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自网络)
关于小虫的模样,80后大多是不认识的,因为它绝迹了。至于绝迹的原因,谁也说不清楚。有的说是洗衣粉的缘故,也有的说是生活水平提高了,衣服常洗常换的原因。
总而言之,小虫的绝迹,无疑是天大的好事!
我说的小虫是寄生在人和动物身上的吸血鬼——虱子。
对于虱子,70前的人们记忆是深刻的,因为谁都深受过其害。虱子繁殖快,7—8天就能繁殖一茬,一窝10多只。
它靠吸血生存,附在人身上安家落户,繁衍后代生生不息。虽然食量不大,但每天在你身上窜来窜去,痒得人极其难受,谁能受得了?而且还能传染疾病。
特别烦人的是,虱子的卵,大家都叫它虮子。即使挤瘪了,尸体附在衣缝上也很难去掉。虽然它不像胡杨那样三千年不朽,也是经久不烂,很烦人!
虱子还喜欢在毛发里生存,我们小时候都生过。留下的虮子像糖葫芦一串串的,更难去掉。
那时学校星期一都要检查个人卫生,重点看头发。如果在头发里检查出虮子来,要给班级扣分的,因此班主任格外重视虮子。谁要检查出来,决无好脸色。
记得我的同座二毛,被检查出虮子来,气得老师拿剪子当着全班的面,给她剪头发。老师带着气剪,又着急上课,不小心一下剪到了二毛的耳朵。二毛的耳朵就滴吧滴吧地淌血,我们吓得大气都不敢出……
虱子这个物种,自古就有,据说武则天、慈禧太后都抓过它。
除掉虱子最简便的做法,就是捉拿。那时好像捉拿虱子,是人们日常必须做的事。
农村出工休息,脱掉衣服光大膀子拿虱子是常见的。当然都是老年居多,年轻的顾及脸面,都是晚上在家里偷偷地拿。
对此,鲁迅还曾在小说里提到过拿虱子,而且还有比赛,阿Q之类是甘愿输掉的。
后来人们为制服虱子,发明了虱子药,比捉拿痛快多了!所谓的虱子药,就是用粉笔沾上如同敌敌畏类的药水。用粉笔抹到衣缝上,这药人闻都受不了,何况虫乎?那时人们也不顾及伤不伤皮肤了,只要能灭掉虱子,伤点儿皮肤又何妨!
由此又应运而生快速赚钱的买卖,那时虱子药很畅销!我们校办工厂就曾靠卖虱子药挣了许多钱,给老师谋了许多福利。
虱子的绝迹,也是社会一大进步。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小虫就没有生存空间了。人们勤洗勤换,都穿得干干净净,根本看不见虱子!
即使在农村,穿衣也向干净时尚发展,虱子的王国也不复存在。如今关于虱子的话题,只有记忆和感慨了!我们赶上了好社会,幸福指数蹭蹭上涨,哪还能再生那讨厌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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