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现代农业蔬菜产业集约化育苗基地建设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
闽财农【2011】24号 |
发布处室:财政厅 发布时间:2011-03-23 |
一、总体思路 按照现代农业发展的有关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在大中城市近郊和蔬菜主产区建设一批蔬菜集约化育苗基地,提高优良蔬菜种苗供应能力,提升蔬菜生产水平,增加农民收入。 二、任务目标 每个蔬菜集约化育苗基地新建或扩建规模要在50亩以上,建成后年可产优质种苗3000万株以上,提供1万亩以上蔬菜生产需要的优良种苗。 三、建设内容 按照高起点建设和实用的总体要求,因地制宜建设蔬菜集约化育苗基地,建设内容主要有: (一)真空穴盘精密播种生产线等设备。 (二)育苗钢架大棚。要求建设20亩以上的育苗钢架大棚,配套微喷灌、滴灌、穴盘、育苗架等设备。 (三)露地栽培设施。要求建设30亩左右的露地育苗基地,配套微喷灌、滴灌、穴盘等设施。 (四)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建设路、沟、渠等道路和水利等基础设施。 有条件的建设单位可根据生产上的需要,建设数据化控制连栋育苗大棚,配置数控设备,采用水肥一体化设施,做到温、光、水、肥、气智能控制,提高育苗水平。 四、项目建设单位 在蔬菜主产区,筛选具有较好蔬菜集约化育苗条件和基础的大中型蔬菜生产企业作为项目建设单位。 五、申报条件 1、企业技术力量强,蔬菜育苗现有基础好,项目建设单位提供配套资金比例不少于1:1。 2、以适宜我省集约化育苗的辣椒、甜椒、西红柿、茄子、黄瓜、苦瓜、甘蓝、花椰菜、大白菜、大葱等蔬菜品种育苗为主。 3、辐射带动推广优良蔬菜种苗在1万亩以上。 六、资金补助标准 全省共建设10个蔬菜集约化育苗基地,每个项目省级财政平均补助100万元,主要用于对真空穴盘精密播种生产线、育苗钢架大棚、微喷灌、滴灌、穴盘等设施的补助。 七、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单位: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局。 (二)承担单位:蔬菜生产企业。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设区市财政、农业部门要在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县(市、区)及蔬菜生产企业申报,并组织专家论证评审,由设区市财政、农业部门联合行文上报省财政厅、省农业厅。 (四)申报数量。原则上由每个设区市筛选申报1~2个蔬菜集约化育苗基地项目。 (五)审批: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在此基础上确定项目建设地点。 (六)需报送的材料: 1、设区市财政、农业主管部门联合上报申请列入蔬菜集约化育苗基地建设项目的申报文件,并附上县级财政、农业主管部门联合申报文件; 2、蔬菜集约化育苗基地建设资金项目申报方案(格式参见附件,附专家论证评审意见); 申报材料一式4份,分别报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各2份,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cztnyc@126.com和sck@fjagri.gov.cn,电子文档要与纸质文件申报材料一致。项目申报单位要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1年4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 2011年现代农业蔬菜产业集约化育苗基地建设资金项目申报方案格式 一、项目必要性 当地蔬菜生产基础条件,承建单位基本情况,项目的可行性。 二、目标任务 三、建设地点和规模 项目建设具体地点,项目建设规模(总面积、年提供优良种苗数),辐射带动能力。 四、建设内容 1、钢架大棚育苗及配套设施建设; 2、露地育苗及配套设施建设; 3、道路和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 4、数控连栋育苗大棚建设。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1、项目总投资,申请省级财政资金;当地财政配套资金或企业资金自筹情况; 2、资金使用安排(具体支出的内容、任务数量等)。 六、预期经济效益 七、任务分工 1、明确财政部门、农业部门、项目承担单位的任务; 2、明确项目监管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明确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和技术负责人。 八、项目建设时间 2011年5月到2011年12月,要按月安排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九、保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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