫,而得古文《尚书》及《礼记》《论语》《孝经》凡数十篇,皆古字也。”[2] 东汉许慎之子许冲上书《说文解字》时也有提及:“慎又学《孝经》孔氏古文说。古文《孝经》者,孝昭帝时鲁国三老所献。”宋王应麟《汉艺文志考证》推测说“盖始出于武帝时,至昭帝时乃献之”,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亦持此说[3]。
“《孝经》一篇”为长孙氏、江氏、后氏、翼氏以及后来张禹所传者,为今文《孝经》,《汉书·艺文志》记载说:“汉兴,长孙氏、博士江翁、少府后仓、谏大夫翼奉、安昌侯张禹传之,各自名家。”[4] 隋刘炫《孝经述议》序引西汉刘向《别录》云:“(秦)焚书之后,河间人颜芝受而藏之。汉氏受命,尊尚圣道。芝子贞乃出之民间,建元初河间献王得而献之。”[5]这对《汉书·艺文志》所载今文《孝经》之源流作了重要补充,隋陆德明《经典释文·序录》说:“芝子贞出之,是为今文。”[6] 或即本于此。此外《隋书·经籍志》也有基本相同的记载:“(《孝经》)遭秦焚书,为河间人颜芝所藏。汉初,芝子贞出之,凡十八章,而长孙氏、博士江翁、少府后苍、谏议大夫翼奉、安昌侯张禹,皆名其学。”[7]
今文《孝经》长孙氏、江氏、后氏、翼氏、张禹五家,经文皆同,但孔氏壁中古文《孝经》与今文有异。据《汉书·艺文志》记载,《孝经》古文与今文的区别,一是分章有所不同,今文十八章,古文二十二章,其具体情况,颜师古《汉书》注谓二十二章古文《孝经》为:“《庶人章》分为二也,《曾子敢问章》为三,又多一章,凡二十二章。”[8] 二是文字有所不同,例如,今文“父母生之,续莫大焉”“故亲生之膝下”在古文中都有所不同,颜师古《汉书》注引东汉桓谭《新论》谓今古文在文字上“异者四百余字”[9]。
但《隋书·经籍志》记载:“至刘向典校经籍,以颜本比古文,除其繁惑,以十八章为定。郑众、马融,并为之注。又有郑氏注,相传或云郑玄,其立义与玄所注余书不同,故疑之。”[10] 也就是说,后来刘向校定《孝经》时,以今文比对古文,“除其繁惑”,形成了一个刘向校定的以十八章为准的新本(本文后称“刘向校定本”),此本在长时期内被作为今文《孝经》来看待,不过揣摩《隋书·经籍志》的记载,以及根据庄兵对敦煌吐鲁番写本中所见《孝经》以及郑氏注《孝经》的研究,刘向校定本实际上是折中今古文而成[11],它虽然以今文十八章为基础但也参用了古文,也就是说,西汉《孝经》的今古文可能就此混同了。刘向校定本广为流传,此本不仅是郑氏注所本,也是唐玄宗御注所本,到宋代邢昺为御注本又作疏,即今常见十三经注疏本中的注疏本(以下简称“注疏本”),上述诸本常被作为《孝经》今文本来看待,其实已并非纯粹的今文,本文姑且加引号称为“今文”。
二十二章古文《孝经》,据《隋书·经籍志》有孔安国为之作传:“梁代,安国及郑氏二家,并立国学,而安国之本,亡于梁乱。陈及周、齐,唯传郑氏。至隋,秘书监王劭于京师访得《孔传》,送至河间刘炫。炫因序其得丧,述其议疏,讲于人间,渐闻朝廷,后遂著令,与郑氏并立。儒者諠諠,皆云炫自作之,非孔旧本。”[12] 这使得根据刘炫述议之孔传《孝经》与郑氏注和玄宗御注《孝经》进行比较,来确切探讨汉代《孝经》今古文之别时,愈加不易,除了孔传本自身流传所产生的不确定性,主要还是因为郑氏注、玄宗御注所源之刘向校定本已是一个今古文折中本,不是一个真正纯粹的今文本,此外,玄宗御注本亦有据古文改经的情况[13]。
