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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明代蒙古族融入汉族研究
                                             明代蒙古族融入汉族研究
 虽然蒙古人入主中原近百年,但在中华帝国的分布并不广泛,除却一些贵族在全国主要重要城市因作战、住守防御或任官、分封等南迁外,大部分人仍然主要生活在北部中国。[11]( P530)明朝乍兴,蒙古贵族是威胁明帝国最大的力量,所以朱元璋及其子朱棣均加强对蒙古族的打击力度,不惜一切代价削弱其统治力量,其中有一项很重要的措施就是迁徙蒙古人入内陆,安置于诸卫所,“凡归附鞑靼官军皆令入居内陆,仍隶各卫所编伍,每丁男月给米一石”[12]( 卷188,洪武二十一年二月丁卯)。这样既便于加强对其监控,又可以实行“以夷制夷”和实行“民族同化”政策。此处虽要指出的是,并非全部归附的北方少数民族尽入卫所军伍,早期通行做法是“以少壮者隶各卫为军,俾之屯守;老弱隶北平为民,从之。”[12]( 卷80,六年三月丁已条)属民者也基本上是卫所代管民籍,而迁居中原及南方内陆卫所者则基本上都是卫所军籍。
明政府针对蒙古贵族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有的就地安置,有的移居京师,还有一些则在随军征讨过程中迁徙分布于全国各地。就近安置是朱元璋首先考虑的,西北陕西都司及行都司,山西都司及行都司、大宁都司、万全都司和辽东都司都是达官的聚居区。在辽东,洪武二十年六月,纳哈出率其部下二十余万人归附明朝后,朱元璋决定“其本管将士,省令各照原地方居住,顺水草以便牧放,择膏腴之地以便屯种。如北平、潮河川、大宁、全宁口、南口北旧居之人立成卫分,与汉军杂处,若沈阳崖头闾山,愿居者亦许与辽东军参住,以便耕牧,务令人心安乐,不致失所。”[12] (卷182,六月甲戌条;卷184,八月丙辰条)这批归附的少数民族将领后来迁播分布非常广泛,南方诸省皆有分布,但大部分仍在北方。洪武二十二年,“置泰、朶颜、福馀三卫指挥使司于兀良哈之地,以居降胡”[12]( 卷196,五月辛卯条)。稍后的永乐元年,“三卫来朝益求内附,因改封宁王于南昌,移行都司于保定,而以大宁全地与之。授都督都指挥,指挥千百户、镇抚等官” 。[13] (卷107,礼部65,《朝贡。北狄》)由于明代整个东北地区是没有行政机构的,那时居民(主要是蒙古人、女真人和汉族人)自然就成为卫所系统所辖的一部分了。在西北陕甘宁地区,废原来的地方编制,建立土卫所的情况比较多。原来的官员被任命为卫所官员,称“土达官”,原来的士兵则被称为“土达”,如元万户把丹据平凉,洪武初归附,授平凉卫正千户。部落散处开城等县,仍号土达。[14]( 卷1,风俗;卷11,《平固原寇》)据《皇明九边考》,“达官达舍多安置真保河间等府”,这里成为达官军居住聚居区,定州卫的达旗军余达1897名。[15]( 卷6,三关镇 疆域考,卷16,《兵防》)隆庆二年,保定卫将各处达官军合为忠顺营,以加强对他们的管理。[13]( 卷129,兵部12《保定·达》
 南北直隶是蒙古族官军迁入的最早的、也是最重要的地区。南北二京达官遍及京师诸卫所中,实录中提供了丰富的资料,兹不赘述。据张鸿翔先生提供的资料,南北二京安置近一半的外族(以蒙古族为最多),锦衣卫、南京锦衣卫、金吾右卫、羽林前卫、燕山诸卫,武骧卫、龙骧卫、骁骑卫、长陵卫、献陵卫等都是他们集中的地区。在北京,由于这批达官军人生息繁衍得相当快,一批达官也迁至畿辅地区戍守,嘉靖时“大宁都司并定州卫所管达官达余数多”,在保定等卫“原日安插及近时放回达官旗军舍余人等”也为数不少,并敕命杨国卿“以都指挥体统行事,在定州专一管领达官、达军舍余,如法操练,俾各熟闲武艺,听候有警调用”。[16]( 卷7,《敕镇守真保定总兵都督佥事傅洋》;《敕保定忠顺营都司卢辙》;《敕定州忠顺营都司杨国卿》,)解放前老北京还有达子馆,达子营(后改成达智营)、达子桥、骚达胡同、骚达子大院等。据日本学者多田贞一研究,达子也书作“鞑子”,即蒙古人。这些地名一直延至民国末年,现在还一时难以考明它们是否都与明初蒙古族徙居北京有关。[17](P59)
