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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城 |齐桐


十年前的小说,申请一下原创……

北城

(彼)

北城就是我,没有职业,也没有学业。本来有,过去的几个年头里,我一直在一所三流大学里读哲学,那是一个要多么泄气就有多么泄气的专业,我记得上课的时候老师说过一句话:社会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的。听听吧,多稀罕那,波浪式前进的那是淮海路上成群的女人,螺旋式上升的那是印度洋的海啸。终于去年我毕业了,可是毕业前有那么一个我四年来从未见过却自称是班主任的老师花了一大把的工夫跟我讲了一大堆的汉语,那个下午,阳光真是好得混帐,从窗户里跳进来,晒得我的脖子直痒痒。其实那个家伙讲的事儿很简单,不过是说我的学分没有修够不能发给我学位证和毕业证,问我要不要留下来再读一年大学。我说,不了。因为我实在不想再呆在这里波浪式前进了,我对自己的回答很满意,那个家伙显然也是,我跟他就像两个谈买卖的商人,遇到一拍即合的生意,自然都是说不出的轻松。于是在那个下午,我们都在笑,只不过,还是他的笑更好看,因为落在他脸上的阳光很好看,而我的脖子却被晒得直痒痒。

我爸有一些钱。他是一个商人,这么说我总觉得对不起“商人”这个词,因为我爸总是在做一些让我看不起眼的买卖,从小到大我逃过多少回学,他就得买过多少种玩意儿了,开饭店,开花店,开布店……连买女人内衣的店他都开。我毕业后,他总想着让我帮他照看着他看不过来的店,就包括那个买女人内衣的铺子,他老是跟我说,现在大学生毕业找工作比女博士找对象还难,并且放我这样的家伙到社会上去那就相当于是放虎归山,而帮他看着铺子,整天大把大把地数钱,那就相当于放山归虎。我当然是不会去给我爸卖女人内衣,我要领着我的女朋友去上海,我们还有着大把大把的正经事要干呢。

我的女朋友叫陈溪,是个好得一塌糊涂的姑娘。过去几年她也同我一样在那所大学里读书,读一个比哲学看上去更让人泄气的专业——文学,在大学里往往学理科的家伙觉得学文科的人脑子多少有点儿毛病,而学文科的人中,学管理的觉得学外语的脑子多少有点儿毛病,学外语的则觉得学哲学的脑子多少有点儿毛病,学哲学的觉得学文学的脑子多少有点儿毛病,学文学的觉得学心理学的脑子多少有点儿毛病,而学心理学的一般都觉得自己脑子确实多少有点儿毛病。陈溪倒是好像从来没有觉得学文学专业泄气过,每堂课都听得很卖力,她们的课我去听过,特没劲,净讲些什么意念与意象的区别啊,感性与理性的区别啊等等等等,我想要是讲讲感性与性感的区别啊什么的我倒更觉得来劲儿。

不出大家所料,我北城手头上有的是大把大把的时间,以前在大学的时候是这样,现在也是。说句实在的,我可能还真是有点儿写作天赋,以前在大学的时候,我闲着没事就喜欢找一大摞子A4的复印纸,然后拿出我那支漂亮的小钢笔在上面写些东西。我顶不喜欢用电脑写作,一半是因为我面对着那亮晶晶的显示屏有的时候脑子会卡壳,这么说吧,我用A4的复印纸加漂亮的小钢笔写文章思路就像是前列腺炎中尿频、尿急、尿不净的症状;而我用电脑写文章时思路就像是前列腺炎中尿等待的症状,你千万不要以为我前列腺有什么毛病,我不过是拿过来打个比方,这不能怪我,谁让现在电视台成了女人的天下,一天到晚不是放韩剧就是放购物指南,而电台则成了男人的天下,到了晚上全国的电台都在买药,直到如今,男人突然之间发现自己原来或多或少地不怎么会撒尿;话说回来,我不用电脑写文章还有另一半的原因——我打字速度太慢,老是不能跟思路同步,就像是中国的足球运动员带球,要么把球给过了,要么被球给过了。每当我把那支漂亮得过分的钢笔拿到手里的时候,我的脑子就叮当叮当地转起来了,用陈溪的话说,我那双麦克格雷迪式的眼睛只有在我手里攥着那支小钢笔的时候才会闪出些光亮来。当然我也是对得起我漂亮的钢笔的,我总是能轻而易举地写出一些不泄气的东西,也总有一些编辑打电话来找我要稿子,我的那帮朋友总是喊我作家,我口头上说,别这么喊,骂人啊?其实我心里特舒服,陈溪也时不时地说我挺有才华的,每当这个时候,我就想起人家北京人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哦,“倍儿有面子”。

