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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 · 狄迪恩:再见了,一切

翻译 |阿枣


巴比伦地何处是?
四十又六英里长。
秉烛一夜将能至?
一去一返尚有余。
但君脚步轻且快,
秉烛一夜将能至。

看清事情的开始很容易,要看到它的结局却很难。如今我能清楚地记得——清楚得几乎让后颈抽搐——纽约与我之间的故事自何时开始,却没法把握它终结的时刻,永远没法拨开那些模棱两可、余波复起、灰心丧气的片段,抵达那个确切的时刻,当女主人公再也不复从前的乐观。第一次来纽约的时候我二十岁,那是夏天,我从老艾德威尔德飞机场临时航站楼的道格拉斯DC-7客机上走下来,穿着一条在萨克拉门托很时髦但在此时此地已经不那么时髦的新裙子,哪怕这里不过是老艾德威尔德飞机场的临时航站楼,温热的空气带着霉味;所有我曾看过的关于纽约的电影和听过的关于纽约的歌带来的直觉告诉我,这一切不会再有第二次。的确不会。不久后,上东区点歌机放的一首歌在唱“而那个学生时代的我到哪儿去了呢”,晚上入夜了我常常想着这句歌词。如今我知道几乎每个人都会想这样的事,或早或晚,无论他或她在做什么,但一个人二十岁二十一岁甚至二十三岁时一件忧喜参半的事就是他会坚信(尽管一切事实都在反驳),这样的事从未发生在其他任何一个人身上。

当然它也可以是其他城市,在不一样的我不一样的时间和不一样的情况下:它可以是巴黎或者芝加哥甚至旧金山,但因为我在讲我自己,所以我要讲的是纽约。乘巴士来到市中心的那第一晚,我打开窗户眺望天际,却只能看到皇后区的废气,和写着“中城隧道此道”的巨大标牌,接着夏天的雨瓢泼而下(就连这个都显得非同寻常带有异域风情,因为我来自西部,那里夏天不会下雨),在接下来的三天里我裹着毯子坐在一间空调设为35华氏度(*译注:折合约2摄氏度)的旅店房间里,试着扛过一场感冒发烧。我没有想过叫医生,因为我一个都不认识,尽管我想过打电话叫前台来人把空调关了,我却没有这么做,因为我不知道应当给服务员多少小费——有谁曾经这么年轻无知?我现在告诉你的确有人曾经这样。那时的我能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给一个男孩打长途电话,当时我已经知道开春我不会嫁给他。我告诉他我就在纽约待半年,从我的窗户能看见布鲁克林大桥。事实上那座桥是三区桥(*后更名罗伯特·肯尼迪大桥),而我在纽约一待就是八年。

如今回忆起来,似乎我知道所有大桥名字之前的日子要比后来的要快乐一些,或许你接下来也会这么认为。我想告诉你年轻时在纽约是什么感觉,这六个月是如何像电影淡入镜头一般、轻巧地叫人不敢相信地变成八年,因为此刻在我看来,那些年就是这样的,一长串多愁善感的淡入镜头和老派的特技镜头——西格拉姆大楼的喷泉消融成银屏上的雪花片,二十岁的我穿过一扇旋转门来到另一条街道,苍老了许多。然而我最最想要向你解释的,或许也是借此向我自己解释的,是我为什么离开了纽约。人们常说纽约只属于非常富和非常穷的人。然而人们很少说纽约同时也只属于——至少对我们这些外乡客来说——那些非常年轻的人。

我还记得有一次,在纽约十二月一个灯火通明的寒夜,我怂恿一个抱怨自己在这儿待了太久的朋友跟我去一个晚会,我带着一个二十三岁的人特有的活泼和狡猾向他保证,那儿会有很多“新面孔”。他大笑,以至于实实在在地笑噎了,我得把出租车窗拉下来,给他捶背。“新面孔,”他最后说,“千万别跟我提新面孔。”他讲起上一次去一个保证有“新面孔”的晚会,房间里有十五个人,而他已经和其中五个女人睡过,并且欠过在场除两个男人以外所有人钱。我同他一起笑了,但当时正下着入冬第一场雪而我目力所及处公园大道两旁的巨大圣诞树闪着金灯银盏并且我还穿着一条新裙子,要很久很久以后,我才能明白这个故事的真正意味。