南京也是“达官军”的重要聚居区。特别是洪武朝定鼎南京,早期“鞑官”不少被安置于南直隶诸卫所。洪武六年,侍御史商暠招集王保保在河南的故元参与副枢等580余人,军士1660余人,“至京师简其壮勇者为驾前先锋”,同日,河南卫都指挥郭英招集故元将士700余人,“皆命分补侍卫”。[12]( 卷80,三月癸卯条)南畿其它卫所也有达官广泛分布,如扬州卫都指挥使张玘即是沈阳色目人,署指挥同知乔琳是土都达人,卫所中的蒙古人、山后人和东北色目人为数不少。[18]( 卷34,兵防志二)淮安府的盐城守御千户所里也有一批来自辽阳的世袭“达官百户”。[19]( 卷4,秩官志)金山卫“初立有额设正伍旗军,后有遣发带管汉、达军,并奉例投充军……凡实在者皆具尺籍差操”,至正德时,包括达官在内的各类军人仍有11296人。[20]( 卷3,《军实》)
 湖广地区也是蒙古族分布的重要地区。洪武二十二年太祖“命荆州左护卫并黄州、常德、岳州、沅州、蕲州、武昌诸卫,各造房三十间,以居鞑靼军士”。[12]( 卷195,二月乙卯)①
洪武年间,归附的蒙古官军安置于浙江卫所的也不乏其例。最早的当属洪武五年正月,巴藩王子来归贡马,赐袭衣,命于浙江安插。[12]( 卷71,正月戊寅)洪武六年正月,故元来降官惠王伯都不花及宗王子蛮蛮赤斤帖木儿等为千百户所镇抚,各领兵千人往温、台、明三郡戍守。[12] (卷78,正月癸丑条)洪武九年,故元保宁王雅纳失里、宗王汪古图、别里帖木儿、把的、忙哥者、乃马歹等六人及辽阳行省左丞速哥秃等自大同来降,明政府授他们于浙江等卫所镇抚[12] (卷110,十一月壬辰条)。虽然这批达官的人数不得而知,但他们长期生活于此是毫无疑问的。洪武二十二年二月,朱元璋命礼部遣官员到崇明县及浙江卫所去问慰那里的达达太子失秃儿、王子营王失里把秃儿等91名达官军,并赐给他们各钞一百锭。[12]( 卷195,二月戊辰条)
 明初两广地区的达官多是故元归附将士。洪武二十一年,鞑靼官军姚曲里歹等反于广西,“命颍国公傅有德率辰、沅、贵州、普定等卫兵讨捕,寻平之”[12]( 卷188,二十一年正月辛丑),平定这次反叛居然出动了名将、多个卫所的官军,反叛的达官军数量可能不会太少。据查,达官大规模地调入广西时间稍晚,“天顺年间,始拨广东官军防守(广西)”,这批拨到广西苍梧守御总督军门的一万名班军中有达官数百名。广东的这批达官则是由于景泰年间广东黄萧养叛乱,海宁伯董兴申请将南北二京调来的达官长期安置于广东居住,“遇警调用”,但直到成化初年,经都察院右佥都御史韩雍奏请,才将南北二京的达官安置于广州卫,并于桂江以西建“达官营”。 [21]( 卷1,开府,《达官营》;卷2,制敕;卷23,韩雍《处置地方经久大计疏》 )后来广东都司对他人分布略作调整,嘉靖时一部分达官迁居肇庆,但迁徙原因却不甚清楚,可能是由于繁衍过快,散居以分其势力。[21]( 卷29,霍韬《广东郡县》)明朝中后期,一些归附的蒙古族军官也被安置于两广,嘉靖三十五年,兀良哈人脱脱,携56人来归,诏发两广安插。[22]( 卷439,九月庚申条)万历年间,广西的桂林中卫里仍有达官舍目105员,右卫达官舍目86员。[23]( 《桂林府图说》)
在福建,洪武二十一年,达官指挥把失剌把都儿等十三人并妻子被送“往福建安置,仍给以指挥之禄,令有司各与第宅及乳牛以养之”。[12]( 卷193,八月丙辰条)从康熙《福建通志》看,镇东卫有直隶山后人卜儿罕忽力,后被赐姓高怀德,曾世袭指挥使。兴化卫的鲁六十八为山后大兴人,洪武年间从军,子世袭升副千户。镇武卫也有山后人,毛荣及五世孙毛钦。[24]( 卷20,卷25,卷26)从方志中所载他们的籍贯看,应当是后来随军徙居至福建的蒙古人。云南也是蒙古官兵分布的重要地区,故元梁王在云南。洪武十四年九月傅有德、蓝玉、沐英率军征云南,并于次年设布政使司,设卫所屯守于此。洪武二十年,派鞑靼官军往戍云南。洪武二十四年十一月, “复赐鞑军幼子钞锭。初鞑军之戍云南者,诏遣其妻子与俱,其有幼子不能往者,至今令其亲属送之,各赐钞十锭”,可能就是最早的一批。如毛胜,本名福寿,元右丞相伯卜花孙,曾于景泰三年镇守金齿卫等处。嘉万时期,云南都司所属汉土达官军计81400余员名。[25]( 卷3《大明一统舆图奏稿》《云南图纪》)虽然不明达军多少,但肯定是其重要组成。
 明政府对贵州的防御,洪武年间现贵州辖境绝大部分由贵州都司管辖,小部分由四川和湖广布政司辖。贵州也是少数民族聚居区,但达官军分布并不广。从史料看,明初,达官毛胜和焦俊都曾率军镇守贵州,罗秉忠也曾率军入黔平定苗民叛乱。[4]( 卷156,诸传)
 四川行都司内有故元原戍军卒的存在。洪武十五年建建昌卫指挥使司,元平章月鲁帖木儿等自云南建昌来贡马……以月鲁帖木儿为建昌卫指挥使,月给三品俸赡其家。后月鲁帖木儿叛。[4]( 卷310,《四川土司一》)洪武二十二年正月,四川再次暴发达官军跋迷旦的叛乱,松潘军卫指挥使徐凯率兵追击并消灭之。[12]( 卷195,正月已亥条)

