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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除了写作,我还有一个“隐藏技能”

大家好,我是莫言。

在此之前,先来展示一下我的“隐藏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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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时,父亲就多次教育我们兄弟:一定要把字写好!

人生来相貌丑陋,那是没有办法的事。

但即便是没有任何艺术天分的人,只要肯努力,也会把字写得好看一些。

而只要字写得好看,即便不名一文,亦可走遍天下。


为了说服我们,我父亲还举过很多例子。

其中一例,说我们的一位先祖,去参加县太爷举办的社饮。

因衣衫破旧,被那些身着绫罗绸缎的乡绅蔑视。

酒过数巡之后,县太爷令众乡绅赋诗写字。

乡绅们先是相互推让,继而踊跃献技。

我那位先祖在一旁冷笑。

有人注意到了,便向县太爷汇报。

最后的场面,是我那位先祖将身上的破棉袄甩掉,赤膊捉笔,饱蘸墨水,不是往纸上,而是往那白粉壁上,尽情地挥洒。

龙飞凤舞,满壁生辉,不但字好,词也好。

于是众人刮目相看,我那先祖也被县太爷请坐上席。


还是说我这先祖,有一年,去为青州某大户人家写匾。

因东家招待不周,心中郁闷,只写了三字,尚余一字未写,即呼手腕病发,不能握笔,然后买驴回乡。

东家心中大恼,但看看已经写出的那三个字,的确是好得不得了,只好忍气吞声,备厚礼来请。

我那先祖却礼数次,终于答应将那剩下的一个字写完。

东家请我先祖上车,我先祖道,上什么车?

东家道: 去写那个字啊。

我先祖笑道: 写一个字,何必跑那么远?

言毕,从炕席下抽出一片纸,用一块破瓦片磨了一点墨,从墙角捡来一支秃笔,蘸墨挥毫,顷刻便成。

见东家面有狐疑之色,我那先祖道: 拿回去贴上吧,若有丝毫差池,我从今往后就不写字了。

时隔多日,远隔数百里,只写一个字,如何能保持与那三个字的风韵、气势、大小的统一性?

对此疑问,我父亲的解答是: 他已经把手靠死了!

“靠”字是我故乡土语,大意是经过长期训练,手上已经有了感觉。


也就是孔夫子所说的“从心所欲不逾矩”

很可惜现在已找不到我先祖所写的字,因而也就无法领略他写得到底有多么好。



尽管我没能在书法方面下功夫。但通过我父亲这种讲故事式的教育,还是使我从小就对书法多了一些兴趣,对能写出一手好字的人自然也格外地尊敬和羡慕。

我记得1960年代初上小学时,学校里是有“写仿”这门课程的,每周好像有两节课。

老师先教我们握笔的方法,然后发给我们每人一张字帖,让我们将白纸蒙在上边摹写。

讲到握笔方法,我又想到我父亲讲过的故事。

说我先祖教孩子写字,经常悄悄地走到正写字的孩子身后,猛力拔笔,如能拔出,即予重罚。

也就是说: 写字时要牢牢地将笔捏住。后来我试验过,这种握笔方法未必科学。


那时只要上“写仿”课,我们的脸上和手上都会抹满墨渍,放学时街上的大人都会说: 看,今日又“写仿”了。

尽管我统共也没上几节书法课,但今日回忆起来还是印象深刻。

也可以说,后来我之所以还能拿起毛笔写字,与童年时期这几节书法课是有关系的。

许多年后,我成了作家,经常外出参加一些活动。

人们错以为作家都可以挥毫泼墨,总是热心地准备好文房四宝,但大多数情况下大家都不敢动手。

我甚至想,何时下决心,拿出半年时间,啥都不干,天天练字,总可以练到像用硬笔一样自如地使用毛笔吧?

2004年底,我要去北海道访问,想不出带什么礼物。

正好有两个朋友在我家玩,我说请他们帮我找书法家写几幅字送给朋友。

他们说,你的钢笔字写得不错,你何不自己写?


第二天他们就给我送来了纸、笔、墨、砚,后来又给我送来了图章,一应家伙俱全,就这样写了起来。

我没拜师,也没临过碑帖,有人要字,便在饭桌上铺一块小毡子开写。

有时笔下无感觉,写出来的字自己也觉得丑陋无比。

偶尔一次有感觉,似乎笔笔得意,字字有趣,自我陶醉。

后来有一天,突然想,都说我的字是用毛笔写的钢笔字,原因是钢笔用了几十年,手上的感觉改不了了。

既如此,何不用左手写写看?

就像儿童初学写字一样。

试了几次,果然有点意思,如是就这样用左手写了起来。

莫言 左手手书

佛眼低垂处,生死皆疲劳



我这辈子永远成不了书法家,但对书法的热爱肯定会伴我终生。

写字确实有迷人之处,有瘾,见到了纸笔手就痒。

应该说,喜欢写字是高雅的爱好。

而且,因为爱写字,自然也就留心这方面的事。

见到这方面的文章就读,见到这方面的书就买,即便外出旅游,见到一块写得有味道的牌匾,也会多看几眼,并在心中暗自揣摩。


因书法而读文读诗读联,自然也能增添一些文史知识。

而且有了一些这方面的修养,也就多了几分理解古人的可能性。

在当今这个电脑时代,多数人已经连钢笔都不用了,遑论毛笔。

我想,毛笔书法不仅仅是一种书写方法,而且还是一种民族文化心理的养成方式,更是一种审美的训练。

计算机要学,不学不能与世界同步;毛笔书法也要学,不学不能很好地传承中华文明。

计算机要从娃娃学起,书法也要从娃娃学起。

话是这么说,但要想恢复到以前那种时代显然是梦想。

我这篇文章,不过是根据自己的一些经历,谈一点我对书法的理解,难免惹方家笑话。

没有关系,多一点我这样的书法爱好者,基本上是好事。


我斗胆说一句: 能用毛笔书写的人,更像一个中国人。

再自炫一下:

去年春节,我在故乡高密。前文提到过的那个书法世家的后人,找我写字。

我这人皮厚胆大,明知是班门弄斧,但还是编了两句写给他:

“三代翰墨龙凤体,万家门户邹氏书”。

据说他拿回家给他父亲看了。

那老书法家观看良久,感叹道: 词不错,墨很黑,纸上乘。

人们将老书法家的话传给我,我听后,目眩良久。

*文章摘自我的散文集《会唱歌的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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