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着“警服”开车, 还在路上撞伤一名老人。 事故发生后, 交警查这名“警察”的身份, 发现肇事者居然是一名冒牌警察。
今天(1月14日),记者从警方获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相关规定,男子因非法持有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已被警方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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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男子姓韦,今年20岁,来宾人。1月8日晚8时30分许,韦某驾驶一辆电动车行驶至文笔路,撞伤了一名刚下公交车,步行在路上的阿婆。撞伤老人后,韦某把老人送到了医院。事发后,老人的家人来到医院,并通知交警进行事故处理。
韦某说,他是柳州市公安局大桥派出所辅警。交警经过核实,大桥派出所并没有这个人。
随后韦某承认,自己身上穿的警服是去年12月初,在柳州市文笔路某店面,花50元买来的,包括了肩章、警号、还有一条领带。衣服手臂上,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几个字的臂章。韦某称,因对警察崇拜,所以就买了这套衣服来穿。
随后,韦某被移交到柳石派出所。民警对韦某做了笔录,并通知其女朋友过来。韦某女朋友到来后,一脸不解地问民警,韦某是警察,穿警服有什么错?
韦某女友说,韦某平时常穿这套警服,早上出去上班,晚上回来。所以,她以为韦某真的是在派出所上班。当得知事情真相后,韦某女友恍然大悟。
韦某落网后交代,他其实只是一名无业人员,住在文笔路某出租房。民警介绍,韦某买到的这套制服,从外表上看,跟警服一样,只是警号是假的。
目前,警方已依法没收其非法持有的警服。
来源 | 南国今报记者黄真真 通讯员江兴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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