河南辖境内只在属于中都留守司的归德卫找到了达官的记载。万历时期留下的武选簿中有《归德卫选簿》册,其中有记载有该卫达官袭替情况,如狗儿,鞑靼人,故元郡王。洪武九年自月儿海子领军来归,授山西蒙古千户所副千户,故后子保哥嗣。[9](P188,《归德卫选簿》43)正统二年,镇守陕西都督邓铭(卫国公邓愈次子)等奏西安左等卫安插番达官军,欲以调除为名移入河南偏僻地方,南阳汝宁等处分住。英宗没有批准这项计划,但也说明明政府对他们始终保持着高度的警惕,也说明是没有权力来选择自己生活的区域的。[26]( 卷176,《兵部附夷官》)

在山东,洪武二十一年有一批鞑官被安置在山东诸卫,“新附鞑军南来,又命永平侯谢成往鲁府率护卫士马,以所送鞑军分隶济南、济宁等卫,与军伍错居。”[12]( 卷188,春正月已卯条)

 明代内陆卫所达官军的分布地方,是由其本人提出申请,由明政府批准最终居住地。朱元璋考虑到他们的生活习惯,能就地安置者尽量就地安置,许多归附者千里迢迢而来,又被封官后再派回原地。在不影响明统治情况下,也考虑到他们的意愿,这批蒙古族官军集中分布于北部中国。洪武、永乐时,原元廷皇亲大族归附者,多安置于京畿。对于元朝故将在重新编制后,尽量委派于各战略要地,先是征战四方,后则送去家属以安居,在云南、四川、两广、湖广、浙江和福建,大抵属于此类情况。英宗以后,达官军的调动多随所在卫所进行,史料并无专门记载,不便细考。

                                                 达官任职的基本情况

  归附明朝的“达官军”既有故元皇室后裔,也是贵族勋戚,大量的则是中下级官吏及军士。由于他们身世不同、经历各异、职业有别,明政府采取不同的方式,对他们加以安置,使其各得其所、各尽其能、各务其业。

