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现在因为夫妻感情不和,面临离婚,现正在协商离婚中,协商不成则准备打官司。如果要打官司,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作为证据呢?
答:1、“打官司,往往就是打证据”。所谓证据,简单来说就是能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明材料。有些案件,对于事实部分,诉讼的双方都你知我知,但是提交到法院,就必须用一定的形式将证据固定下来。否则,没有证据予以固定证明案件事实,赢官司是不可能的。
2、诉讼中经常用到的证据形式一就是书证。比如房产证书、结婚证书等以书面形式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通俗的说就是“白纸黑字”。书证在诉讼中,证据效力最高。
3、第二类证据就是物证。物证是指以其存在的形状、质量、规格、特征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案件中涉及到的物品。比如交通肇事中的肇事车辆的撞击痕迹。刑事案件中的作案工具,作案现场的打斗痕迹等。
4、第三类证据就是证人证言。了解案情的人,就是证人。证人为诉讼案件提供的对于案件事实的描述,就是证言。比如给付彩礼时,媒人参与了见证,媒人就是证人。媒人对给付彩礼的经过的描述就是证人证言。在司法实践中,证人证言也是经常采用的证据形式之一。但是证人因为容易受到各方面外在因素的影响,故证人证言是否真实可靠,还要结合其他证据予以确认。
5、视频音频证据。如监控视频资料,移动设备录音录像视频等。一般来说,如果是没有经过人为篡改,该类证据的内容是可以客观真实反映案件的事实的,在证据效力上与书证的效力接近。
6、在诉讼中,除了上面比较常用的几种证据,还有其他的证据形式,如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
7、法律提示:在诉讼中,除了多方面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外,还要注意收集的过程合法,避免污染证据,确保提交证据的合法、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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