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10岁女孩小玲(化名)偷钱帮弟弟买衣服,被父亲打了一顿。她便带着7岁的妹妹出门,要“搬”去福利院住。
当日下午4时许,小玲拉着一个拉杆箱,与妹妹走到柳州市南环路一门面。“叔叔,你知道福利院怎么走吗?”小玲问门面内一男子。姐妹俩不像是流浪儿童,怎么会去福利院?男子不放心,带着她俩来到柳州市公安局银山派出所。
在派出所,民警问小玲的全名,小玲报出一个假名。“你爸爸呢?”“死了。”“妈妈呢?”“也死了。”小玲说,平时她和妹妹都是自己买菜、做饭。
民警见姐妹俩小脸蛋不脏,衣鞋都挺干净,不像是没人照顾的孩子,于是好言相劝,让小玲把实话说出。
“我讲了实话,你可以送我们去福利院吗?”说着,小玲流下了眼泪。
小玲告诉民警,母亲很早就离家出走了,家里除了她和妹妹,还有一个4岁多的弟弟。小玲感觉到,父亲重男轻女,不是很关心她和妹妹。
当日,小玲偷拿了几十元钱,想帮弟弟买件衣服。结果,爸爸发现后,把她打了一顿,还叫她“滚”。
小玲委屈极了,便想带妹妹一起“搬”去福利院。于是,她找来一个拉杆箱,收拾好自己和妹妹的衣服,还放进一个存钱罐。妹妹则带上平时养的小金鱼。就这样,小姐妹从柳石路的家中出走了。
两人坐上一辆三马车,在南环路下车。因不懂怎么去福利院,就在路边问路。
得知姐妹俩一天没吃东西,民警买来面包、八宝粥。考虑到天色已晚,两人又不愿意回家,民警便安排她们在派出所宿舍住了一夜。
18日上午8时许,民警将姐妹俩送回家。因其父亲不在家,两人又不能提供父亲的电话,民警只好委托邻居暂时帮看管。
今报记者黄真真 通讯员赵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