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的新车还没使用,不料,4S店工作员在开去上牌的路上,就发生了车祸。近日,柳州市民韦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坑爹事。刚买的新车就变成了“事故车”,他感觉心里特别不是滋味。找到4S要求赔偿,工作人员却称,不是他们的责任,这是怎么回事?
事情经过
韦先生介绍,8月17日,他在学院路一家4s店购买了一辆私家车,第二天由4S店工作人员开着,前往车管所上牌,途中一辆摩托车突然驶来,两车相撞,车头被严重刮伤。
针对此事,韦先生多次找到4S店要求赔偿或更换一辆新车。4S店却只同意进行修复,且联系了保险公司承担相关费用。无奈之下,他拨打了12315投诉。
接到投诉后,柳州市工商局双生分局机动车交易所立即进行调查。4S店表示,他们也不愿意出现这样的事故,而且事故的责任并不在4S店。
原来,事故发生时,确实是4S店工作人员开车。但是,当时韦先生也在车上。两车相撞,责任完全在于摩托车。事发后,韦先生与摩托车司机协商私了,摩托车司机当场赔付了1000元作为补偿。
车主和4S店有争议
韦先生的说法,也有一定的合理性。8月23日,记者从工商部门获悉,经执法人员调解,最后,4S店除了免费维修好,还另外赠送两千元的消费保养卡,以及急救包、手套、雨刮水等物品。对此,韦先生也表示满意。
来源 | 南国今报记者廖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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