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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一个人的死亡

据说在昨晚23时,那个小伙子撒手人寰。此前几经抢救,据说胸椎差点要被压断。

在昨天晚上18时左右,我在医生群讨论这个问题:

各位大医生好!

我的一位同事,现年33岁,昨天下午突发脑溢血,经送医抢救无效于今天下午濒临死亡。据说当时门卫看见他倒地,上前按压心脏进行急救。这种施救方式据说反而造成严重后果。

我就想,一方面要加大急救知识的科普,使更多的人知道面对有关情况该怎么做。另一方面是不是也可以像为防止老人走失一样,随身携带某些标识物,提醒施救者,一旦发生意外,可能的原因是什么。

进而又想,现在互联网如此发达,手机人手一部,可不可以将每个人的医疗体检和治疗结果进行整合,在急救时只要扫一扫他的手机或身份证等处,立即可以知道他的病史,进行对症治疗,以免延误。

不知各位有何高见,敬请赐教!

随后得到的答复说,前者未必,后者可能涉及到个人隐私。接着,有推销科技新产品的来了,新型专利,使用他们的某种试纸,扫描二维码,发送某网站,很快就能够知道结果。

好像都是两码事。

人生有时显得悲凉。当你猝然倒地时,你不知道有没有人会上前施救,更不知道上前施救的人懂不懂急救常识,而那些已经在学校经过急救常识培训的人,可能并不在视线之内。奈何!

一个人一生也许会经历很多次医疗检查和治疗,这些曾经的病史是否可以对后来的治疗有所借鉴。那么,是否应该为患者自己建立治疗档案。患者付费在某医院作了检查,医院是否有义务配合患者将相关检查结果存入其个人档案?在对该患者进行抢救时,是否应该利用和参照其以往的病历档案?这难道还涉及隐私吗?

他们关心的问题,和我的不在一个频道。

后来获悉,这个逝者的儿子刚刚三岁半,本来已经被带到了病房,后来被好心人拦下了。它关系一个问题,要不要让这个孩子见他爸爸最后一面。见了,也许会毁掉他爸爸平日的高大形象。病床上躺着的是一个浑身插满管子的人,因为手术,还血迹斑斑。

死亡的主因是脑瘤。血压高,还不吃药。喝酒、吸烟、熬夜。熬夜有时是因为工作。不吃药据说是曾经锻炼,坚持每天快走一小时,血压恢复了很多,没有了高血压的感觉,于是自行停药。

因为医疗条件改善,所以很多人开始关心自己;因为网络发达,所以关于健康的各种说法在网上弥散。因为涉及专业知识,是是非非有时很难判断,但各种说法不胫而走,有些人不经深究就信以为真。

最近有个创造出酸碱体质学说的外国人受到重罚,在法庭上他公开承认当年造假。

这样的邪说有那么多人相信,社会学、传播学的学者们应该认真进行研究。

在单位,无论多么重要的岗位,任职者都是过客,一个人走了都会有人接替。在家庭,他却是他孩子的唯一,也是他双亲的唯一。

有时需要在单位要求和个人健康之间寻求平衡。

在谈论猝然倒下者的饭桌上,眼见某远方人比二十几年以前更加肥硕,远方人自称身患糖尿病,还有抑郁症。但他自己点菜,只点肉,不点菜。尤其还点了一个红烧肉,好肥啊!一个人坚持走自己的路,别人想拦也拦不住。

不由想起陶渊明的那首诗:“亲戚或余悲,他人抑已歌。”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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