幸运的是,海昏侯墓出土竹书中对《孝经》的说解简[14],能反映刘向校定《孝经》之前的西汉今文《孝经》的一些情况,部分内容可用来对比探讨《孝经》的今古文问题。
首先是关于分章与章名。“今文”十八章注疏本、敦煌吐鲁番《孝经》及郑氏注本等有章名[15];二十二章之日本孔传古文《孝经》也有章名[16],但北宋时期司马光的二十二章《古文孝经指解》及范祖禹所书古文大足石碑本俱无章名。可见,十八章与二十二章的确是《孝经》今古文的一个重大区别,但这是分章上的区别;至于各章有无章名,并不能作为区别今古文的标准,从海昏竹书《孝经》说解简内容看,尚不见有引用《孝经》章名者,我们推测西汉今文当无章名。
其次在文字上,桓谭《新论》谓《孝经》今古文“异者四百余字”。《孝经》全书才一千多字,若有四百多字有异,则似乎今古文区别较大,但清代毛奇龄认为这些基本上都是字上的古、今之别,非经文内容有异:“古文'女’'辟’'弟’'岂’'谨’'弗’诸字,今文作'汝’'避’'悌’'恺’'慎’'不’诸字,……则意《艺文志》所云'经文皆同,惟孔氏壁中古文为异’者,非经文有异,而古字异也,刘向所谓古文字也。……至如异者四百余字,则断是古字。若经文祇千余字而异者四百余,则别一《孝经》,非古今文矣。”[17] 以情理度之,或即如此。今古文文字上的区别,《汉书·艺文志》举有两例,一是“父母生之,续莫大焉”,“续”字孔传本古文作“绩”,注疏本、敦煌吐鲁番本均作“续”[18];二是“故亲生之膝下”,注疏本等同,孔传本古文作“是故亲生毓之”[19]。遗憾的是,海昏竹书中尚未发现与这两条经文相关的今文内容。《汉书》所记这两个今古文有别的例子,很难看作是毛奇龄所说的古今字上之别,但或许正如毛氏所言,这样的情况很少,所以《汉书》仅举了这两例。此外,也还有一些其他例子,后世常以之为据作为今古文区别的标志来看,例如“今文”《庶人章第六》中“故自天子至于庶人,孝无终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在孔传古文《孝经》中《孝平章第七》作“故自天子以下至于庶人,孝亡终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20],二者的主要区别是有无“以下”,这也常被后世学者看作今古文之别。海昏竹书Ⅰ区有二简内容如下[21]:
其爱,君取其敬,兄取其顺。【Ⅰ-5-(6)-066】[22]
尊俭立身之/故自天子至于庶人【Ⅰ-5-(5)-065】
简065前半断简当不归属于此,后半断简正好能与简066相接,编连后的文句又见于Ⅲ区简675与简698编连后的内容:
●君至尊也,亲不至;母至亲也,尊不至。尊亲至者一人/□□□兼之者【Ⅲ-25-(6)-675】父也。母取其爱,君取其敬,兄取其顺。□[故]自天子至于庶□[人],孝有终始【Ⅲ-26-(13)-698】
由上可见,西汉今文确作“故自天子至于庶人”,无“以下”二字。但问题不止于此,其后“孝有终始”,是今古文“孝无(亡)终始”的异文,还是对前面“故自天子至于庶人”的说解呢?
