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落实中央政策,不要什么“困难补助”! ----湘政办发[2014]10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下发后我们开始一喜,认为数年艰辛上访,终于有了结果,那种喜悦的心情,真是无法形容。可看到文件后,立即就像当头泼了一瓢冷水,怎么是生活困难补助?我们诉求是要落实政策、承认身份、尊重人格、还清欠账!这个通知违背了中央文件,藐视了法律法规,摆脱了欠债还钱的责任,这个自相矛盾的通知太令人失望了!我们只要落实中央政策,不要什么“困难补助”!我们的身份是特殊时期的造就的民师或代课教师,不是困难户和乞丐! 全国二十多个省市绝大多数是发人人都有的退职金和养老教龄补助,湖南省不仅不发退职金和教龄养老补助,且挖空心思设置诸多限制条件,使“生活困难”补助的人数少(凡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就算是用自己的血汗钱自己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身份买的也不能享受)、金额少(少的每月60元,最多的也只有120元,比农村低保167元的标准还低),这就是“结合我省实际”,“努力寻求最大公约数”。湘政办发[2014]101号文下发后,我们立马向安乡县,常德市提出了质疑和不满,可至今仍没有负责人正面回复我们,我们在安乡政府论坛上提出诉求,他们不仅不回复,反而还将诉求贴删除;我们也向常德市“市长热线”问政节目当面提出过,可也不见正面回复,今天结果都已公布,我们自己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买的社保,为什么就不能享受101号文呢?难道我们这么多年的上访就这样白费了吗?!我们将逐级上访,如果不能得到满意的回复,是不是又要我们结伴去北京上访?! 期待大家能关注一下我们原民师和代课教师的凄惨生活和遭遇吧! “ 搞笑的回复,纯粹是玩文字游戏,十天就现了原形!” 关于“如何理解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政策”的回复 网友: 根据湘政办发【2014】101号文件精神和县落实政策的有关要求,就网民提出的六个问题依次回复如下: 一、文件规定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不再享受生活困难补助。 二、这种说法,没有政策依据。 三、文件要求严格按政策落实生活困难补助。 四、文件要求“一次性完成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身份及工作年限认定工作”,防止漏报、错报。 五、是否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哪些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审核与解释。 六、文件规定“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享受补助政策,没有规定个人购买商业保险不享受生活困难补助。 有关社会养老保险问题,请咨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 安乡县教育局 2014年12月17日 这样的回复,到底说的是什么?到底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可不可以享受101号文?一说不可以,二又说没有政策依据?到底由自己个人买的(即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买的)社保可不可以享受101号文呢?为什么不明确回答而要玩文字游戏呢?才十多天的时间就把由个人买的社保的这些人审查为不合格,真的是太搞笑了!也太可气了!知不知道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目前有两种情况呢?一是有单位代缴12%,个人只缴8%,完全是企业职工身份参保的;二是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完全由个人缴纳20%参加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照这样推理,即使现在符合了条件,等到60岁该享受101号文时,子女为其出钱买了社保(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或者外出打工,单位为其买了社保,60岁时是不是照样不能享受101号文了?那么能够享受到101号文的人又有几个呢?(我敢断言:现在全县所公示的3291人中,真正能够享受到101号文的人一定不会上500人,因为很清楚,稍稍有点儿能力的人,一定不会为了区区的,比农村低保167元还少的百多元钱而不去买社保,享受这种乞丐似的施舍))难道让人真的“困难”不去买社保吗?既然是“困难补助”,为什么不像残疾人补助一样由民政系统去发放,而要由社保系统去发放呢?这分明是不想真正去关注民师和代师这类弱势群体?!那么民师这么多年的上访不就由这一所谓的“补助”,而暂时“解围”了吗?明眼人都看得出啊!所以,民师的上访依然不会停息,甚至声势会更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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