顷刻之间,拉一太守,如驱犬鸡。
这是北宋孔平仲在其《谈苑》里的记载。
苏轼像被抓小鸡一样押到汴梁,关进御史台的监狱。
在我们的印象里,御史风闻奏事,我还以为,他们以笔为刀,杀人诛心呢。
看过王水照《苏轼传》才知道,原来他们的大刀,还不止四十米长呢。
“凡群臣犯法,大者多下御史台,小则大理寺、开封府鞠治”。
御史台,是办大案的地方。
苏轼在这里,差点丢了命。
关在隔壁牢房的苏颂,听着旁边传来的哀嚎,不无同情地写道:
遥怜北户吴兴守,诟辱通宵不忍闻。
新党御史们,一开始就是想把苏轼置于死地的。
这个,他自己也知道:
党人疑臣复用,而李定、何正臣、舒亶三人,构造飞语,酝酿百端,必欲致臣于死。
《苏轼传》是这样写的:
八月十八日,苏轼被解到汴京……审讯从八月二十日开始。一上堂即按审问死囚的程序讯问苏轼五代以下有无誓书铁券。
所谓誓书铁券,就是我们所言的丹书铁券,更通俗一点,就是免死金牌。
铁券从汉高祖开始就有,但那时不免死,只是一种封官的荣誉。
现存最早的真的可以免死的铁券,是897年,唐昭宗赐给钱镠的。
(钱镠铁券)
上面明确记载着:卿恕九死,子孙免三死。或犯常刑,有司不得加责。
只不过,唐朝没过十年就亡了,但之后历代王朝,都很认同这块保存完好、时失时得的传奇铁券,钱氏子孙,经常接到诏书,让他们送给皇帝欣赏欣赏。
宋朝自然也有,我们最熟悉的,就是黄袍加身,内心有愧的赵匡胤,送给后周柴氏孤儿寡母的。
苏轼家,当然没有那玩意。
既然免不了死,御史们又把他往死里整,苏轼如何逃过一劫呢?
朱刚在《苏轼十讲 乌台诗案》里,讲得很透彻。
原来,北宋司法制度,有个鲜明的特点,叫鞠谳分司。
御史台只负责推勘,也就是调查审讯、勘明事实,其结果主要呈现为“供状”。
接下来,当由大理寺负责“检法”,即针对苏轼的罪状,找出相应的法律条文,说你犯了哪一条法,该受怎样的惩罚。
最后,是审刑院的复核。
此事的结果是,御史台要搞死苏轼,大理寺说你们的这些罪状,只够判两年,而且,有大赦令,他满足条件,所以,得免罪。
御史台气得要死,我们辛辛苦苦唱黑脸,打黑拳,搞出这些黑料,你们居然要放他?你们还是朝廷的人吗?
但审刑院也支持大理寺,最终,虽然苏轼降了职,发配到黄州,但免除了一死。
尽管,他之逃生,很多营救者都有功劳,但正如朱刚所言,他不如庆幸宋朝的审判制度,以及这种制度下培养出来的有底线的专业官员。
他补充到:即使拥有此种精神的人,是他的政敌——其实,这不是更加证明,这种精神,难能可贵吗?
救苏轼命的,不是免死金牌,他的免死金牌,是那个比较合理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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