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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面斩首算啥,还有吃肉搞成凌迟处死的!

提醒:慎入,有严重的18禁剧情。

列位看官,咱们这个讲先秦吃喝引发祸事的系列,前几回分别讲了商丘人为抢羊肉导致主帅被擒(各自为政)、郑州人为喝湖北甲鱼汤而杀死侄儿(食指大动、染指于鼎)、河北人为喝不到羊肉汤而勾引湖北人入侵祖国(羊羹亡国)、山东人为吃桃子自杀(二桃杀三士)。

接下来是最重口的:两个山东人吃肉,活活吃死了。

故事说的是战国时候的事儿。当时在齐国的首都临淄城,有两个所谓的勇士,都是那种上街横着走,被人看了一眼就能上去玩命的主。他们一个住在东城,一个住在西城,平日里也没多少机会见面。

这天,两个人偶然在路上碰见了。一个说:“难得见面,要不去喝几杯吧?”另一个说:“好。”于是一同去。

到了酒店,喝了几杯,一个问:“要不要买点肉来下酒?”

另一个瞪眼道:“你傻了么?你身上有肉,我身上也有肉,还买什么肉啊。准备点酱料就行了!”

于是,这两个勇士开始了骇人听闻的饕餮:他们拔出刀来,分别在对方身上一块块割下肉来,蘸着酱料,送进嘴里。

鲜血从刀口泉涌而出,旁边的客人纷纷吓得离席而去,酒店老板也战战兢兢地捂住眼睛。这两个人却龇牙咧嘴,满不在乎地大叫大笑,一边喝酒,一边大嚼。大约是用这种方法来显示自己的勇敢无畏。看着旁人畏惧的眼色,仿佛更让他们觉得骄傲和自豪。

最后,两个“勇士”都死了,也不知道是痛死的,还是流血过多而死的。到死,他们僵硬的脸上还保持着笑容,嘴里还咬着对方的肉块。

这个恐怖血腥的故事“割肉自啖”,是《吕氏春秋》记载的,真实性存疑,很可能只是一个寓言。这则故事的最后评价是“这样的所谓勇敢,还不如懦弱呢。”

道理非常简单。无所畏惧地去干一些白痴的事情,毫无意义的伤害自己,伤害他人,这叫神经病。真正的勇敢,应该是勇于取舍,勇于决断,勇于坚持正确的道路。为了目标,有时候还要勇于忍辱负重。比如越王勾践、汉将韩信,那才叫真正的勇敢。

春秋末期,楚国有个王孙熊胜,是楚平王的孙子,前太子熊建的儿子,著名“楚奸”伍子胥的学生。这位王孙命运非常波折。

他爷爷楚平王受奸臣费无极怂恿,抢了自家未过门的儿媳妇,更逼走儿子熊建,杀害伍子胥的父兄,导致死后吴军入侵,自己被掘墓鞭尸。

他爹爹熊建本是太子,被楚平王抢走未婚妻,废黜太子位,被迫逃亡,最后企图勾结晋国夺取郑国,被郑国人所杀。

熊胜自己小小年纪做了孤儿,只好跟着师傅伍子胥逃到吴国,辅佐吴王阖闾攻入楚国首都,扬眉吐气。可是后来,师傅伍子胥又被吴王夫差所杀。

(白公熊胜,被尊为白氏始祖。据说白起是他的后裔)

当时楚国君主是熊胜的堂弟楚惠王,令尹(宰相)是熊胜的叔父子期。子期打算把熊胜召回楚国来当官。他说:“听说熊胜这人非常勇敢,什么都不怕,又很诚信,说到的事情一定要做到。可以帮楚国真守边疆。”

另一位大臣叶公子高(就是成语“叶公好龙”的主角)反对。他说:“不分是非,什么都不怕,这不叫勇敢,叫莽撞。不管对错,说了一定得做到,这不叫诚信,叫蛮横。熊胜回来,多半会给楚国造成麻烦。”

然而子期没有听取子高的建议,还是把熊胜召回国来,封为“白公”。结果,熊胜数年后果然起兵造反,攻入楚国首都,杀害子期等几位叔父,差点害了楚惠王。后来还是叶公子高及时调动北方的兵力勤王,才平息叛乱。史称“白公胜之乱”。

这位湖北人白公胜,可以称为“割肉自啖”的现实版本了。

吃碗面砍别人的头,吃个桃子还要砍自己的头呢

吃一碗面就杀人?还有为一份肉羹就灭国的呢!

吃一碗面就杀人?还有为一口汤就掉脑袋的呢!

吃一碗面就杀人?还有为一块肉就被“斩首”的呢!

揭秘:曹操讨伐董卓,真是孤军作战寡不敌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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