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
柳州消费者贾女士在学院路一火锅店消费时,
在店内摔了一跤,手上戴的一个玉手镯被摔断,
可就是为了这个玉手镯,
贾女士与商家产生了纠纷。
贾女士介绍,当天中午,她在位于学院路33号的一家火锅店就餐。吃完饭后,她起身准备前往收银台结账。在迈过店内的一道台阶时,突然脚下一滑摔了一跤,不但一边手被轻微划伤出血,戴在手上的一只玉手镯也被摔断成两半。
她起身后才发现原来自己是因为踩上了地上的一小摊水才滑倒,因此认为火锅店的安全措施不到位,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的玉手镯,并说这只手镯价值1万多元,已戴了多年。
因双方对赔偿问题产生分歧,贾于是拨打110报警。柳州市公安局城中分局柳东派出所值班民警随后来到现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壹今新闻随后也来到这家火锅店了解。一自称姓何的负责人坦承,该名消费者确实在他们店内消费时摔跤摔断了玉手镯,但其表示对方并不是因为踩到水才摔倒,因为店内陆上并没有水;玉手镯价值1万多元也只是对方的说法。
处警民警事后介绍,经过消费者和火锅店协商,目前双方达成的初步意见是,由贾女士持购买玉手镯的发票让火锅店先报保险理赔,看能报多少,之后双方再作进一步协商。
来源 | 壹今新闻
值班编委丨李旭东
值班主任丨杨建林
值班编辑丨邓 闯
出品丨南国今报新媒体中心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