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有位当事人亲自到所,送上锦旗一面以示感谢。之前这个提议,我明确表示没有必要。但当事人还是去做了锦旗。盛情难却,只好恭敬不如从命。
我之前从事的是教师职业,现在从事的是律师职业。执业时间越久,越觉得两份职业有殊途同归的意味:律师与教师一样,同样可以帮助人。教师是传道受业解惑。在我当初师范毕业后,回到乡间任小学教师,中学教师,我觉得自己在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情:启蒙。不自信的是,觉得自己见识有限,学识不够,怕误人子弟。才识不够,辛勤来凑。于是我搜罗各种自认为对学生有益的文章,分享给学生,就是希望让他们不要为闭塞乡间所困,能有大格局,努力学习,争取去外边的大世界去有更多的作为。我认为教师是在奉献,在助人,是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的蜡烛与火把,照亮的是一群人的路。律师是市场竞争的职业。特别是对年轻律师来说,首要的是自谋生路活下去。没有业务,律师自己都活不下去,谈何帮助他人。所以,律师行业的挣钱养家等功利因素,要重于教师行业。虽然如此,律师还是可以用自己的专业特长,帮助他人。如果没有利他的特性,当事人就不会也没有必要支付法律服务费了。
律师帮助当事人争取到了权益,是在助人;帮助当事人减少了损失,是在助人;化解了当事人心中的法律压力,是在助人。与教师比,只不过是单个与批量的数量不同而已。教师是桃李满天下,律师要做到这样,难度就很大。不过我现在利用空闲时间,在自媒体上宣传法律知识,也是用另外一种形式去帮助有法律需求的人。
或许只要用心去做,每个行业都是一样,在助人的同时,也能成就自己。所谓“成人达己”,应该就是指的这种情形。钟北斗律师,2006年通过司法考试,2008年正式执业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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