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喜事要庆祝一下无可厚非,但放鞭炮庆祝,在柳州市区内可不是一个好主意。
11月25日,柳州市城中区环江村黄冲屯的村民因为喜提一辆新的大货车,买了两卷鞭炮想热闹一下,结果不仅被城管队员批评了一顿,鞭炮也被没收了。
当事人准备在新车旁边放鞭炮。今报通讯员邓湖广 摄
25日中午2时左右,城中区城管局的执法人员在巡查至环江滨水大道黄冲屯时,发现路口的地上摆着一条长长的鞭炮,一名男子拿了烟正准备点燃鞭炮,周围还站着六七名看热闹的村民。
执法人员上前制止了村民的放炮行为,并指着路边的禁放烟花爆竹的警示牌,向当事村民了解情况。
村民告诉执法人员,自己刚买了一辆新的大货车,邀请了好友来庆祝,准备放鞭炮热闹一下。
执法人员告诉当事村民,从今年1月起,环江滨水大道沿线都被纳入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燃放各类烟花爆竹。
执法人员也提醒广大市民,燃放鞭炮不仅污染空气,也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希望市民们能从自身做起,杜绝不文明行为。如果发现此类情况,可以拨打城市管理热线12319或110报警电话投诉。
来源 | 南国今报记者许洁琳 通讯员邓湖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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