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河东片区今年新建商品房 均价每平方米逾万元, 却有房产经纪公司自称有房源, 而且每平方米不到3000元, 其中到底有什么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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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销售房屋 不知具体位置
这份房屋定购协议看上去像一份购房合同,
甲方代表房开商或者房东,
乙方则是购房业主,
落款部分则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并加盖某房地产经纪公司的合同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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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委托代理人接受城管部门调查时,对“房屋定购协议”标注的房源信息,竟然无法准确说出具体地标、小区名称,以及具体楼栋、楼层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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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获得委托 违规发布房源
该房地产经纪公司并没有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
仅凭一个购房指标,
怎么就能出售房屋?
该公司委托代理人对此称:
“因为房价便宜,所以没有产权证书也有很大吸引力,有人买不奇怪。”
城管部门调查时,该房地产经纪公司销售负责人承认,
马鹿山牛车坪回迁安置房的开发建设单位并没有委托该公司出售房屋,房屋所有人、村委会的书面委托也没有。
该公司工商营业执照显示,注册成立日期为2017年5月,注册资金为5万元。
为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柳州针对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以及房地产经纪行为,
加大专项整治的工作力度,
在2017年上半年的检查中,
这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因违规销售无具体地标的房屋而被公开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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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曾经辟谣 矛头直指中介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牛车坪村村委工作人员和一些回迁户此前受访时曾称,
网友“sgbaihu”也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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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发布房源 记入信用档案
自2017年1月起,柳州市住建委将住房城乡建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移交城管执法部门,由城管队员依法查处建筑市场管理类、建筑行业资质管理类、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类、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类等四大类违法行为。
柳州城管部门认定某房地产经纪公司擅自发布房屋信息的行为,违反
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
房地产经纪机构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的,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取消网上签约资格。柳州市城管执法局在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已将当事经纪公司的违法信息,书面发函给柳州市住建委,以将违规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取消网签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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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擦亮眼睛 规避防范风险
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律师韦志媛指出,
柳州市城管执法局的处罚合法有据。中介公司如果未取得产权人的合法授权,未确定出售房产的信息,就与买受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收取定金,涉嫌构成合同诈骗,买受人可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此类房屋买卖合同因欠缺必要的生效条件,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买受人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按照商品房的销售流程,开发商要在取得“五证”的情况下才能挂牌销售,如果房产没有达到上市交易条件,即没有取得预售证,房产证也没有办理等,中介公司也不能违规销售房产。
选择一套心仪的房子并不容易,但不能贪图低价而去购买证件不齐,来历不明的房子,毕竟买房不是买菜。买房前购房者要从自我需求出发,做好置业预算的同时,搞清楚所选房源性质,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房开商,确保在楼盘相关手续合法的情况下再购房。
来源丨南国今报
值班编委丨李旭东
值班主任丨杨建林
值班编辑丨郎清雪
出品丨南国今报新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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