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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随笔:苏格兰人如何发明现代世界(2)
之前苏格兰人所担心的主权地位丧失,可能导致英格兰对自己的压迫,这种事从未出现,反而让苏格兰人看到,过去几百年为了所谓的主权死难了那么多平民,其实都只是为了皇室的土地,并非平民自己的土地和财产。放弃了所谓的主权之后,苏格兰人的土地和财产得到了英格兰习惯法和衡平法的保护。

同样,苏格兰也经历了英格兰文化的入侵——八成以上的苏格兰人不会说英语,包括诸多贵族和学者在内,如休谟一辈子就不会说英语,以此为憾事。苏格兰人学习英语的难度其实不亚于后来的印度人、中国人,因为古盖尔语跟英语完全不是一回事,发音,语法,构词都完全不同。为此,苏格兰人民经历了一番文化焦虑,但却很快能开放心态,掀起全民学习英语的热潮。十八世纪初期整整一代苏格兰知识分子,如鲍司伟、约翰逊、罗伯森等,以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开放心态——他们在英格兰受到各种歧视和谩骂,但却仍然承认英格兰文化的优越性,倾心学习英语,把英格兰文化艺术转授给苏格兰人。一旦掌握了英语,苏格兰的高识字率和教育优势就得到了成倍的放大,人才资源优势让苏格兰在十八世纪熠熠生辉。如果不是通过英语文化,爱德华·吉本的《罗马帝国衰亡史》不可能成型,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不可能流传。

十八世纪中叶,苏格兰高地经历了一次血腥战争——斯图亚特王朝复辟势力和苏格兰高地贵族再次发动叛乱,试图取代乔治三世。这场战争既是一场闹剧,也充满了血腥。

叛军的领袖是一直流亡于海外的斯图亚特王室子孙查理王子,这位小哥的性格和遭遇与慕容复一模一样,风度翩翩,雄心大志,一心复国。一开始叛军的高地勇士们勇猛强悍,不仅攻下苏格兰所有重要城镇,甚至杀进英格兰。当然标枪和石头最终敌不过现代化的英格兰正规军,前往镇压叛乱的英军统帅坎伯兰公爵毫不留情,一路烧杀,不仅消灭军队,同时还剿灭苏格兰高地贵族。此一战就此彻底把苏格兰分裂势力消灭殆尽。

查理王子逃亡海外,为诸国不容,最终终老于意大利,成天酗酒和痛骂全世界抛弃了他。而实际上,苏格兰高地的许多民众一直都挺缅怀这位对苏格兰有责任心的不走运的冒牌王子,时至今日,他当年登陆和逃亡的地方,都还留有名称或纪念碑。

苏格兰文化和民族特性,并没有在开放心态和全盘接受入侵的态势下被消灭,盖尔语依然在苏格兰各种文化场合得到保留,苏格兰的文学艺术、政治历史、发明创造,通过英语这个载体,影响了英格兰,直至影响到全世界。到十八世纪中叶,不论是皇室,还是政府,还是法国、德意志,无不承认苏格兰才是执掌西欧文学之牛耳的民族

诚如约翰逊所言,他当年在苏格兰高地贵族叛乱平定之后不到五年,走访了高地各乡镇,发现曾经宁可以一死来保护苏格兰高地封建传统的人民,已经对现代生活无比适应,他们不再服从过去的族长,也不再敌视英格兰,因为道路建起来了,经济发展起来了,生活改善了,还能随时动身跨过大洋去新大陆闯荡一番,视野无比开阔。当年那些觉得绝不可能突破的民族意识、主权意识和家族意识,都已经烟消云散。——民族、主权、语言,确实就是人造的概念,并不是不可触及或不可跨越的鸿沟

2.以人为本

苏格兰启蒙运动的开山者弗兰西斯·哈奇森和亨利·荷姆(Home)。说到启蒙运动,稍具历史修养的人们也都联想到的是顶着假发的法国学者在贵妇的沙龙里畅谈裸体油画艺术或社会的伪善。其实,真正具有理论原创性、根源性的启蒙,发端于苏格兰。

