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手
【正文】在康德的实践理性道德哲学中,自由意志是道德法则的存在依据,道德法则是自由意志的认识依据。人作为自然者必然陷于世界情况和世界进展的必然性之中,而人作为有理性者又具有实现道德至善的意志自由性。
人在作为理性者具有实现最高目的“至善”的自由,但人作为自然者又总是陷于必然性的束缚。康德的判断力批判的“自然内在合目的性”理念调和了实践理性和理论理性的张力,并引入“上帝理念”来确保“使世界情况和世界进程与我们的道德观念相一致”,即实践理性判断所谓的“德性和幸福的一致”。
但道德观念和世界情况借助于上帝理念的中介在“至善”中的和谐,只是形式主义的和谐而已。“因此这种和谐只被认作主观的东西,——一种只是应该存在,以及同时并无实在性的东西,或者只被认作一种信仰,只具有主观的确定性,但没有真实性,换言之,没有具有符合那个理念的客观性。”
于是,主观的至善理念只能在无限延伸的时间序列中遥遥无期,决不可能在现实中实现,在这个意义上,只是麻醉人的心灵的鸦片、安慰痛苦心灵抚慰剂而已。
【说明】康德二元论哲学对现象和本体的区分,“它没有意识到象这样反复往返即足以表明但是两者中的任一环节都不能令人满足。”
“这实在是一个很大的矛盾,一方面承认知性仅能认识现象,另一方面又断言这种认识有其绝对性,如谓'知识到此止步’,'这就是知识之自然的绝对限度。’”知性只能认识现象,不能本体,不能认识本体,殊不知,“当一个人只消意识到或感觉到他的限制或缺陷,同时他便已经超出他的限制或缺陷了。”
虽然康德的理性批判哲学具有“形式主义”缺陷,但其功绩是不容抹杀的,“康德哲学的主要作用在于曾经唤醒了理性的意识,或思想的绝对内在性。……自此以后,理性独立的原则,理性的绝对自主性,便成为哲学上的普遍原则,也成为当时共信的见解。”
【附释一】黑格尔认为,康德批判哲学的片面性,在于认为知性范畴之所以有限,乃因为它们仅仅属于我们的主观思维,而物自体永远停留在彼岸世界里。“事实上,知性范畴的有限性去并不由于主观性,而是由于其本身性质,即可从其本身指出其有限性。”
【附释二】在康德哲学里,思维作为自身规定的原则,只是形式地建立起来的,至于思维如何自身规定,自身规定到什么程度,康德并无详细指示。
费希特比康德更进一步,他以“自我”作为哲学的基本原理,提出了一个范畴推演体系。但黑格尔一方面赞成他的“自我”推演活动,另一方面又反对他的“非我”学说。“因为这自我被认为最初是由于外界的刺激而激励起来的,对于外界的刺激,自我就反抗,惟有由于反抗外界刺激,自我才会达到对自身的意识——同时,刺激的性质永远是一个异己的外力,而自我便永远是一个有限的存在,永远有一个'他物’和它对立。因此,费希特也仍然停滞在康德哲学的结论里,认为只有有限的东西才可认识,而无限便超出思维的范围。康德叫做物自体的,费希特便叫做外来的刺激。这外来的刺激是自我以外的一个抽象体,没有别的法子可以规定,只好概括地把它叫做否定者或非我。”
在黑格尔看来,无论是康德的物自体,还是费希特的外来的刺激,都是和自我永远对立的东西,如此以来,自我永远是受限制的,从而沦为有限的存在,这在黑格尔看来是绝不可取的,“永远得不到真正的自由”,“因为自我的存在,既基于刺激的活动,如果没有了刺激,也随之就没有了自我”。这在上是难以容忍的。
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黑格尔啊。
从黑格尔哲学的角度讲,只有像他那样把“客观思想”看成是一切存在的本质,把思想、概念改成是完全能动的,不受任何别的东西的推动、刺激,这样才能彻底摆脱“物自体”或“外来刺激”的束缚。
亦即,只有自动的东西,才是真正自由的,那就只有“绝对理念”这一种可能性了。可惜,康德已经在“先验的理想”部分把绝对的、无条件的、通盘规定的、必然的、最高的存在者规定我们理性的一个“纯粹理念”了,它没有客观实在性,只有主观的知性知识的系统统一性,只有调节性运用,没有构造性运用。这一点,无论如何黑格尔也是驳不倒的,黑格尔只能固守上帝存有之本体论证明而不可自拔,无论他耍些什么新花样,都逃避不了康德对“上帝存有之本体论证明”的有力批判。在这一点上,我是支持康德而反对黑格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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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山东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讲授本科生《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以及研究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自然辩证法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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