有些事儿我不喜欢藏着掖着,那样会让我觉得泄气万分。有那么快半年的工夫吧,大约是在我大学三年级的时候,我的脑子多多少少是出了点儿毛病,因为这个,我还住进过精神病院。我也搞不清楚那些日子自己怎么了,总是怕死怕得要命,在人生到底有没有意义的问题上犯了浑,一个接一个的晚上,我只要睁着眼看着所有横着的,竖着的物件,看着自己的双手,听着自己的呼吸,就害怕起来了,想找一个方法可以解释给自己听,可惜不得要领,于是,我终于扛不住了,现在想起来,那可真是些混帐的想法啊。其实住进医院没有几天我就好多了,因为我还算是个聪明的家伙,我知道对于那些让我困惑的问题,我应该做的不是说怎么样去找一个不泄气的答案来让自己觉得满意,而是怎么样让自己不去想它们。所以我就对那些每天拿了针管子来扎我屁股的女护士说:“大夫啊,我现在真是想明白了,您老就让我回去吧。”可那些小护士呢,却对我说,打了针,快睡吧,等你不说胡话了你就好了。住院的那段日子,我最受不了的就是隔三差五的老有人来医院看我,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得了精神病了,就连那些我爸平时都不怎么搭的家伙,这会子也跑来充亲戚了,真是泄气透顶。我总是把他们骂走,尽管我知道他们心里一定会说“这哥们儿是真疯了”,我不在乎。我爸领了我妈来看我,我妈见到我就哭,淌了一脸的眼泪,我看着不好受,觉得对不起她;我爸则坐在我身边吭哧吭哧地抽烟,没完没了,他总是这个样子。我对他们说,你们走吧,我这儿有陈溪呢。这个时候他们才注意到病房里还有一个女孩子呢,本来我被我爸的烟薰得直流眼泪,忽然我就哈哈笑起来了,因为陈溪站起来送我爸妈走的时候,说:“爸、妈,慢走。”

在医院里的那些日子我烟抽得极凶,说实话我并不想那样,在这种鬼地方呆着已经够酷的了,我完全不用再在嘴里有事没事叼上一根儿烟来装酷,我没完没了地抽烟主要是因为我的心情在那个时候真是糟糕透顶了,我总是被一些刁钻古怪的想法折磨着。医院里的床是白的,墙是白的,窗户上扯的布也是白的,连小护士的脸也白得吓人,她们每天都要来看着我吃药,药片子也是白的,在我的手心里挤成一个团儿冲我做鬼脸,她们看着我把药吃下去,就笑起来了,我总不知道她们心里有什么算计。吃完了药她们总还要再给我打针的,针管子在她们手里摇头晃脑,在扎我的屁股之前,她们总是要让针头朝天吐上几口药水,“嗞嗞,嗞嗞”,每当这个时候,我的心就吓得直扑腾;这还不算完,她们还要给我量血压,那只橡皮小球在她们的手里每捏一下,我的心就使劲蹦一下,我老觉得攥在她们手里的那个小球就是我的心,她们每天都要来算计我一下,我真不知道她们到底要捣什么好鬼,还有,她们的手可真是白得可怕。现在想起来,我觉得那时脑袋八成是被驴踢了!

