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业委会选举,筹备组都会对候选人进行审查:比如有没有违建,有没有违法记录,是否是被法院列为失信人,有没有拖欠物业费等。
这些审查内容,有些没有争议,有些存在争议。比如没有结清物业费的业主不能担任业委会委员候选人,就存在比较大的争议。我以为,筹备组更应该审查的是,业委会委员候选人的个人征信报告。因为征信报告可以确定该业主的信用状况,特别是经济状况。
如果业主征信状况很差,特别是经济状况很糟糕(如经常刷信用卡、借网贷,且经常逾期),那他就不适合去担任业委会委员,不适宜去处理小区公共事务——至少是比那些信用良好的业主更不适合。如果真的有一天,业委会候选人需要提供个人征信报告以供审查,估计征信不良的业主,就不会去报名了:一则没必要出丑,二则也会被否掉业委会委员候选资格。
这对于小区选出更优秀的业委会委员,对于将来成立的业委会能更好地维护小区业主的权利和利益,应该是有百利而无一害。
钟北斗律师,2006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08年正式执业至今。现为江西冠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擅长:小区业委会选举、企业法律顾问、民商事纠纷处理。
办公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赣县路富地中心四号楼三楼。
联系电话:13767729175(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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