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律师的身份,与不少小区业委会洽谈过法律顾问合作事宜,也陆陆续续以法律顾问的身份,服务过不少小区业委会。在这个问题上,算是有一点发言权的。在聘请业委会法律顾问这件事情上,业委会普遍存在两难的情形,即:业委会特别需要一位专业对口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是委员都清楚);但是在费用支付上,却又阻力重重。来自于部分对业委会有意见的业主。这些业主不愿意业委会规范运行,不愿意业委会聘请律师花钱。更深的,恐怕是这些业主认为,业委会请律师,其实就是对付自己。所以有少部分人,极力反对,最好的反对理由,就是业委会乱花钱。反对者的意见,不能一概认可,也不能全盘接受,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小区的议事规则,已经授权业委会可以聘请法律顾问,且聘请费用,没有超过业委会的可动用支配的授权金额。那业委会就完全可以自行决定,大胆聘请法律顾问。用大家的钱,办大家的事;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处理。这在小区业委会聘请法律顾问上,非常适用。钟北斗律师,2006年通过司法考试,2008年正式执业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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