首先是发挥部分少数民族语言的优势,让他们充当国家民族和外事工作者的角色。翰林院、司天监等其中技能性官员留原任。洪武九年癸未,以火你赤为翰林院蒙古编修,更其姓名为霍庄。(顾炎武《日知录》卷23,《二字改姓一字》)洪武十五年朱元璋命翰林编修马沙亦黑、哈麻说“大将入胡都,得秘藏之书数十百册,乃乾方先圣之书,我中国无解其文者。闻尔道学本宗,深通其理“,命译之。李贤,鞑靼人,初名丑驴。元工部尚书。洪武二十一年来归,通译书。太祖赐姓名,授燕府纪善。侍燕世子最恭谨。“凡塞外表奏及朝廷所降诏敕,皆命贤译。贤亦屡陈所见,成祖皆采纳之”。仁宗时进右都督,赐赉甚渥,仁宗时封忠勤伯。( 《明史》卷156,《李贤传》)语言沟通也是对蒙古族管理的重要工具。如在南京,因“安插夷人数多,都督佥事高通负管束不力”,南京守备徐承宗于天顺四年请求于卫所官中增设“谙晓夷语”的官员协同管理。有的达官则被从内陆卫所重新召回,在北边充当乡导。(《明英宗实录》卷281,天顺元年八月壬子条; 卷68,正统五年放月辛未条)历明一代,明政权与蒙古族政权关系时而血雨腥风,时而友好和睦,一代代达官军因长于言语得到重用。

其次,征战戍守是大部分内陆卫所官军最基本的职业。与生俱来的马背生活和辽阔草原养成了北方游牧民放善于征战骑射、粗犷奔放的性格。特别是归附于明朝的这批少数民族有丰富的作战经验,同时,编制于卫所中的官军后裔,耳濡目染的战守氛围培养了他们勇于征战与不屈的性格。正如朱元璋在洪武二十年所说,“故元旧官阿速哈剌儿、伯颜忽里二人令授以指挥之职,令其带领达达军士数量不多,然皆可用,况北平风土,素所谙练……果能骑射则以此符给之,令充先锋”。(《明太祖实录》卷181,洪武二十年四月癸未条)

     明政府针对归附的元朝将士原来的任职情况,分别授予不同的职务,在五军都督府、各都司及下属卫所中各级职务均有担任,并根据他们的表现加功授爵,有的甚至做过五军都督,加封公侯伯者也不在少数。他们是明帝国统治力量的重要组成,在明朝安邦定国的战争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如《明史》卷一五六所载诸达官大臣,如吴允诚、孙瑾、薛斌、蒋信、李英等,他们大都参加过洪武、永乐两朝对蒙古族的战争。他们归附明朝后,积极参与到追剿残元势力的斗争中,并做出卓越功绩,受到明政府的嘉奖。稍后,其中一批达官又被委派到云南、四川、湖广、两广、福建等地镇压农民起义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叛乱,屡立战功,晋官加爵,世代相袭。如毛胜,原名福寿,元右丞相伯卜花之孙。正统年间两次参与云南麓川用兵,升都督同知,后率京军镇守大同,升左都督。并讨湖广巴马诸处反贼,以功封南宁伯,天顺二年卒,赠侯。其子毛荣嗣,因坐石亨党,发广西立功。成化初,镇贵州,寻移两广。传爵至明亡乃绝。和勇,初名脱脱孛罗,和宁王阿鲁台之孙。宣宗时居住于京师。和勇袭指挥使,积功至都督佥事。天顺年间,充游击将军,统降夷千人往讨两广。成化初率所部从征大藤峡,晋左都督。三年召督效勇营训练,再著战功,特封靖安伯。