陈溪对我不赖,我也喜欢她,我不喜欢整天说什么爱啊爱的,多少有点儿恶心,可是有一句话我敢说: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当时的陈溪,就没有现在的我。那是我生命中最为灰暗的一段时光,我当时真觉得自己这一辈子真的算是毁了,充斥在空气中的是混乱的气味还有声音,让我几近麻木。我不想在我的身边看到任何一个我熟识的家伙,我劝走了我爸我妈,我却劝不走陈溪。她每天乘一个多小时的公交车来看我,然后又要乘一个多小时的公交车回学校,我的病房里有一面大镜子,比我人还要高,你要知道我是很高的,足足有一米九吧,从那面镜子里我能把自己从头到脚看个一清二楚。有一天我从镜子里看到了自己也看到了陈溪,我简直不敢承认那个胖得吓人的家伙就是北城了,他比以前的我足足胖了一圈儿,现在再也没有人敢拿我瘦说事儿了,我的头发很短,衣服很肥,白底蓝条,好像记得监狱里犯人的衣服是蓝底白条,差不多的模样;陈溪端了本书坐在床沿儿上看,很憔悴,可是还是那张好看的脸。她抬起头来看见了从镜子里看着她的我,问我在想什么。我说,陈溪,你也回去吧,以后就不用过来了。陈溪不傻,听了我的话立马就在那里嘤嘤地哭起来了,过了好大一会子,我对她说:“陈溪,你也甭赖着不走,我们好了那么一阵子,想想我也没有欺负过你,你对我好,我也知道,我谢谢你。以前的那个北城已经走失了,再也找不回来了,以前的时候至少我还相信我自己,如今我什么都信不过了。你也不用说什么等我一万年这种混帐的话,陈溪,就这样吧,我不想带你玩儿了。”陈溪跳起来抱住我,这回她哭得更伤心了,陈溪的脸贴在我的背上湿乎乎热乎乎的,她啜泣着嘟哝了好多,含糊不清,我只听清楚了一句话,就是我最最讨厌的那句“我爱你”,我立马来气了,甩开她,我大约真的有点生气了,大声地说:“得了,哪里有什么狗屁爱情?你知道牛粪吗?爱情跟牛粪一样,在阳光下都可以爆发!我老实跟你说吧,我打小起压根儿就没有相信过爱情,我跟你好是因为我觉得开心,现在我郁闷透顶,没工夫跟你好了。我的小姑娘,你也甭哭得那么伤心,我就一老百姓,离了你活得也挺好的,我一辈子也就这样了,以后我回老家养上几十只羊,娶上个傻妞儿照样过好日子。你可别赖着我,我没跟你上过床吧?亲嘴儿也就那么有数的几次……”我还没说完,陈溪就哭着跑了,难得我一鼓脑儿说那么多的话,她总应该听我讲完了才好,你要知道,我可是一个沉默寡言的家伙。

第二天陈溪又来看我了,我知道她会这么做的,我很了解她。我看到她来了也是满心的欢喜,因为前一天她刚哭着跑出去我就开始后悔了,说句实在的,她可真是个好女孩儿,我那样骂她连一丁点儿的道理都没有。她愿意在这儿呆着就呆着吧,至少我想说话的时候陈溪能安安稳稳地坐在那儿好好听我说完,要是换成别人,总是喜欢在你说话到一半的时候插进嘴来,不管他说了怎样一件惊天动地的事情,我可只是觉得泄气。“我给你带好东西来了!”陈溪说着就从包里掏出了我的那支漂亮的小钢笔,真的好久没有看见它了,我可真是喜欢极了它,我把它拿在手里就像是攥着自己的小命儿一样小心。“你该再用它写点儿东西了。”陈溪看着我说。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呵呵地笑,想找一根烟来抽,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真是见鬼!陈溪又从包里掏出来一厚摞子A4的复印纸来,我只消看一眼就能认出来,那是我的手稿,我迫不及待地一把从陈溪手里把它夺过来,嘴里却说了句“你带这个来干什么!”我总是那么泄气,经常的口是心非。

我问陈溪:“你愿意听一个疯子说话吗?你愿意看一个疯子写的小说吗?”陈溪的声音很好听,说起话来就像是山涧里溪水叮咚,干干净净。“北城,我可没觉得你脑子有什么病,思维奇特可以让你写出文采横飞的小说,同样也会给你带来困惑,每个人有一项长处就够了,我反正觉得你还是得写东西,放羊不是你的长处。”一个平常根本不会幽默的家伙偶尔跟你幽上一默,还真挺有意思,我不由得大笑起来。我的脑子当时相当乱,可看着陈溪的脸,我有两件事儿可以确定:一、陈溪确实很漂亮;二、这傻妞儿八成是真爱上我了,我喊她一块儿去放羊她一准儿去。想到这里我心里特高兴,我那支漂亮的小钢笔在我的手里欢快地翻着筋斗,可是当我看到它翻筋斗的时候,我的脑子就又乱七八糟了,因为我怀疑自己再也不能用它写出一些不泄气的东西了。陈溪拿过我那一摞子手稿去,开始一篇篇把它们读给我听,她的声着真是好听,我敢说我写得也不赖,我听得都快入神了。

等到陈溪读完我最后一篇文字的时候,我决定回学校去了,因为陈溪说得对,我压根儿就没病。由于我剃了一个光头,好多朋友都跑来摸,说实话我还真有点儿想他们,所以我估摸他们也想我了,只是他们看我的眼神都是那样怪怪的,让我觉得多少有点儿泄气。

