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验的定义
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判定性检验的工作内容及要求是要熟悉与掌握规定的要求(质量标准)。首先应对所检验的一项或多项特性规定的要求(质量标准)的内容熟悉,并将其转换为具体的质量要求、抽样和检验方法、确定所用的测量装置。通过规定的要求(质量标准)的具体化,使有关人员熟悉与掌握什么样的产品是合格和不合格。检验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测量
测量就是按确定采用的测量装置或理化分析仪器,对产品的一项或多项特性进行定量(或定性)的测量、检查、试验或度量。
2、比较
比较就是把检验结果与规定要求(质量标准)相比较,然后观察每一个质量特性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3、判定
质量管理具有原则性和灵活性。对检验的产品质量有符合性判断和使用适用性判断。
符合性判断就是根据比较的结果,判定被检验的产品合格或不合格。符合性判断是检验部门的职能。
适用性判断就是对经符合性判断被判为不合格的产品或原材料进一步确认能否适用的判断。适用性判断不是检验部门的职能,是技术部门的职能。对原材料的适用性判断之前必须进行必要的试验,只有在确认该项不合格的质量特性不影响产品的最终质量时,才能作出适用性判断。
4、处理
检验工作的处理阶段包括以下内容:
(1) 对单件产品,合格的转入下道工序或入库。不合格的作适用性判断或经过返工、返修、降等级、报废等方式处理。
(2) 对批量产品,根据检验结果,分析作出:接收、拒收或特采等方式处理。
5、记录
把所测的有关数据,按记录的格式和要求,认真作好记录。质量记录按质量体系文件规定的要求控制。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理应有相应的质量记录,如:返工通知单、不合格品通知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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