要过很久很久是因为,很简单,当时我深爱着纽约。我不是指那种嘴上说说的“爱”,我是说我爱上了这座城市,就像你爱上第一个触摸你的人,于是再也无法像爱他一样去爱别人。我记得在第一个春天——或者第二个春天,刚开始那会儿它们都差不多——的一个傍晚,我走在六十二街上。我要去赴约,并且已经迟到了,但我还是在列克星敦大道停下来买了一个桃子,然后站在街角把它吃掉,我知道,这个来自西部的人终于抵达了她的海市蜃楼。我能尝出桃子的味道,能感觉到地铁通风口排出的柔风从腿间拂过,能闻到百合花、垃圾和昂贵香水的味道,并且也知道我迟早要为这种生活付出代价——因为我不属于那里,并不从那里来——可当你二十二或二十三岁的时候,你会认为将来你能心平气和,并且付得起任何代价。那时我还相信种种可能,仍然觉得(这是纽约独一无二的感觉)哪个月、哪一天、哪一分钟都能发生非同凡响的事情。那会儿我每周只挣65或70美元(“谨遵哈蒂·卡耐基的教诲吧”,一位曾和我共事的杂志社编辑曾经不带任何讽刺地建议我),这么一点点钱,为了吃上饭有些周我得在布卢明代尔百货店的美食部赊账,对此我在写给加州的家书中只字不提。我从来没有告诉过父亲我需要钱,因为要是说了他就会寄钱给我,我就没法弄明白能不能靠自己过活。那时维持生计对我就像个游戏,规则看似随意但其实甚少变通。除了某种冬日傍晚——比如说,70年代的晚上6点半,天色阴暗,吹来河风,我快步走向公交车时,透过褐砂石堆砌的明亮窗口看见厨师们在干净的厨房里忙活,想象女人们在楼上点燃蜡烛,姣好的孩子们在更上一层楼上洗澡——除了这样的夜晚,我从来没有感觉到贫穷;我总感觉,如果需要钱,我总能挣到它。我可以用“戴比·林恩”的笔名替许多媒体写青少年专栏,或者向印度走私黄金,或是去当一个百元身价的电话应召女郎,这些都没什么关系。

没有什么事是无法弥补的;一切都伸手可得。转角处就有什么有趣的东西,我见所未见、闻所未闻、从未做过的事。我可以去一个聚会,认识一个自称“感染力先生”、拥有一家感染力研究机构的人,或者缇娜·奥纳西斯·布兰福德(*),或者某个时常惠顾纽约州南安普敦-埃尔·摩洛哥名流酒吧(the Southampton-EI Morocco circuit)的佛罗里达牛仔,他将之简称为“大名流”(the Big C)(“我和大名流私交甚密,宝贝,”他会在租来的巨大露台上对着一大片羽衣甘蓝向我说),或者哈莱姆集市西芹国王的寡妇,或者来自密苏里邦特尔的钢琴推销员,或者某个在德克萨斯的米德兰发了两笔大财的商人。我可以对自己或别人许下承诺,并且有大把大把时间来将它们兑现。我可以玩个通宵,犯一个接一个的错误,都不会有什么关系。

你看,那时的我在纽约处于一种很特殊的状态:我从来没觉得自己在那里真正地生活。在我的想象里我只是在那儿待几个月,待到圣诞节或复活节或五月开暖的那几天。也因为如此我和南方人在一起最轻松。他们在纽约的状态似乎和我一样,来自并属于他乡,短暂地离开,在此地逗留,按部就班地为将来做着打算,一群暂时的流亡之徒,永远知道几点的航班开往纽埃尔良或者孟菲斯或者里士满或者——对我来说——加利福尼亚。按照抽屉里航班时刻表生活的人,他们的日历略略有些不同。比如说,圣诞节就是个棘手的日子。其他人能泰然处之,去斯托滑雪场或出国或当天去康涅狄格的娘家;像我们这样认为生活在别处的人会在订机票和取消订单中度过圣诞,像1940年难民等待里斯本起航的最后一架飞机一样(*二战前期欧陆难民通过葡萄牙逃离纳粹的迫害)等待因天气而延误的航班,最后互相安慰留下来的人,分享着橘子、纪念品和童年时吃过的烟熏牡蛎酿,紧挨在一起,如一群身陷遥远殖民地的住客。

