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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说一个自己的小案例。
上个星期在整理最近的医疗费单据,想集中报销一下,才发现有几张是2019年的了,对医疗险有所了解的都应该知道,医疗险的保险期间是一年,查看了一下,我的这份医疗保险的保险期间是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目前已经是“终止”状态,没有提交资料申请理赔的入口了。
家人有些担心,”是不是过了保险期间不能报销了啊?当时拿到发票就应该马上报销的“。
我很淡定的说,不用担心,还在诉讼时效内呢,肯定可以报销的。
直接拨通保险公司客服电话,说明了事由,客服人员回答,可以直接去保险公司柜面办理理赔,也可以联系保险专员请他帮忙处理报销事宜。
跟大家说这个事情呢就是想让大家知道一个事情,保险理赔是有一定的时效性的,而这个时效期间与保险期间并不重合。
保险期间是对保险事故的要求,以我的例子来说就是去就医发生医疗费用这件事情必须发生在保险期间内,而什么时间内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就是诉讼时效规定的了。
什么是诉讼时效?
法律规定
保险合同里的“诉讼时效”可以通俗的解释为发生保险事故后,我们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的一个时效。依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诉讼时效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解读
一、人寿保险的诉讼时间是五年,非人寿保险的诉讼时效是两年,起始计算日期都是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开始的,就算保险合同已经终止,但是只要在诉讼时效之内,都是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
上面我自己的那个案例,2019年12月31日24点医疗险合同终止,但是12月24日产生的医疗费用仍然在诉讼时效内,所以还是可以理赔的。
二、另外提醒一点,诉讼时效指的是向保险公司请求理赔的时间点,并不是保险事故的发生时间,如果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合同的保障期间之外,比如我的就医费用是发生在2020年,那么就不能在2019年的那个保单进行理赔了。
三、人寿保险和非人寿保险的诉讼时效不同,那怎么区分人寿保险和非人寿保险呢?
人寿保险是与人的寿命有关的保险,主要包括: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
这几类保险的诉讼时效是五年。
另外几种我们比较熟悉的保险,比如意外伤害保险、医疗险、重大疾病保险,他们都是跟人的身体或健康有关的保险,属于健康险,是非人寿保险,他们的诉讼时效就是两年。
四、诉讼时效期间的起始点是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这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怎么理解呢?从法律角度认定,一是有明确的证据证明确实知道事故发生了,另一个是可能未必知道事故发生了,但是通过证据证明,应当知道该事故的发生,比如没有及时处理收到的信函、遗漏事故发生的信息等。
其实,不管诉讼时效期间是多长,大家都应该尽快主张自己的权利,毕竟,法律可不会保护在权力上睡觉的人。
建议各位朋友对自己的保单定期整理,做个“体检”,看看相应的责任,也计算一下诉讼时效,以免损害您的权益。
作者李昌志简介
中科院博士、北京大学本科、团队服务全国几百个家庭,坚持为客户提供独立客观有温度的服务。帮您做医疗、养老、传承方面的规划,个人、家庭、团体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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