哈奇森是大学教授,是亚当·斯密的老师;荷姆是律师,在波谲云诡的政坛里混得风生水起,即便如此入世繁忙,他依然撰写了二十余本著作。这两个人关注的就是一件事——人性与历史,他们运用理性与逻辑,认为人性并非一成不变,也并非不可捉摸,是与环境互动演化的,是遵循了一定基本原则与模式的。他们的分析与观点,奠定了现代社会有关人类学、社会学、历史学、经济学以及包括地理、生物和物理在内的自然科学的基本范式,经过他们的梳理,此前混沌一团的经验与知识,才成为脉络分明,可供人们学习和积累的学科——这才叫启蒙的发端。

哈奇森出生自一个苏格兰-爱尔兰移民家族。十七世纪中后期,受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之间宗教冲突与皇室战争的影响,北爱尔兰向苏格兰开放,苏格兰王室和贵族鼓励苏格拉百姓向西拓展至北爱尔兰开垦荒地,谁到谁开垦谁得。于是一大批苏格兰佃农、自耕农涌入北爱尔兰——期间也有宗教因素,苏格兰的清教徒、加尔文教徒,受到英格兰和苏格兰越来越强大的天主教派压力,只能背井离乡开拓新领地。——其实苏格兰移民爱尔兰,就是不列颠人向北美移民的发端,同时也是后来美国西进运动的原型,苏格兰移民成了后世大迁徙的滥觞。这批苏格兰人在国内受到英格兰人的压迫,在北爱尔兰受到爱尔兰本地天主教徒的血洗,北爱尔兰一片冷酷荒地,环境可谓恶劣至极——这样造就了这批苏格兰人坚定的信仰,强大的社区凝聚力以及追求实利、彪悍的企业家精神。

这种精神影响到了格拉斯哥大学。格拉斯哥本身是苏格兰西北的港口,与北美新泽西港口相对,很早就已经是国际贸易枢纽,因此风气开放、重实效。格拉斯哥大学早在1680年就已经从议会手上独立,一切决策和教职任命都掌握于大学评议会之手,并且在1690年就坚决突破了宗教管制,教学范围扩大为历史、生物、医学、法律领域。

哈奇森在格拉斯哥大学完成学业,依循传统成为一名牧师。但他内心纠结于一个问题——人性究竟是什么。按照加尔文教义,人性就是罪恶,人从出生到死亡,所面临的都是魔鬼的诱惑和艰难险阻,因此必须求助于严酷的教条,一个手持鞭子,并且嫉恶如仇的上帝在那里鞭策众人。按照英格兰的霍布斯《利维坦》,人就是丛林中的动物,自相残杀,为了不灭亡,组建了国家,交给政府以绝对权力,对人们进行管控约束。

哈奇森天启般的发现,宗教和利维坦虽然内容不一样,但有一个共同点,认为人性本恶,因此人必须把一切都交给外部的某个东西,要么是上帝,要么是政府,要么受到严苛教条的约束,要么受到绝对权力的压迫。哈奇森认为,一定存在一条中庸之路——人性并非本恶,剥离掉人的历史、文化和知识,要说人之为人,其本性就是道德感——人天生就是社群动物,人要生存,就必须考虑他人。人性是自足的,并不需要借助外力的强制。人性是善的,人生是用来追求快乐的,而快乐的终极就是为他人行善,上帝创造了人类,人类就具有上帝的神性。

哈奇森提倡源自英格兰的安东尼·库伯的“politeness”文化,即礼敬文化,或者说,就是两千年前中国孔子提倡的“礼”文化。他认为人对自我的理解,对真理的追求,对人性的礼赞,强烈的自信,宽广的胸怀,时刻怀抱善念、悲天悯人、自律守份、莞尔幽默,这就是精致而高尚的礼敬文化。人们只有在这种氛围中,发生思想碰撞和交流,方能推进知识的积累和真理的展现。这种精神从哪来呢?哈奇森认为,是自由,政治自由。人性的出发点是自由,人性的发展动力是自由,人性的终极是善——在这里他与儒家发生了分歧。