先看这一章孔传的说解:“躬行孝道,尊卑一揆。人子之道,所以常也。必有终始,然后乃善,其不能终始者,必及患祸矣。……此又总说其无终始之咎,以勉人为高行矣。”从孔传看,古文经文当作“孝亡终始”。再看玄宗御注:“始自天子终于庶人,尊卑虽疏,孝道同致,而患不能及者,未之有也。言无此理,故曰未有。”邢昺进一步疏解说:“夫子述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人行孝毕,于此总结之,言其五等尊卑虽殊,至于奉亲,其道不别,故从天子已下至于庶人,其孝道则无终始、贵贱之异也。或有自患己身不能及于孝,未之有也。”御注、邢疏与此前孔传、郑注在“而患不及者”上的重大差异,即孔传、郑注解为“患难不及于己身”,玄宗御注解为“担忧己身不及于孝”,是《孝经》学史上的一个大问题,此外,对“孝无(亡)终始”的解释也有可说道之处。孔传“必有终始,然后乃善”是从正面说要“孝有终始”,“其不能终始者,必及患祸矣”则是从反面来说,经文及孔传所言“终始”,刘炫《孝经述议》云:“此经所云'终始’者,行孝初为始,行孝讫为终。”案《孝经》首章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23] 则“始”谓“始于事亲”,即身体发肤不敢毁伤,“终”谓“终于立身”,谓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玄宗御注云“始自天子终于庶人,尊卑虽疏,孝道同致”,则似解“终始”为“始自天子终于庶人”;但玄宗《孝经制旨》又云“人无贵贱,行无终始,未有不由此道而能立其身者”[24],“人无贵贱”固然可视作对应“孝无终始”可解为孝道无论是天子还是庶人,皆可同致,不过用“行无终始”来对应“孝无终始”之解似乎更为合适,谓人之行无论终始均由此道,乃能立其身,这里的“终始”与孔传“终始”含义应相同。邢疏解为“其孝道则无终始、贵贱之异也”,看似紧扣“孝无终始”,实则增字为训,以“无”为有无之“无”,与御注以“无”为“无论”相悖。
再看郑注:“总说五孝,上从天子,下至庶人,皆当孝无终始。能行孝道,故患难不及其身也。未之有者,言未之有也。”看起来其经文作“孝无终始”也没问题。但郑注中“上从天子,下至庶人,皆当孝无终始”令人费解,严可均谓“无”当作“有”,如此文意乃畅;此外,“未之有者,言未之有也”之复沓亦令人疑惑,此句辑自《群书治要》,而《经典释文》“言”作“善”,一本作“难”[25],严可均谓“难”“善”二本皆误。严说郑注中“孝无终始”宜作“孝有终始”当是,不如此则文意难通,但谓“难”“善”二本皆误则可商,一是依《群书治要》作“未之有者,言未之有也”本就令人疑惑,严氏也自谓“末句尚有差误,不敢臆定”,皮锡瑞谓“言”下盖有脱文也不能令人信服[26];二是若依一本作“难”,设想郑注为:“总说五孝,上从天子,下至庶人,皆当孝有终始。能行孝道,故患难不及其身也。未之有者,难未之有也。”“难”谓前句之“患难”,则十分通顺,作“难”自可通,作“言”作“善”则难通。若郑注果如此,其“孝有终始”之说,是源自海昏竹书《孝经》说解“孝有终始”,还是一个巧合?过去学者多以郑注《孝经》主今文,从此处看似亦能有所证明,但也有学者认为郑注是立足于古文学立场[27],看来,这是一个很值得探讨的问题。
以上探讨,是把海昏简文“孝有终始”作为说解之辞来看待,如果大胆一点,假设将其作为“孝无终始”的经文异文来看待呢?我们发现,如此则“患不及”无论是如孔传、郑注解为“患难不及于己身”,还是如玄宗解为“担忧己身不及于孝”,都不成问题了,于前后经文很通顺,于孔传、郑注、御注亦俱可通。当然这里不是说孔传、郑注、御注所本经文已作“孝有终始”,而是受海昏简“孝有终始”的启示,提出了西汉刘向编定《孝经》之前其经文或许有此异文的一种可能性。
此外,“兼之者父也”“母取其爱,君取其敬”亦见于《士章第五》,但今、古文不尽相同,为方便比较并与海昏竹书内容对照,列表如下:
士章第五
孔传本古文
注疏本“今文”