我们的确是殖民地居民。我不确定任何在东部长大的人能不能完全理解纽约、“纽约”这个词,之于我们这些西部和南部的人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对一个东部的孩子,尤其是有一个在华尔街上班的叔叔,在F.A.O施瓦茨玩具店度过无数个周六,在贝斯特鞋店试鞋,然后在比特摩尔大钟下等人,在莱斯特·拉宁(*舞厅乐队领班)的伴奏下跳舞的孩子来说,纽约只是一个城市,尽管不是什么普通的城市,但也只是个还过得去的城市;但对我们这些从未听过莱斯特·拉宁、“大中央车站”是一档周六电台节目、华尔街第五大道以及麦迪逊大道不是地点而是抽象名词(“金钱”,“高街时尚”,“电影《推销员》”)的孩子来说,纽约从来不是一座城市那么简单。它是一个无限浪漫的概念,关于爱情、金钱和权力的神秘纽带,那个光彩夺目、脆弱易朽的美梦。想要在那里“生活”就等同于把奇迹贬低为平凡;元大都(*用典自英国诗人柯勒律治《忽必烈汗》中描绘的壮美城宇)不是一个可以“住”的地方。

事实上我极其难以理解那些将纽约看作一个真实的地方、而不是一个转瞬即逝的埃什托里尔(*葡萄牙海滨休憩胜地)的年轻女孩,那些给公寓买吐司机、装新橱柜、安装某些合理家具的女孩。在纽约我从未买过任何家具。有大约一年时间我住在别人的公寓里;之后我住在九十街一间全装公寓里,家什物件是一个妻子离家分居的朋友提供的。当我离开九十街那间公寓时(也就是我离开这一切,我的纽约生活分崩离析的时候),我把所有东西都留在了里面,甚至包括我的冬衣、为了提醒自己是谁而挂在卧室墙上的萨克拉门托县地图,然后搬进了七十五街上一间修道院风格、四室独栋的房间。“修道院风格”或许有些误导性,暗示有某种很时髦的朴素;在我结婚了,丈夫搬进一些家具之前,四个房间里只有我决定搬家那天打电话订购的价格低廉的双层床垫和弹簧床座,和做进口生意的朋友借给我的两张法式园艺椅子。(我现在惊觉当时在纽约认识的所有人都有一些奇奇怪怪、站不住脚的兼职。他们收购在哈默施·希夫莱曼百货商店(Hammacher Shclemmer)销路惨淡的园艺椅子,要么在哈莱姆卖直发夹(*哈莱姆是黑人聚居地),要么为周末增刊当枪手,写关于犯罪团伙的调查报告。我认为或许我们都不太严肃,只专注于自己最幽谧的生活。)

我对公寓的唯一装饰就是在卧室窗户前挂上长55英尺的夸张黄色丝绸作窗帘,因为我觉得金色的光线会让我心情愉快,但我又懒得把窗帘挂正,于是整个夏天长而透明的金黄绸缎会被刮到窗外去,然后纠缠在一起,被午后的雷阵雨浇得湿透。也就是在那一年,我二十八岁的那一年,我开始发现并不是所有的承诺都能得以兑现,有一些东西事实上是无法撤回的,而我将为自己的每一次逃避、每一次拖延、说过的每一句话,付出代价。