那可都是好久以前的事儿了,如今我早已在上海定居了,说定居您可别笑我寒碜,我跟陈溪租的房子小得不像话,而且租房子的钱还是跟我爸要的,尽管我爸到现在还是怪我没有去帮他看那个女人内衣店,可他还是很爽快地把钱给了我。陈溪如今在一个报社做小编,拿的工资我正好够我们俩吃喝玩乐;我呢,说起来真是混帐,到现在还没有一个正经的工作,我想应该快了吧。我如今有大把大把的时间来写东西,还是用A4的复印纸加我那支漂亮的小钢笔,状态还真不错。

最后我还有三件事儿要跟你说:

一、我如今心情好得混帐。

二、我现在爱上陈溪了,这个家伙真不赖。

三、我写东西用的A4复印纸是陈溪从她办公室里顺出来的。她强调过:这事儿不能叫偷,得叫顺。

(此)

“相信世上两样最美丽的东西吧,一个是梦,一个是爱,一个靠追,一个靠守。”——这句话的主人是我的男朋友齐北城,一个有着奇异的思维和自由的灵魂的男子,一个从开始到现在让我着迷不已的爱人。

我叫陈溪,学中文专业,如今在上海一个小报社供职,走最寻常的路,看最寻常的风景,过最寻常的日子,可是我感到满足和幸福,因为这些最寻常的东西曾经迷失在我的远方,我一度以为它们再也不会回来。

男友北城,才华横溢,有着颀长的身躯以及修长的手指,面庞冷峻,轮廓分明,当然还有卷曲的发及好看的笑,我知道他是我的百分之百男孩。北城厌倦学习,乐于逃课,他有一支漂亮的小钢笔,那是他的宝贝,它陪在北城身边的时间比我还要长,在A4复印纸上北城用他的宝贝洒下大把大把的文字,我为之痴迷。读北城文字,是会上瘾的,我终究不知道他怎么会有如此多奇特的想法,那些文字那么清晰地流露着他于净的信仰和对爱的笃定,可是他却总是让人觉得忧伤,眼睛里总是泛着消极的颜色,喜欢沉默着,想着一些什么,不发出一点儿声响。

北城是同我在一个城市的征文颁奖礼上相识的,其妙无比。那个冬日的黄昏,我不得不承认我对这个高个子男生的文字着了迷,我也清楚地记得他在回答主持人的问题“现实中的你相信你小说中的爱情吗”时,摇着头说出的“不信”。北城有着迷人的眼线,他看着远方的时候,你永远不会猜透他在想着什么,因为他的眼神总是那般迷离,而且永远没有焦点。我讨厌北城对爱情表现出的若无其事和漫不经心,他曾对我说,爱情就像是牛粪,在阳光下都可以爆发。可是我并不相信那是他的心里话,因为他的脑子总在想着一些奇异的主意,并且他总是口是心非。

我不是一个疯狂的女孩子,恰恰相反,用北城的话说,我是一个文静得不像话的家伙。我喜欢北城,喜欢到我将自己一生或许仅有的一次疯狂都给了他:我追求他,因为他有那样一张俊俏的脸和一双冷酷的眼,我第一次注视这双眼睛的时候就知道这就是我要的了,百分之百。我很漂亮,北城喜欢我,我知道这应该顺理成章。开始接近他,我才知道他是那样一个冷若冰霜的家伙,连笑容也是冷的,就像是冬日的阳光,看上去总是很耀眼,可是照在地上,洒在身上,都是苍白的,都是寒冷的。我想去温暖他,去温暖一颗冰冷的心灵,去温暖一个独走的灵魂。

北城每天总是按时逃课,跑到学校的小山顶上,那座不足一百米的山丘是北城最喜欢的地方,山顶上每一块儿大石头几乎都被他侵犯过。他喜欢坐或者躺在上面,看着远处的山或者天,我想,鬼也不知道他究竟在想什么。有的时候他也拉上我去那座小山,我不想逃课,可是我也不舍北城,于是拗不过的时候也会答应。他唱歌真是难听,可是他还是大声地在山顶上唱歌给我听,调跑得惨绝人寰,可以从一个山头儿跑到另一个山头儿,他总是这个样子,心情好了整个世界都是他的,才不管你。北城有的时候还会拿上他的那支小钢笔和一沓A4复印纸到山顶去,那支小钢笔一旦到了北城的手里就欢快起来了,飞上飞下,银光闪闪。北城很会编故事,于是写起小说来很拿手,我是他的读者,我沉迷在他构架的世界里不能自拔。有一次在山顶上,北城对我说过,他以后想回老家盖一座漂亮的瓦房,娶一个漂亮的姑娘,每天都会拉着她的手去看一看漂亮的夕阳。我生气就问他,那我怎么办?北城笑笑说,你愿意跟着就跟着呗。这家伙,真不是个好东西。

