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序言
2、职务发明创造
3、判断是否与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
(1)发明人与单位是否存在构成职务发明意义上的劳动关系
(2)是否为本职工作
(3)是否为本单位分配的任务
(4)涉案技术与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是否存在关联性
4、是否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
(1)是否构成“主要利用”
(2)是否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
5、结语
注释(上下滑动阅览)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修正)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修正)第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修正)第三条规定
【4】最高人民法院2023.04.23 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22)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28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2021年7月15日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7】产学研合作协议知识产权相关条款制定指引(试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21修订) 第三十一条,20220101实施
作者:董红曼
编辑:Elev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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