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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封建时代司法行政不分家,地方行政官员也是当地最高司法官员。比如一个县衙,知县就是当地的最高司法官...
中国封建时代司法行政不分家,地方行政官员也是当地最高司法官员。比如一个县衙,知县就是当地的最高司法官员,但问题是,当地的案件并不是知县处理,而是由吏员衙役负责,也就是俗称是“三班六房”。三班:皂班、壮班、快班。六房是对照朝廷六部设立的,即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可谓是缩小版六部,在六房里工作的也是吏员不是官。六房地位高于三班,
三班都可以称为“警察”其中的壮班就是专门负责侦查,破获刑事案件的。就是俗称的捕快。古代捕快的地位实际相当低,他们属于“贱民”等级。捕快是没有条件不参加科举的,而且是三代以内子孙仍不可参加科举考试。
捕快的头是捕头。宋代的捕快头目多被称为都头。古代的捕快不仅地位不高。工资也不高,一捕快的一年的工资(明清)大于也就是12两银子左右。当然,这些人的油水不少,也不靠工资吃饭。晚清以后,现代警察制度引入中国,捕快就此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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