子曰:“资于事父以事母,其爱同。资于事父以事君,其敬同。故母取其爱,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故以孝事君则忠,以弟事长则顺。”
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爱,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故以孝事君则忠,以敬事长则顺。
海昏竹书《孝经》说解
君至尊也,亲不至;母至亲也,尊不至。尊亲至者一人/□□□兼之者父也。母取其爱,君取其敬,兄取其顺。
郑注本与注疏本几乎全同,唯“而君取其敬”无“而”字。海昏竹书相较于孔传本、注疏本,其“君至尊也,亲不至;母至亲也,尊不至,尊亲至者一人/□□□兼之者父也。母取其爱,君取其敬,兄取其顺”中,“兼之者父也”可能是引经来说明前面“君至尊也,亲不至;母至亲也,尊不至,尊亲至者一人”的内容,而不表明是与后面的“母取其爱,君取其敬”构成与孔传本、注疏本顺序有异的经文。孔传本与注疏本,除了“其爱同”“其敬同”与“而爱同”“而敬同”稍异,最大的区别在于孔传本“以弟事长则顺”注疏本(包括郑注本)作“以敬事长则顺”,孔传云:“弟者,善事父兄之谓也。'顺’生于'弟’,故观其所以事兄,则知其所以事长也矣。”郑注云:“移事兄敬以事于长,则为顺矣。”孔传谓“顺”生于“弟(悌)”,故以“悌”事长则顺,所解以“悌”为中心;郑注则谓弟事兄以敬,移事于长则为顺,所释以“敬”为中心,背后的逻辑是“顺”生于“敬”。那么“弟”“敬”所指相同吗?如果不同,“顺”与“弟”“敬”哪一个更有关联?
从《广扬名章》说“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悌故顺可移于长”来看[28],“顺”也与“弟”相关联,当以孔传本作“以弟事长则顺”义长。现在,海昏简文也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参考,简文云“君至尊也,亲不至;母至亲也,尊不至”,云“母取其爱,君取其敬”,可见于君言尊、敬,于母言亲、爱,“敬”是与“君”相联系,与“弟”有别;此外简文又明言“兄取其顺”,是“顺”与“兄”相联系,与“弟”相关。此外Ⅲ区简800也载:
兄之弟□[=],上之顺下也【Ⅲ-33-(10)-800】
“弟”下残损处宜当有重文符号=,这里“顺”亦与“兄”“弟”相联系。海昏竹书中也有“顺”与“敬”相联系的文字,Ⅰ区简072载:
□[民]弗亲者,未之有也。□[教]其士民敬其君长而民弗顺者,未之有【Ⅰ-5-(12)-072】
不过,此处“敬”的对象仍是君长,和“君取其敬”义同,由此而产生的“顺”与“兄”没有关系,与郑注“事兄敬”不同。作为西汉今文说的海昏竹书,与孔传本古文的经、解是契合的,却与郑注有异,那么经文中“弟”“敬”的不同可能就不能看作是古文、今文之别了。
又,《孝经·谏诤章》的末句,注疏本作“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29],孔传本作“从父之命,又安得为孝乎”,相异二字,似今文作“令”“焉”,古文作“命”“安”,虽然“令”“命”、“焉”“安”彼此可通,但如果可以作为今文、古文在文字上的差异,那仍是值得注意的事。今检海昏竹书《孝经》说解简中,Ⅰ区简174为:
□令,安得为孝乎【Ⅰ-12-(9)-174】
“令”前的这个字已残,不似“之”字,此句可能并非直接引用经文,但文字无疑与《谏诤章》中此句密切有关,或者可以猜测海昏竹书今文《孝经》经文当作“令”“安”。这样我们就会看到,注疏本等作“令”,与海昏竹书今文同,而与孔传本古文作“命”异;孔传本作“安”也与海昏竹书今文同,而与注疏本作“焉”异。由此可见,“令”“焉”与“命”“安”也难以作为区别今古文的标准。注疏本与孔传古文、海昏今文有同有异的这种驳杂情况,或许正是刘向校定《孝经》时“以颜本比古文”折中今古文所致。
海昏竹书中发现的虽然只是说解《孝经》的内容,但从以上略举的几例看,它对我们了解刘向折中今古文之前的西汉今文《孝经》的面貌,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注释:
