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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管理企业能否以餐饮公司的名义申办承包经营的单位食堂?
答:不可以。单位食堂是指设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集中就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餐饮管理企业是指以承包经营单位食堂或者为其他餐饮服务经营者提供委托管理服务的一种食品经营业态,这两种业态主体不同,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所以餐饮管理企业不能以餐饮公司的名义申办承包经营的单位食堂。依据:《深圳市食品经营许可审查标准(试行)》第五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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