沸沸扬扬的“河北反杀案”:王磊纠缠小菲(化名)未果,于2018年7月11日夜,携带器械翻墙入小菲家,施行暴力未果被小菲与父母(王新元、赵印芝)和力反杀。此后舆论一片哗然,一边倒认为小菲一家“正当防卫”。这个周末(3月3日),涞源县检察院决定对王新元、赵印芝不起诉。案子尘埃落定,舆论纷纷表示给涉案机构点赞。
任何一场涉及人命的案件都是悲剧。
涞源反杀案起因是这样的,大学生小菲于2018年1月寒假期间,到北京其母亲赵印芝打工的餐厅当服务员,与在餐厅打工的轻轻小伙王磊相识。王磊追求小菲,被拒绝。这原本就是一个普通的小伙子追求姑娘失败的故事,最后怎么会引起命案?
最初的答案源于王磊的性格偏执。根据案情描述,王磊被拒绝后不放手,开始对小菲反复纠缠。从北京纠缠到小菲老家涞源,又从涞源纠缠到小菲的学校,再从小菲学校纠缠到小菲老家,看起来像是痴情种子,其实行为已经偏离正常轨道。王磊多次携带甩棍、刀具上门滋扰,以自杀相威胁,发送含有死亡威胁内容的短信。这不再是痴情,其行为已经被占有欲和毁灭欲主导。
小菲及其家人曾向涞源县、张家口市、北京市等地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也多次对王磊训诫,但无效。可以说王磊的行为已经失控。小菲家人为加强戒备,借来两条狗护院,在院中安装了监控设备,在卧室放置铁锹、菜刀、木棍等,并让她不定期更换卧室予以防范。——如此仍然没有阻止悲剧的发生。
2018年7月11日深夜,王磊携带两把水果刀、甩棍翻墙进入小菲家院中,引起护院的狗叫。小菲的爸爸王新元见王磊持凶器进入院中,拿铁锹冲来与王磊打斗。随后小菲的妈妈赵印芝持菜刀加入打斗。
打斗过程中,王磊倒地,两次欲起身。
王新元、赵印芝担心其起身实施侵害,就连续先后用菜刀、木棍击打王磊,直至王磊不再动弹。王磊颅脑损伤后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年轻的生命就这样陨落,悲剧就这么发生了。这就是沸沸扬扬的反杀案。
从社会角度看,任何生命的陨落,都要给出一个解释。或者换句话说,任何悲剧的处理都关联着正义表达。
反杀案的关键点就在于,小菲一家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该案可以分成两部分:王磊倒地之前与倒地之后。
前部分,王磊深夜持械,翻墙入室,小菲一家毫无疑问算是正当防卫。
争议在于后面部分,王磊倒地之后,王新元与赵印芝继续打,是否超过正当防卫范畴。
为此,涞源公检两方发生了分歧。
检方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理由是行为具有正当防卫性质,且父母是普通农民,变更强制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但公安认为赵印芝在没有确定王某死亡的情况下连续数刀砍王某颈部,主观上对自己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持放任态度,具有伤害的故意。
正义表达过程总是充满曲折迂回。
什么是正当防卫?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如果根据字面意思,很容易得出和涞源县公安局一样的结论。王磊已经倒地,不是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然而从情理上看,普通老百姓又不是武林高手,怎么能拿捏得准“正在进行中”、恰到好处的防卫呢?说实话,有那种本事的武林高手,还有人敢去惹?
法律与情理再此出现冲突。
如果没有合理的解释,法律贸然为情理让步,那么就是法制的倒退。
如果法律不顾情理而冷冰冰地推进,又会造成法律和舆论、甚至是和民意对立。
怎么办呢?该案的关键就在于,王磊倒地之前与倒地之后,小菲一家的防卫是否具有连续性与属于一体化防卫。涞源检方给出的解释:“王磊倒地后,王新元、赵印芝继续刀砍棍击的行为仍属于防卫行为。王磊身材高大,年轻力壮,所持凶器足以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王磊虽然被打倒在地,还两次试图起身,王新元、赵印芝当时不能确定王磊是否已被制伏,担心其再次实施不法侵害行为,又继续用菜刀、木棍击打王磊,与之前的防卫行为有紧密连续性,属于一体化的防卫行为。”个人认为这个解释还不够透彻。
从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角度,私人宅院可以视为个人生命的延伸。王磊携带器械深夜翻墙入内的那一刻,小菲一家的防卫就算是连续性与一体化防卫。
最后,给涞源检方加一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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