承诺?这就是一切的意义所在,不是吗?如今每当纽约在我脑海中以纤毫可辨的细节幻觉般一闪而过时,我偶尔会希望记忆真的像人们通常认为的那样是扭曲事实的。在纽约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在用一款名叫洛可可之花(FLeurs de Rocaille)的香水,后来换成了比翼双飞香水(L’Air du Temps),而现在随便哪一款的一丝气味都会让我接下来一整天都魂不守舍。一闻到亨利·班德尔香皂的茉莉花香味,或者煮螃蟹时使用的那种独特佐料包的气味也会让我陷入过去。我曾经逛过的八十街上有一家捷克商店会卖成筐成筐的煮螃蟹。当然了,气味是著名的记忆催化剂,但还有其他一些东西对我也有同样的功效。蓝白相间的条纹床单。味美嘉喜鸡尾酒(Vermouth cassis)。一些业已褪色、在1959或1960年时新买的睡袍,和在差不多同一时期买下的雪纺围巾。

我猜我们中很多年轻时在纽约生活的人家里情景都是相似的。我记得曾经在很多公寓里迎来凌晨五点,隐隐头痛。我有一个失眠的朋友,他还认识一些同样受此困扰的朋友,于是我们会看着天空亮起来,不加冰地干完最后一杯酒,然后在凌晨返家,彼时的街道干净湿润(昨夜下过雨了吗?我们一点都不知道),很少的几辆出租车开着头灯在街上穿巡,红绿信号灯是唯一的彩色。白玫瑰酒吧清晨开得很早;我记得在某一家等待观看宇宙飞行员迈向太空,等了太久太久,当这一刻终于到来的时候我的眼睛没有盯着电视屏幕而是盯着地板瓷砖上的一只蟑螂。我曾经着迷于华盛顿广场暮色中萧索的枝桠,单调而平坦的第二大道,消防太平梯以及栅栏稀疏、比例奇特的店面。

熬夜到早上六点半或七点时是不大可能吵得动的了,这或许是我们通宵达旦的原因之一,对我而言,这也是一天当中的美好时分。拉上九十街那间公寓的百叶窗,我可以睡上几个小时,然后去上班。凭着两三个小时的睡眠和一罐Chock Full O’Nuts的咖啡我就能干活。我喜欢上班,喜欢杂志印刷时抚慰人心的节奏,喜欢井然有序地由四色排版到双色排版到黑白排版再到成品,不是什么抽象的东西,而是看起来轻松光鲜,可以在书报摊拣起来,放在手里掂量的产品。我喜欢校对和排版的细枝末节,喜欢在杂志下印当天加班到深夜,坐着读《综艺》杂志,等编辑部的人打来电话。从我的办公室能远眺整片城区,从纽约联合大厦(the Mutual of New York Building)上的气象信号牌到洛克菲勒广场上交替闪烁的TIME和LIFE灯管;这些都能给我带来隐秘的快乐,就好像在初夏傍晚八点的淡紫夜幕中走在上城区,看着五十七街橱窗里的洛斯托夫特(*瓷器品牌)的有盖海碗,穿着晚装打车的人们,新芽刚刚长成的树木,微光闪烁的空气,金钱与夏日编织的甜蜜承诺。

若干年过去了,我却仍然对纽约充满惊讶。我开始珍惜这种孤独:任何时候都没人需要知道我在哪儿或者我在干什么。我喜欢漫步,从伊斯特河到哈德逊河,天气凛冽的话就原路返回,温暖的话就绕着东村走回去。一个朋友会在她外出时把她西村公寓的钥匙留给我,有时候我干脆直接搬到那里去,因为那会儿电话已经开始让我厌烦[你瞧,毛虫已经住进了玫瑰里(*用典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第九十五首)],我只把电话号留给了为数不多的人。我记得有一天一个有西村公寓电话的人来接我共进午餐,我们前夜都喝多了,我给他开啤酒瓶时划破了手指,泪水夺眶而出,我们走进一家西班牙餐馆,喝血腥玛丽和西班牙番茄冻汤(gazpacho),才渐渐缓过来。那时我还不会为这种度过午后的方式感到愧疚,因为我还有无穷无尽的午后在后头。