卫所达官军的英勇表现赢得了汉族官军的高度称赞。成化二年,首任两广总都督韩雍奏请中央将这批平时驻扎南京的达官军改调两广长期戍守,他说“景泰年间海宁伯董兴征剿广东反贼黄萧养事平之后,曾奏留在京达官于广东安插居住,遇警调用。今看得调来随征南京达官都指挥使廉忠所统达官都指挥你里哈答等四百余员后,见在广东地方截杀流贼,俱各弓马熟闲,又肯当先杀贼。今广东地方流贼虽已会兵剿灭,倘后或有生发侵犯,若留达官相兼官军截杀,必致贼徒闻风敛息,免致再劳动调官军征进。前项达官安插在于南京虚费廪粮”,(《苍梧总督军门志》卷23,奏议一,韩雍《处置地方经久大计疏》)广东愿意为他们提供优厚的生活待遇。后来这批达官一直住在广东,部分还被调入广西番戍苍梧总都督军门。这批达官后来被安置在广州四卫中,还被编入班军队伍,到广西参与军事重镇苍梧的日常防守,如参与梧州城内城和哨堡的防守等,成为维护社会稳定与地方治安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第三,一部分达军在政府的倡导下从事畜牧业生产,特别是发挥他们善于养马的优势,鼓励他们养马,同时从中选择一些养马能手,指导汉族农民养马。永乐九年七月,成祖要求兵部 “选鞑官闲居老成谦厚者,教民畜牧”。宣德五年,政府又规定,“令御马监勇士马,并达官调习马,每匹按月原支草三十束内支本色草一十五束,余折白绵布一匹。正统八年,令直隶真定卫达官,自己马草料住支,其官马照官军例支给”。这里至少说明,明代蒙古族军民为明代军事用马的培养是做出不少贡献的。宣德六年,北部战事稍平,政府积给达官们在顺天府三河县等处划拨了为数不匪的草场,“侯四百亩,伯三百亩,都督二百五十亩,都指挥二百亩,指挥一百五十亩,千户卫镇抚一百二十亩,百户所镇抚一百亩”,以供他们生活。达官军屯种耕田自食者也不征收子粒。

                  四.达官军的社会生活

 由于明政府一直采取鼓励敌对的北方少数民族归附的政策,所以他们的物质生活有较为稳定而充足的保障。他们长期与汉族人杂居相处,在明政府汉化政策的引导下,他们生活由不习惯到逐步适应,社会生活与汉民族一样渐趋丰富多彩。

尽管朱元璋父子在明初采取了较为严厉的打击前元反对势力的军事行动,但农民出身的朱元璋在开疆拓土方面并没有太大的野心,他一直恪守着“攻心为主、宁防不打”的指导思想,特别是成祖五征蒙古而未果后,其子孙则更坚定了这一指导方针。尽管由于土木之变使这一政策一度有所动摇,但优待归附蒙古官兵的政策一直没有改变。明政府这一坚定不移的政策对内陆卫所达官军的社会生活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早在洪武元年十月,明军在攻下大都后,朱元璋宣布:前元贵族“果能审识天命,衔壁来降,待以殊礼,作宾吾家……故官及军民人等近因大军克取之际,仓皇失措,生离父母妻子,逃遁他所,果能自拨来归,并无罪责,仍令完聚”。(《明太祖实录》卷35,十月戊寅条)稍后,朱元璋鉴于元朝势力亦然非常强大,希望尽快恢复生产,又多次重申优待归附原元朝官军人员的政策,此类材料实录俯拾皆是,皆不赘述。正是在明政府在政策的感召和实际安置工作的影响下,大批官员携家带口向明政府归附。

 明政府首先保证他们的物质生活。在京师的达官享受与京官相同的待遇且有所优惠,如宣宗说,“留其家属于京者,以系其心,而无以赡,能得其心乎?其如京官例给之”。( 《明宣宗实录》卷27,宣宗二年夏四月乙巳条)达官的俸禄总额与京官同,但实际上他们可支配收入却远远高于京官,原因在于汉族京官俸禄的大部分是的折俸的。汉官俸折色的比例为:永乐时一、二品折十之六,三四品半支,五六品十之四,七八品十之三,九品及未及流全支米。至正统年间,“五品以上米二钞八,六品以下米三钞七”,成化年间,则无论品级高低月米“皆一石”。(《明史》卷82,食货六)卫所武官“俸级与文职同,惟本色米折银”,文官俸禄多折购买力很差的纸钞或苏木胡椒等实物。而达官军的俸禄则是全支。直到宣德十年,才更定京鞑官月俸给月米例,行在户部、兵部奏,“在京鞑官有全给者,有半给者,今馈艰难,宜稍撙节。于是命全给者减半,半给者减十之三四,新降附者自指挥而下亦边减之”。    

