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零时许, 柳州市阳和大道阳和村一家螺蛳粉店门口, 两名醉酒男子骑电动车 撞上一辆停在路边的面包车, 砸烂车窗泄愤之后, 还拉扯车主索要医药费。 柳东巡警大队110警务中队 民警和交警及时制止。 而当事人罗某因为无理行径, 付出了挨赔钱、罚款和拘留的代价。 当日零时左右, 民警赶到现场, 看到报警人郑先生 躲在自己的面包车内不敢下来。
醉酒男子罗某还叫来满身酒气的六七名同伴,大吵大闹。民警随即向指挥中心联系增援,阳和交警与新城派出所增援警力随后赶到。
民警向郑先生和围观市民了解到,郑在附近工地做工,当时,他驾驶面包车来螺蛳粉店,想打包宵夜回工地。谁知刚在粉店门口停好车,就被罗某驾驶的电动车追尾撞上,在尾部造成一点刮痕。罗某和车上一名同伴一起拉郑下车,大声指责郑乱停车,并要郑赔偿医药费。
“明明是你撞我。”郑见两人没有受伤,拒绝了这无理要求。罗某当即挥拳砸裂了郑的车窗,并猛踹车身侧面,还想打郑。郑无奈之下,躲上车锁好门报警。
交警和民警一起调解,向罗某讲述法律和利害关系。但罗某情绪激动,不愿意接受调解,坚持按“程序走”。
随后,交警带罗某和郑先生到医院抽血检查,确认罗某血液中酒精浓度每100ml超过80毫克,属于醉酒驾驶电动车,被交警罚款50元并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出具交通责任认定书后,交警将罗某移交至柳东巡警大队。
在巡警大队被约束醒酒时,
罗某大喊大叫了一个通宵,
直至天亮才酒醒并冷静下来。
最后,罗某因故意损坏他人财物,
自愿赔偿1000元,并被拘留5日。
来源 | 南国今报记者许洁琳 通讯员刘明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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