人与人之间的良性互动与交流,才是这种氛围形成的根本。要形成良性互动,就必须去除一切阻碍人受教育,平等交流的障碍,这其中最大的障碍就是政治与宗教的歧视与不宽容。他认为现有的基督教教义应当少一些血腥之气,多一些人性关怀和对人性善意本身的倡导。

哈奇森在他的处女作《论人类美感与美德的概念起源》中提出了一个道德-政治逻辑——人性本善,行善是快乐,人追求快乐,遵从人的本性,无须外力强制,外在的戒律与权力压制都是不道德的,政治自由是必须的,政治自由确保人性善的发挥,政治自由保证了社会与知识的自由。——这才是不论加尔文派,还是权威们抵制哈奇森的根源所在。

哈奇森还推动教学改革——他是第一个倡导并实施用英语,而不是拉丁语授课的教授,是第一个实行讨论式教学的教授——这样一个人,可以说是会聚同时代精英,并启发下一代智者的核心。

哈奇森提出了人性的应然状态——本来是什么。留下了人性的现状如何而来——为什么是现在这个样子——这个问题,给了荷姆。荷姆是哈奇森的学生,后来从事司法行业——从不尽的经济纠纷和政治斗争中观察人性的实际状态,让他站在哈奇森的高度上进行思考。

荷姆毕业之后首先是跟从一个叫迪克森的状师进行学习,苏格兰体制下,一般是状师接案子进行整理,然后递交给大律师,由大律师启动申诉流程,对接法官大人。苏格兰的律法体制与英格兰同出一源,但在后来的运作中分道扬镳——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盎格鲁撒克逊的习惯法或判例法传统,确实有地理及民族因素。

之前我们在丘吉尔的《英语民族史》中有过详尽的介绍,英格兰的律法是遵循判例以及正常理性人的常识,称为习惯法及衡平法,不是用抽象理念或神圣旨意来规定社会秩序,可谓自成一格;苏格兰则继续沿用了罗马法制,属于大陆法系,不遵循判例和习惯,而是依据理性原则来进行判断,不仅只看证据和辩论,还得看事实的始末真相,因此,陪审团在苏格兰律法体系中作用不像英格兰那样大。

荷姆跟随迪克森从接手民事案件开始——主要是财产和经济纠纷,精通了民法,逐步开始向大律师地位进军。1737年,41岁的荷姆成为大律师公会的资深评议员和图书馆长,掌握了不列颠岛上属一属二的知识资源宝库,开始系统推进对知识的组建和系统化——正是在他的主持之下,大卫·休谟在这个图书馆里学习并写下了《英格兰史》,弗格森在这里写下了《文明社会史论》,约翰·穆勒在荷姆手下开创了现代政治学,亚当·斯密求职无门的情况下,由荷姆安排进入爱丁堡大学任职教授,1748年-1751年间,斯密的授课内容成为了国富论的基础。人类学、社会学、民族志等几乎所有现代社会科学门类,都从荷姆的图书馆里走出。

荷姆的伟大创见包括三点:
第一是关于政府与法律的自然起源问题。荷姆指出,此前哈奇森以及更久远的学者、法官或政治家都谈到过政府与法律的起源——人们为了自保而达成相互妥协的约定,各自交出一部分权利授予一个执法者,以避免社群生活秩序的混乱。荷姆在此基础上更深一层——人们为什么要达成妥协?他们怕的是什么,他们要保护的是什么?——财产。受正确教育的影响,我们一看到财产就会联想到万恶的资本家,实际上,财产的本意是指有归属的物品——一个有主人的空纸箱子也是财产。荷姆认为,分清你的,我的,这是人之为人的一种本性——即便是孩子对于玩具也很清楚你的,我的。财产不仅仅是归属于个人的物品,它更是个人人格的延伸,是个人自由的体现——简单比方就是,物质资料越丰富,人才会越自由。因此,保护自己的财产不被他人随意占用,就是保护个人的人格和自由,这才是人们愿意达成妥协,出让一部分权利,形成道德、法律,最终组建政府作为执法者的根本所在。