       由于各地粮食供给紧缺有别,所以官俸的本折比较也大不相同,但同一地方达官军与汉官军相比则略为优厚却是事实。两广地区,指挥使月支本色八石,折色二十四石;同知六石二斗,折色19.8石;佥事本色5.8石,折色18.2石;正千户4.2石,折色11.8石;副千户本色3.8石,折色10.2石;百户3石,折色7石;所镇抚,2.9石,折色5.5石;试百户和试所镇抚本色与折色各为2石和3石。( 《苍梧总督军门志》卷14,经费,《达官舍俸》)早在正统年间,李贤给这批在京达官军的财政支出算过一笔帐,“其月支俸米,较之在朝官员,亦三分之一,而实支之数,或全或半,又倍蓰矣。且以米俸言之,在京指挥使正三品,该俸三十五石,实支一石,而达官则支十七石五斗,是赡京官十七员半矣。”(万历《广东通志》卷36,李贤《达军支俸疏》)

           除俸禄外,达官军其它物质待遇也明显高于汉族卫所官军。广东达官军的安置大体能反映当时全国的总体情况:“踏勘空闲地土起盖房屋,拨与居住,内有家小者,乞敕南京守备官差官拨船,沿途应付行粮下程起送前来完聚;无家小者着落三司设法措办,官钱代为聘娶。俱定与则例,按月厚其廪饩供给下程柴草;冬夏给与绢布衣服靴帽,并着落廉忠加意抚治,不许剥削科害”。(《苍梧总督军门志》卷23,奏议一,韩雍《处置地方经久大计疏》)初解到各卫投降夷人,布政司每名给赏米三石,柴五百斤,拨给与房屋床榻器皿等物,并犒赏牛二只,每只折钱一千文,羊五只,每只折钱二百文,无妻者,给财礼银五两娶妻。他们可以在官府提供的房屋中居住五年,其间可以向政府申请银两自己建造住所。

        达官军优厚的物质生活待遇也召致受薄俸之苦和“北虏”之扰的众多汉官的强烈不满,他们认为,“彼来降者,并非心悦而诚服也,实慕中国之利也。且达人在胡未必不自种而食,自织而衣。今在中国则不劳其力而坐享”。也正是由于他们物质收入较为保障,所以这批内陆达官虽然分散各地,人数也不多,但生息繁衍非常快,在广东,总都御史凌云翼说,“诸凡优厚,今生齿渐繁,应从节省……因生齿日繁,支给太滥”。在北京,李贤说,“切见京师达人,不下万余,较之畿民,三分之一”。如果他们在内陆真的受到政治迫害,或者生齿艰难的话,他们是很难有如此较快的人口增长的。

         实当承认,明政府对归降的少数民族官军一直采取非常优厚的物质待遇,目的是显而易见的,就是尽可能去消除他们的对立及反抗情绪,创造平和的民族关系。为了加速实现这一民族融合或同化的过程,明政府也在政策上加以引导,而不是强制。

        需要指出的是,如前述,虽然“达人”的人数增长很快,并不意味着卫所达官军的人数也呈上升趋势,实际上,他们与全国各地卫所的官军人数一样,是呈下降趋势的,同时,又因为他们是迁入“异地”的少数民族,流失的速度不如汉族官军那样快。如成化年间,广东班军入广西赴梧州戍守府州县,初拨一万员名,后经撤回、裁革、改拨、逃亡事故等,至隆庆年间,仅有4600员名,到万历年间,“则消耗又多矣”,其中广州右卫“旧两班达官哨九十二员名,今八十一员名”。( 《苍梧总督军门志》卷11,兵防八,军门防守,番戍)达官军户的自然减员是不可避免的,但其总人数的增加和军中服役人员的降低从侧面反映了达人与长期生活在一起的民族的融合程度的提高。

           强制性的民族同化是反动的,而自觉的民族同化则是进步的。明代的民族融合是特定时代的产物,是政策性与自觉性的统一。明政府政治上招抚、优厚的物质待遇、宽松的社会生活环境来化解民族矛盾,这种做法是应当给予充分肯定的,对于朱明王朝而言,尽可能消除敌对势力,对于北方少数民族而言,缓和了朝代更替带来的民族流亡。明代内陆达官军在促进了民族的融合、社会的稳定、边疆的开发和社会的进步都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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