即使到了后来,我还是喜欢去聚会,所有的聚会,糟糕的聚会,住在斯图威森特城区的新婚夫妇在周六下午举办的聚会,还没出书或者落魄失意的作家在西城举办的聚会,他们招待喝便宜的红酒,聊着搬去瓜达拉哈拉(*墨西哥的一座城市)的计划,还有所有来宾都是广告从业人员、投票给改革民主派?的东村聚会,萨迪斯餐馆举办的媒体从业人员的聚会,它也是最糟糕的那种聚会。现在你可能已经察觉我不是那种能从他人经验中获益的人,要过很长一段时间我才不会轻信一张张新面孔,才开始了解到那个故事的寓意,即一个人切忌不要在筵席上逗留太久。

我没法告诉你我顿悟的确切时间。我只知道那会儿我二十八岁,日子很糟。别人对我讲述的每一件事似乎都似曾耳闻,于是我再也没法听下去。我再也没法坐在大中央车站附近的小酒吧里听某人抱怨他妻子对他的帮助毫不领情,同时又错过一班通往康涅狄格州的火车。我对其他人从出版商那里预支了多少版税、费城有什么戏剧演砸了、要是结识后肯定会很喜欢的人全都失去了兴趣。我已经认识他们了,无时不刻。我不得不回避这座城市的某些地方。我再也无法忍受工作日早上的麦迪逊大道(这个反感给我带来很大的不便,因为我当时正好住在麦迪逊大道五六十英尺以东),因为我会看到女人们遛着约克夏梗犬在格里斯特德百货商场购物,然后我会像维布伦·索尔斯坦(*美国经济学家、社会学家)俯身一般恶心得如鲠在喉。我没法在下午去时代广场,或者为了任何原因去纽约公共图书馆。某一天我没法走进一家施拉夫特糖果店(Schrafft's);第二天我可能没法去邦威特·特勒百货商店(Bonwit Teller)。

我伤害我喜欢的人,侮辱我不喜欢的。我疏远了世上最亲近的人。我哭泣,甚至不知道自己在哭;我在电梯里、出租车里、中国人开的洗衣店里哭,当我去见医生的时候,他只说我似乎很抑郁,我应该去见“专家”。他在纸上写下一位心理疗师的名字和地址,但我没有去。

我去结婚了,结果证实这是在错误的时间里做一件对的事,因为我还是没法早上在麦迪逊上街走路,没法和人说话,并且仍然在中国人开的洗衣店里哭泣。在此之前我从未理解“绝望”为何物,如今我也不确定自己是否理解,但在那一年我知道它是什么。当然我也没法工作了。我甚至说不准能不能吃晚饭,我会瘫在七十五街的公寓里等丈夫从办公室打电话来,轻声告诉我可以不去吃晚饭,可以在迈克尔酒吧或者图斯 ·肖尔餐馆或者萨迪斯餐馆跟他碰头。然后在四月的一个早上(我们在一月结的婚)他打来电话对我说他想暂时离开纽约一段时间,他会请半年的长假,我们可以到别处去。

那是三年前的事了,自那以后我们一直住在洛杉矶。我们在纽约的许多熟人都觉得我们犯了糊涂,并且对此并不讳言。我们没法给出充分的理由,于是总是准备一个老一套的回答,众口一词的回答。我说现在的我们没法承担在纽约生活的“开销”,我们需要更大的“空间”,而我真正的意思是在纽约的那个我曾经非常非常年轻,但过了某一时刻那金色的韵律折断了,而我已不复青春。在纽约的最后一段日子是一个阴冷的一月,每个人都病怏怏的,身心疲惫。我认识的许多人要么已经搬去了达拉斯要么在接受戒酒治疗要么在新罕布什尔州买了一个农场。我们待了十天,然后乘上下午飞往洛杉矶的航班,当晚从飞机场去新家的路上我能看见悬在太平洋上空的月亮,能闻到四下弥漫的茉莉花香,我们都知道,再也没有必要留住我们在纽约的公寓了。那些年里我都管洛杉矶叫“沿海一带”,但那似乎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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