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不其令丹阳太守童恢
传略:
南朝刘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后汉书·童恢传》:
童恢,字汉宗,琅琊姑幕(今山东诸城)人也。父仲玉,遭世凶荒,倾家赈血,九族乡里赖全者以百数。仲玉早卒。
恢少仕州郡为吏,司徒杨赐闻其执法廉平,乃辟之。乃赐被劾当免,掾属悉投刺去,恢独诣阕争之。及得理,掾属悉归府,恢杖策而逝。由是论者归美。
复辟公府,除不其令。吏人有犯违禁法,辄随方晓示。若吏称其职,人行善事者,皆赐以酒肴之礼,以劝励之。耕织种收,皆有条章。一境清净,牢狱连年无囚。比县流人归化,徒居两万余户。民尝为虎所害,乃设槛捕之,生获二虎。恢闻而出,咒虎曰:“天生万物,唯人为贵。虎狼当食六畜,而残暴于人。王法杀人者死,伤人则论法。汝若是杀人者,当垂头服罪;自知非者,当号呼称冤。”一虎低头闭目,状如震惧,即时杀之。其一视恢鸣吼,踊跃自奋,遂令放释。吏人为之歌颂。青州举尤异,迁丹阳(今安徽宣城)太守,暴疾而卒。
弟翊,字汉文,名高于恢,宰府先辟之。翊阳喑不肯仕,及恢被命,乃就孝廉,除须昌(今山东省东平县)长。化有异政,吏人生为立碑。闻举将丧,弃官归。后举茂才,不就。卒于家。
赞曰:
政界张急,理善亨鲜。推忠以及,众瘼自蠲。
一夫得情,千室鸣弦。怀我风爱,永载遗贤。
惠平考撰于辛巳年(2001)仲夏月
2015年春,我受青岛理工大学青岛学院之邀,以课题组副组长身份参与了2015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史问廉——东汉循吏童恢研究》(简称《童恢研究》)课题研究,此课题于2016年10月结题,由青岛出版社出版。
经我多年的考证:童恢出生于公元56年。后又新发现了安徽《(嘉庆)宁国府志》关于童恢任职记载。
【安徽《(嘉庆)宁国府志》(卷二·职官表·职官上)第70页】:
汉丹阳太守:
元兴年(公元105年四月-十二月)任(太守),童恢,字汉宗,姑幕人,初仕不其令,青州举尤异,迁丹阳太守,以暴疾卒,见《后汉书·循吏传》。
综合以上,最终考证:
童恢出生于公元56年,卒于公元135年,寿79岁。于公元79年出任不其令,公元105年擢升丹阳太守。
2017年3月18日于杭州
【注】:此文可用于村庄文化礼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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