越是蔑视财产权的组织,就越可能践踏人格。

得出这个结论,那么顺带着就是一个衍生论点——政府一定是用来保护个人财产的,如果它侵占了某个人的财产,那就是对全体人民的侵犯,人们可以反对它,更换它。

第二是关于社会演进四阶段学说。荷姆肯定不是第一个提出人类社会是动态发展演进的人,但他是第一个将之理论化了的人。他认为社会是演进的,也源于他对法律体系本身动态演进的观察和研究——荷姆认为,人类社会之所以能够走到今天这个样子,还不是仅仅靠法律和政府,更为重要的是人之本性——人本来就是社会性动物,人拥有自然赋予的社会良知,这种良知就是道德的起源——类比一下孟子所说的四端学说。

人的本性、人的良知,与外在的法律,构成了一种有机互动整体,相互协调配合,就能造就一个和谐的社会——这种结合,他借用了哈奇森的说法,就是“礼仪”——又回到了孔子学说上。当然,人的本性和良知,乃至社会习俗、道德是在变化的,风俗在变化,那么法律就要随之发生变化以适应,随之社会组织方式也就要发生变化。

人类社会可以概括为四个阶段的发展——第一个阶段是渔猎阶段,人们凭借自己的体力向自然索取财物,以家庭为单位,基本不存在复杂的交往关系,打猎回来大家均分即可。第二阶段是牧猎阶段,人们开始畜牧,得以供养更多的家庭,这些家庭得以组建社群,分工开始增加,关系开始复杂。第三阶段是农耕阶段,人们凭借分工合作,系统性地开发自然,获取更多更稳定的食物和财物,开始出现细分的行业,交往关系更加复杂,财产积累差异增大,得以出让部分自由权利,授权一个执法者加以统一管理。第四阶段是商贸阶段,人们迁移到港口,借用交通便利,获取更广范围的资源,商业交易关系成为最主要的关系,由此产生财产法、海事法、合同法等民法要素,行政、司法体系更趋完善。

荷姆指出,这其中的动力,就是人们对于财产的保护,对于财富增加的渴求。而随着人们追求财富,人们生产和占有财产的形式在不断演进——生产方式在变化,推动了社会形态的变化。

这个生产方式变化决定社会形态演进的理论,较之卡尔·马克思,早了一百二十年。也成为亚当·斯密的经济学来源之一。

第三,何以社会会发展成违背当初人们组建它的初衷的样子?荷姆提出了生产力及物质条件决定市场的广度,交易的范围和自由的限度的理论。从渔猎,到畜牧,物质条件基础薄弱,社会体制是无法承受每个人对于财产和自由的要求的。而随着农耕发展,财富积累,财产差异增大,商业贸易改善整个社会的物质条件,即扩大了人们的自主性,可以适用更加精确设计的律法和体制。荷姆指出,击败封建主义和中世纪专制势力的,就是商业贸易。贸易给人们带来了宽广的视野,刺激了人们追求财富的野心,也就给了人们获取自由的能力。

荷姆在现实执法过程中以严厉著称,他一生判了很多死刑,对于重罪从不手软,并且引以为豪——他认为必须实行严刑峻法,惩治所有违背人良知、侵害人们自由的罪行。此人嘴上也以毫不留情和喜欢取笑人著称,有一次他的一位棋友犯下重罪,他居然也毫不留情判处自己这位朋友死刑,宣告判决之后,这位朋友被法警带走之前,他对这位朋友说:checkmate!(象棋中的“将军”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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