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合同编号:___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
为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有关劳动法律、法规,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个月。
2.无固定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法定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个月。
乙方应在__年__月__日前到岗。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_岗位(工种)工作。转正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2.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3.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乙方实行以下第__种工时制。
(1)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2.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其加班加点的工资。
3.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等假期。
第四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并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负责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对其进行健康检查。
3.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甲方应按国家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第五条 劳动报酬。
1.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__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条第2款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2.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__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__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则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以甲方的有关制度为准。
(3)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_日。
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
2.乙方因工负伤(死亡)和患职业病的,其依法享有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的权利。
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假期。
4.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1.甲方应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公示。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3.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表现或行为,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乙方适当的奖惩和处罚。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被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致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痛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进行经济性裁员的,应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需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方可解除本合同。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乙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8.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事先通知甲方。
9.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双方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1.甲、乙双方应提前30天协商劳动合同续订事宜,协商一致后,续订劳动合同。
12.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
13.甲方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在甲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劳动合同的证明后10日内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包括书面文件、物品、证件、电子文档、欠(罚)款、工资的办结等,若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时间进行交接或者交接手续不齐备的,甲方有权不予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亦有权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无(失)效。
1.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一些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除如实说明处,还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若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期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笫十条解除、终止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2)由于甲方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3)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乙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1款的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赔偿本条第2款中约定的项目外,还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甲方已支付给乙方工资的__%的部分(或规定按照与同岗位员工工资标准的下一等级的差额部分计算)。
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2款的约定,应按照本条第2款中约定的第(1)项中的招收录用费用和第(2)项承担赔偿责任。
5.如果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者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或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第十一条 劳动争议的处理。
甲方与乙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但所约定内容不得与现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相抵触。
2.乙方实际工作单位(地点)和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地点)不一致时(视为后者外派到前者进行工作的),乙方同时适用实际工作单位(地点)和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地点)的规章制度和决定,若两者有冲突的,优先适用前者。
3.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4.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间内再受聘于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5.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保持约束力。双方可另行签订《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合同》以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的,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约定。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1.本劳动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劳动合同涂改的部分,未经合法授权代签的,无效。劳动合同为解决双方劳动争议的依据。
3.本合同共有__份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约定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
4.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5.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与号码: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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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情况联系人姓名:____与本人关系: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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