[1] 班固《汉书》卷三〇,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点校本,第1718页。
[2] 《汉书》卷三〇,第1719页、第1706页。
[3] 见许惟贤整理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下册第十五卷下,南京:凤凰出版社2007年,第1347页;张三夕、杨毅点校王应麟《汉艺文志考证》,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185页。
[4] 《汉书》卷三〇,第1719页。
[5] 见乔秀岩、叶纯芳、顾迁编译林秀一《孝经述议复原研究》,武汉:崇文书局2016年,第348页。
[6] 陆德明《经典释文》,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57页。
[7] 《隋书》卷三二,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点校本,第935页。
[8] 《汉书》卷三〇,第1719页。颜注说《庶人章》一章分为二章,《曾子敢问章》一章分为三章,“《曾子敢问章》”即《圣治章》,该章首句为“曾子曰敢问圣人之德”;古文比今文“又多一章”,这多出的一章,后世多以为即《闺门章》,载于今所见古文《孝经》孔传本(本文以下称“孔传本”)、北宋司马光《古文孝经指解》(本文以下称“指解本”)及范祖禹所书古文大足石碑本(本文以下称“大足本”),但今人庄兵认为此章内容本为《孝经》长孙氏的说解文字而混入经文,并为魏晋出现的《孔传》收入,参庄兵:《〈孝经·闺门章〉考——兼论前汉中后期《孝经》解释学的思想倾向》,《中国儒学》第5辑,2010年3月。
[9] 《汉书》卷三〇,第1719页。
[10] 《隋书》卷三二,第935页。
[11] 庄兵《敦煌吐鲁番文献展现的〈孝经〉今古文》,《政大中文学报》第二十七期,2017年6月,第231-278页。
[12] 《隋书》卷三二,第935页。
[13] 参陈壁生《明皇改经与〈孝经〉学的转折》,《中国哲学史》2012年第2期,第44-51页,又参其《孝经学史》第五章,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214-229页。
[14] 海昏竹书中的《孝经》说解内容,当和夏侯始昌、后苍、翼奉这一师受脉络之下的《孝经》说有特别的紧密关系,参朱凤瀚主编、柯中华副主编《海昏简牍初论》第十章,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12月,第180-224页。
[15] 参金良年整理李隆基注、邢昺疏《孝经注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庄兵《敦煌吐鲁番文献展现的〈孝经〉今古文》所引。以下凡言及、引用注疏本、敦煌吐鲁番诸本均源自上揭书文,不再作注说明。
[16] 日本流传《孝经》孔传本有仁治本,林秀一复原刘炫《孝经述议》用此本,乔秀岩、顾迁编订《古文孝经孔传述议读本》则用清家文库镰仓末期抄本舟桥本,二本文字内容几乎完全一样。参乔秀岩、叶纯芳、顾迁编译林秀一《孝经述议复原研究》中“新版附录”,第331-502页。以下言及、引用孔传本时均使用《古文孝经孔传述议读本》所据之舟桥本,不再另作注说明。
[17] 毛奇龄《孝经问》,纪昀、永瑢等编《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82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283-284页。