一年多前,北城病了,精神病。有将近半年的时间,北城都是在医院里度过的,我每天都陪在他的身边,那是我唯一能做的。那些天他的情绪出奇地差,整个人都消沉下去,我也曾经一度以为以前的那个北城再也回不来了,再也不会拿着那支漂亮的小钢笔写出漂亮的文字,然后拢一拢弯曲的头发冲我坏坏地笑了。一刹那,我想到离开,离开北城这个我曾爱过的男子,一个人在绝望的时候如果看不到希望,确实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这个可恶的主意在我的脑子里没有存活下来,因为同样在一刹那,我知道自己已经不得不爱了。

那个下午阳光很好,软软黄黄,漂亮极了。被北城骂了一顿,他把话说得很难听,我哭着从医院里跑了出来,觉得委屈。看着夕阳,想着他说的话,我又笑了起来,因为我记起他曾说过,他对自己最爱的人不会“心肝儿”啊,“宝贝儿”啊地叫个没完,顶天叫个“小姑娘”就是最高礼遇了。夕阳真是好看,我知道北城只是迷失在了远方,一颗敏感的心就那样在一个冰冷的世界里迷路了,我要去把他迎回来,就像迎接一个勇敢而骄傲的骑士一样去欢迎他的凯旋。我知道我该做些什么,因为我知道北城需要点儿什么。

第二天,北城出院了,我说过,我知道我该做些什么。我跟北城说,你该再用你的小钢笔写一点儿什么了。北城看见小钢笔真是高兴,眼睛放着光,看着我呵呵地傻笑。我又掏出了一撂子A4复印纸给北城看,那是他的所有手稿,他写一手好字,看起来很舒服。我一篇接着一篇地读它们给北城听,北城眯着眼睛,弯曲着头发,真是一个好看的男子。读到最后的时候,北城站起来,懒洋洋地说:“走吧”。他总是如此一副无所谓的模样,可是我知道,我的那个曾经的北城又回来了。

北城毕业的时候一张证书也没有拿到,因为他大学四年上课的时间远没有上山的时间多。有一个下午,北城找到我兴冲冲地说他今天谈了一单好生意,他说他跟一个叫班主任的家伙谈妥了,不用再在这里呆一年等什么毕业证了。看着他满脸的神气,我真不知道他究竟在想些什么。

北城的爸爸是一个很好的生意人,这里的“好”不是用来形容“生意”的,是用来形容“人”的。他本来想让北城继承他众多店铺中的一家女性内衣店来着,可是北城总是觉得这是一件过于好笑的事情,他曾这样对他爸爸说:“爹啊,儿子那么大好的青春年华,您老不让我出去看看现实世界中的美女,让我呆在屋子里看一丝不挂的塑料女模特,万一那一天您儿子对女人不感兴趣改对塑料女模特感兴趣了,你还不得后悔一辈子啊?”。北城爸拿他没办法,又生怕儿子会饿死冻死,只好给了一些钱让他跟我来了上海。

如今的北城变了,变得让我欣喜万分,我问北城,为什么先前你说要带我行走天涯,现在却跟着我沦落天涯呢?北城笑笑对我说,“以前的时候,我是一个骑着梦找马的家伙,而现在我是一个骑着马找梦的家伙了”。上海的天气总是糟糕,可是我们的心情却很是不错。我们租了一间房子,小得可怜,每天早上北城和我一起出门,我去工作,他去找工作,到了晚上,他又会掏出他那支心爱的小钢笔来写他的文字,收成时好时坏,他倒也乐得其中。

那天晚上,我在屋子里洗衣服,北城盯着我看了好久,没有抬头可是我能感觉得到。后来他对我说:“小溪,我对不起你,我原本以为我把你给弄丢了,可是没有。”我抬起头来看北城,他真帅,傻傻的表情。说实话,听了这些话,我的心里特感动,我对他说,“哪里啊,不是你把我弄丢了,是你丢了自己,我去把你给找回来了而已。”

北城蹲下身子来吻了我一下,还说了一声“我爱你”,我笑着看北城,以前他可是最讨厌这句话的。北城问我:“你说,这是不是你所听到过的最为动听的三个字啊?”我笑着摇摇头,北城问,那你说是什么?我突然想要流泪,转过身去说:“小  姑  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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