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图片,图文无关 陆某在来宾市经营一家药店,知道蛤蚧是一种很好的补肾中药,便打算购买蛤蚧用于泡酒。兴宾区检察院指控:2018年11月左右,陆某在柳州市某小区的菜市场内,以每只30元的价格购买了10只蛤蚧死体,并运回来宾市。2019年2月17日下午,陆某为了炫耀自己泡有补肾的蛤蚧酒,于是用手机拍了蛤蚧死体和泡有蛤蚧的酒罐,发到微信群里与网友共赏。结果,有网民认为蛤蚧是野生保护动物,应受到保护,于是举报到来宾市森林公安局治安大队。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陆某未经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购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蛤蚧10只,情节严重,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结束,法官宣布将择期宣判此案。 来源 | 南国今报记者黄必成 值班编辑丨王 韬 李昆光 值班主任丨杨建林 值班编委丨王小丁 出品 | 南国今报新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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