[18] 见于今文《圣治章第九》、古文《父母生绩章第十一》。孔传本古文作“绩”,孔传:“绩,功也。”刘炫《述议》也说:“母生之养之以至于长大,其功绩无有大此者焉。”可见刘炫所见孔传本也作“绩”。但指解本、大足本作“续”,司马光曰:“续或作绩。”见司马光《古文孝经指解》,《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82册,第95页;重庆大足石刻艺术博物馆、重庆市社会科学院大足石刻艺术研究所编《大足石刻铭文集》,重庆:重庆出版社1999年,第48页。为简便,以下引指解本、大足本不再另作注说明。
[19] 大足本文残,指解本同注疏本作“膝”,司马光曰:“膝或作育。”续、膝二字,依司马光所言,则古文本有作绩、育者,司马光所据古文本或已依今文而改。
[20] 指解本“以下”作“已下”,敦煌本中“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又有作“而患不及己者,未之有也”,严可均谓当有“己”字:“明皇本无'己’字,盖臆删耳。据郑注'患难不及其身’,'身’即'己’也。《正义》引刘瓛云'而患行孝不及己者’,又云'何患不及己者哉’,则经文元有'己’字。”此外敦煌本亦有作“故自天子以下至庶于人”者,“至庶于人”当为抄写之误。参庄兵《敦煌吐鲁番文献展现的〈孝经〉今古文》,第249、254、259页;吴仰湘点校皮锡瑞《孝经郑注疏》,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47页引严可均说。
[21] 海昏侯墓竹简分四个区域提取的情况参管理、吴昊等《江西南昌西汉海昏侯墓出土竹简的现场及室内清理保护》,《江汉考古》2019年S1期,第8页。《孝经》说解简来源于Ⅰ区、Ⅲ区两个区,Ⅰ区和Ⅲ区简策在内容上有不少重复的内容,笔者推测Ⅰ区和Ⅲ区可能埋葬有相同的篇籍,参朱凤瀚主编、柯中华副主编《海昏简牍初论》第十章第215页。
[22] 本文暂用整理过程中使用的临时编号,编号四部分分别表示区号-图版编号-简策序号-简策原始编号,例如【Ⅰ-5-(6)-066】表示Ⅰ区第5图版从左往右数第6支原始编号为066的简。释文中/表示前后为断简,不可辨识的残缺之字用□表示,能根据上下文义补出的字用[]标出。
[23] 金良年整理《孝经注疏》,第4-5页;“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孔传古文作“受于父母,弗敢毁伤”。
[24] 见《孝经注疏》所引,金良年整理《孝经注疏》,第28页。
[25] 陆德明《经典释文》,第1337页。
[26] 郑注、严可均说、皮锡瑞语,均引见吴仰湘点校皮锡瑞《孝经郑注疏》,第47页。
[27] 皮锡瑞《孝经郑注疏·序》说郑注“所据《孝经》本今文,其注一用今文家说”,吴仰湘点校皮锡瑞《孝经郑注疏》,第1页;庄兵《敦煌吐鲁番文献展现的〈孝经〉今古文》说:“其注则采今古文说,乃至纬说,所用经文,则是取'刘向本’,所以,郑玄仍然是立足于古文学立场为《孝经》作注的。”第269页。
[28] 此引注疏本经文,孔传本古文同,惟无“之”字,“悌”作“弟”。此句孔传亦云“善事其兄,则必能顺于长矣。……顺出于弟”;郑氏注仍注云“以敬事兄则顺”,不肯言一“悌”字,大概欲与前面所注保持一致,而邢昺疏则无此顾虑,甚至似乎不理玄宗引经之注文“以敬事长则顺”,而放言“悌”义:“事兄能悌者,故资悌为顺,可移悌行以事长也。”把“顺”和“悌”直接相关联。邢昺疏基本剪截自玄宗时元行冲《孝经》疏,其时郑注、孔传均存,此句疏文或即据孔传为说。
[29] 敦煌吐鲁番诸本亦作“令”“焉”;此外指解本、大足本亦作“令”“焉”,与孔传本不同。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舒大刚:大足石刻范祖禹书《古文孝经》的重要价值
《四庫全書經部孝經類-孝經注疏》唐-李隆基、宋-邢昺
七经孟子考文补遗 卷一百八十六
李昭:略说《尚书》的继承与流传
伏生今文尚書
剑桥中国晚清史(上卷)魏源---经世致用论与文学研究的范例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