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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款项,压《房产证》有保障吗?

问:有人找我借一笔款,三十几万元,借款人拿了一本他自己的《房产证》,说是作为借款的抵押。该套房产的市值大约是五十万元左右。请问《房产证》压在我这里,我的出借款项有保障吗?

答:1、房产抵押借款,正规的做法是,双方签订《抵押借款合同》,然后双方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房产抵押手续。办出房产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权)。出借款项人拿到了《他项权利证书》,然后将款项出借给借款人。

2、办理《他项权利证书》(抵押权)的好处,是出借人对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所谓的优先受偿权,是指一旦债务人对外有很多负债的情况下,无论负债金额多少,房产变卖所得款项,都优先归还登记在《他项权利证书》上的抵押权人。其他债务人只能等待分配剩余款项的部分。

3、如果没有办理抵押登记,你出借的款项就是普通债权,与其他债权人的债权一样,没有优先权,只能共同参与分配。这就无法最大限度的保障出借款项的安全。

4、要取得优先受偿权,必须办理抵押登记,办出《他项权利证书》,否则都是空。

5、所以,只压一本《房产证》来借钱,并没有什么用处。何况《房产证》随时都可以挂失补办。

法律建议:出借款项,如果有房产等不动产作为抵押物最好。但是,千万不要以为拿了一本《房产证》就万事大吉,高枕无忧了!没有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权登记,并拿到证书,同其他普通债权一样。《房产证》不过是废纸一张,更漂亮的废纸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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