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oCAD
CAD基本概述
一、简介:
1.CAD叫做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
2.版本:06、07、08、09、10、12、
打开软件后,需要单击切换工作空间按钮,切换到CAD经典。
二、软件界面:
1.菜单栏:存放软件所有的命令。
2.属性栏:可以直接拖拉命令前方虚线位置,来移动选项的位置,只需要打开、标准、图层、特性、标注四个选项条。
3.工具栏:专门绘制图形的位置(如:直线、圆等)。
4.编辑区:专门编辑图形的位置。
5.命令栏:可以提示下一步的操作。(重要)
6.工作区:显示图纸的位置(是一张无限大小的纸张).
三、OP选项:
1.直接输入OP回车,或者在工具菜单,选项按钮。
2.显示:
a.颜色:单击颜色按钮后,把颜色改为黑,确定即可(给页面制作更改颜色)。
b.十字光标大小:改为50左右即可。
3.选择集:拾取框大小:改为1/3左右即可。
4.用户系统配置:
a.自定义右键单击。
b.选择对象时设置为快捷菜单。
c.没有选择对象和命令时,右击代表重复上一次命令。
d.正在绘制对象时表示确定。
四、鼠标:
1.左键:
a.用来绘制图形:直接单击多个位置即可。
b.用来选择对象:
c.在没有任何命令的状态下,直接单击需要选中的对象即可选中多个。(如果只能选择一个,打开OP选项,在选择集状态下,取消勾选,按Shift键添加到选择集即可)。
d.在空白位置单击,向左移动鼠标,会出现绿色选框,凡是被选框碰到的对象都会被选中——向右移动鼠标会出现蓝色选框,凡是被选框全部包括的对象都会被选中。
e.取消所有命令:直接按Esc即可。
2.鼠标滚轮:
a.直接滚动鼠标滚轮可以放大缩小视图。
b.按住鼠标滚轮不动,移动鼠标,即可平移视图。
c.扩展视图:直接输入RE回车即可(如果出现不能缩小放大,图形出现错误的情况下使用)。
d.双击鼠标滚轮:可以全屏显示所有对象。
五、直线:L
1.直接输入L回车,单击多个点即可绘制任意直线效果,绘制完成后,确定即可。
2.直接右击可以确定,空格可以确定、回车可以确定。
3.直接单击一个开始点,移动鼠标到需要的位置上,输入需要的长度,确定即可。
4.撤销(返回):直接按Ctrl+Z即可返回上一步操作。
六、正交:F8
1.开启正交时绘制直线,只能绘制水平垂直的线条效果。
线
一、带有角度的线条:
1.需要输入:长度<>
2.一个线条,以右方开始计算角度,顺时针旋转,输入负数,逆时针旋转,输入正数。
二、构造线:XL
1.定义:可以绘制出一个无限长的线条,一般用来制作辅助线。
2.首先 指定一个开始点,单击多个位置即可生成任意的多个线条。
3.选择构造线命令,输入A角度回车,输入需要的角度,单击一个中心点即可。
三、多段线:PL
1.多段线绘制出的线条,与直线绘制方法一致。
2.多段线绘制的线条为一个整体,直线绘制出的线条为多个直线组成。
3.选择命令后,单击一个开始点,输入A圆弧回车,输入D方向回车,指定一个圆弧的弯曲方向(单击水平或者垂直),单击一个点即可。
4.选择命令后,单击开始点,输入W宽度回车,输入起点宽度,输入端点宽度,绘制图形即可。
5.在多段线内设置的线条宽度,系统会自动记录,不需要时,需要再次设置宽度为0即可。
四、点:PO
1.在使用前需要在格式菜单,点样式,选择一个看的清的样式,确定即可。
2.直接输入PO回车,单击需要添加点的位置即可。
3.定数等分:DIV
a.定义:把一个线条平均分为多块(利用点)。
b.直接输入DIV回车,选择需要等分的对象,输入数量,回车即可。
4.定距等分:ME
a.定义:按住一定的距离来切割对象(利用点)。
b.直接输入ME,选择需要等分的对象,输入距离,回车即可。
五、基本设置:
1.单位设置:
a.格式菜单,单位,设置为毫米精确到0.00即可。
b.在辅助绘图区内:除前三个按钮外,全部都要点亮。
c.在辅助绘图区内,第五个按钮,右击选择设置,除最后三个按钮不需要勾选外,其它全部需要勾选。
曲线
一、正多边形:POL
1.最少三个边。
2.直接选择命令,输入多边形的边数,单击一个中心点。
a.内接于圆I:中心到角的距离。
b.外切于圆C:中心到边的距离。
3.直接选择命令,输入多边形的边数,输入E边,单击一个开始点,放在需要结束的位置,输入距离或者单击即可。
二、圆弧:A
1.直接选择圆弧工具,单击三个点即可绘制出需要的圆弧效果(叫做三点画弧)。
2.起点、端点、方向。
3.起点、端点、角度、
4.起点、端点、半径。
5.起点、圆心、角度。
6.位置:绘图菜单,圆弧,选择需要的绘制方式即可。
三、圆:C
1.直接选择圆命令,单击一个中心点,输入需要的半径数值即可。或者输入D回车,输入需要的直径数值即可。
2.绘图菜单,圆:
a.两点画圆。
b.三点画圆。
3.相切相切半径
4.相切相切相切。
四、对象编辑:
1.移动:M
1.直接输入M回车,选择需要移动的对象确定,单击一个拾取点,单击需要移动到的位置即可。
2.删除:E
a.直接选中需要删除的对象,按Delete键即可删除。
b.选中对象后,按E回车即可。
3.旋转:RO,直接输入RO回车,选择对象确定,指定一个旋转点,输入角度或者单击到需要的位置上。
4.缩放:SC,直接输入SC回车选择对象确定,指定一个旋缩放点,输入比例因子即可(大于1为放大、小于1为缩小)。
5.镜像:MI,直接输入MI回车选择对象确定,指定镜像的两个点,选择是否删除源对象。
6.移动复制:CP,直接输入CP回车,选择需要移动复制的对象确定,单击一个拾取点,单击需要移动复制到的位置即可。
7.旋转复制:直接输入RO回车,选择对象确定,指定一个旋转点,输入C(复制),确定,单击或者输入需要的度数即可。
8.修剪:TR回车回车,直接输入TR回车回车,单击需要删除的线即可(必须是有相交的位置)。
五、夹点编辑:
1. 直接选中对象,即可显示出蓝色的点,叫做夹点。
2.直接单击任意一个夹点:
a.按一次空格:可以移动。
b.按两次空格:可以旋转。
c.按三次空格:可以缩放。
d.按四次空格:可以镜像。
e.以上四次操作的情况下,输入C回车,都可以使用多次复制效果。
六、矩形:REC
1.直接单击对角点即可生成矩形效果。
2.倒角:直接选择命令,输入C倒角回车,设置第一个倒角距离和第二个倒角距离,绘制图形即可。
3.圆角:直接选择命令,输入F圆角倒角回车,设置半径数值即可,绘制图形即可。
4.宽度:直接选择命令,输入W宽度回车,输入线宽,绘制图形即可。
5.选择矩形命令后,单击一个开始点,输入D尺寸确定,设置长度和宽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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