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关于主体的元哲学研究 易律夫撰
userphoto

2022.07.28 湖南

关注

             关于主体的元哲学研究

   易律夫撰


(一)主体抽绎史

         一

最近,各报章杂志竞相发文,对主体和主体性问题展开了热烈探讨,表明了人们对主体和主体性问题进行全面认识的迫切性。本文在充分肯定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就主体的元哲学问题,谈谈自己粗浅的看法,以就教于大家。

主体,作为具体的人来说,人们对它的认识研究由来已久。英国哲学家休谟说:“任何主要问题的解决关键,无不包括在关于人的科学中间,在我们没有熟悉这门科学之前,任何问题都不能得到确实的解决”(《人性论.引论》)。而对人的认识研究,显然还没有达到人们理想的要求。正如卢梭所说:“人类的各种知识中最有用的而又最不完备的,就是关于人的知识”(《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序论》)。古希腊戴尔菲神庙上就有“你要认识你自己”的箴言。但是,如果说,我们对自然的人了解甚少的话,对主体的人了解更少。现今社会是一个主体人的世界,研究主体就成为必要。主体的人与自然的人是有区别的,但要研究作为主体的人,就必须先研究自然的人。

首先,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史告诉我们,主体是历史的产物。历史的积变,创造了自然的人,也创造了主体的人。马克思说:“全部历史都是为了使'人’成为感性意识的对象和使'作为人的人’的需要成为(自然的感性的)的需要所做的准备。”“历史本身是自然史的一个现实的部分,是自然界生成为人这一过程的一个现实的部分,正象人的科学将包括自然科学一样,自然科学往往也将包括关于人的科学。”(以上均引自《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83页,以下均简称《手稿》)。而由于因其历史性,又说明了主体是有其发展过程的,它是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结果,而且还将发展下去。所以,《手稿》又说道:“正象一切自然物必须产生一样,人也有自己的产生过程即历史”,而且,只有“自然主义”,才能“理解世界历史的活动”(《手稿》122页)。但是,主体发展的历史过程并不是一个杂乱无章的货摊,而是有一定指向性的,是由主体的生命意识所决定。马克思说:“(历史)是在人的意识中反映出来的,因而作为产生过程乃是一种有意识地扬弃自身的产生过程”(同上引)。萨特也说:“人,只是循人的计划而成的东西,决不是随意而成的东西”(《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

主体在其有目的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表现其有阶段性。依次表现为自然、社会、思维三个阶段,后一个阶段都是前一个阶段的积变演化、扬弃发展。任何一个完整的主体,都要经过这三个阶段的演化发展过程。

         二

一是自然阶段。它是主体发展的最初阶段,是自然的人和生命主体在自然界的自然发展体现。马克思说:“一切真正的科学,都是从自然界出发的。”恩格斯也说:“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一定自然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人脑是同自然界相适应的产物”(《反杜林论》)。因此,自然界是主体的人的产生源泉。而且就自然的发展连续性来说,自然界还是“人的无机的身体”(马克思《巴黎手稿》49页),这就决定了人与自然界不能随意分离。马克思还说“人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不可分离,这就等于说,自然界同自己本身不可分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同上引)。杜威明确地说:“人,包括他的全部知识,应当作为一个自然界中的'自然的’东西被考察”(《认识与所知》)。并进而认为“人是一个有机体”(同上引)。故人是自然产生的,又在自然中发展。

自然秩序应是从小到大,由微而著,由无生命到有生命,由自然人到主体人的过程。老子说:“合抱之木,生于毫末;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道德经》第64章),即是这个道理。自然界(宇宙世界)还是终而复始的圆圈螺旋式上升发展的。列宁说:“人的认识,不是直线(也就是说,不是沿着直线进行的),而是无限地近似于一串圆圈,近似于螺旋式的曲线”(《列宁全集》第38卷,第411页)。中国西汉董仲舒说“天之道,终而复始”(《天人三策》)。故就其本质来说,自然界是无所谓始,无所谓终的。它是以自己为始的,又是以自己为终的。陆九渊说“四方上下曰宇,往来古今曰宙”(《象山先生全集.杂说》)。这是就自然界其时空广藐无垠而言的。但就特定的现实发展性来说,自然界当是有其始终之分的。古人说自然天地以“一元而言,有始也;自元元而言,无始也”(《古今图书集成.历象汇编.乾象典》卷七)。这说明宇宙天地就其物质根本性而言,是有始终的;而就物质根本的根本即“道”“元”而言,是无根本的,没有始终的。根据现代科学和唯物史观告诉我们,我们目前所处的宇宙,约产生于150亿年前。最初可能是一个体积无限小质量却无限大的点。故主体就其物质性而言,是这个点的产物。这个点,在宇宙引力的作用下,凝聚、坍缩或扩张,同时从自身产生一种与之凝聚坍缩相等的极大张力或因张力而产生的超级凝聚坍缩现象,这就是宇宙大爆炸(或内大爆炸)。宇宙大爆炸以后,产生一种目前尚不为人知的物质载体或物质媒介(如暗物质),产生时间空间。又经过自身若干亿年的特向积变(自然引力作用),产生具有物质脉冲的宇宙云团,演变后期出现了物质的最初介质即最小物理粒子。如夸克,介子,超子,质子,电子,中子等,直至原子,分子。到了分子,物质得以形成。而从点到分子,都有一种生命指向性。分子的生命指向性更明确,逐渐至物质天体,宇宙星球。分子的进一步运动,产生了一种核酸、蛋白质,出现了生命的前兆。继而由藻类,珊瑚,三叶虫等水中草植物类无脊椎动物类,到有脊椎动物的虾鱼类,再到陆地的裸蕨类,植物,和森林等,而后至两栖爬行动物,如蛤蟆龙,翼龙到陆地的爬行动物。最后,从蛋类动物到哺乳动物如类人猿,进化出现了人类。人类是自然界不断特向积变的结果。由生命本能到意识反映,每前进一步,都有较前更高级的发展变化。自然界在创造人的主体和主体的人时,它自身的存在,就是一种特向积变规定,即按照主体的生命意识规则发展进化。最初是反应、适应了的特定方向,从前一个阶段向后一个阶段发展,后一个阶段是前一个阶段的批判继承。这种变化还是辩证的,每一个阶段都是前一个阶段的否定之否定。列宁曾说过:“自然科学证明,自然界是无时无刻不存在辩证法和它的萌芽。”马克思也曾说过相似的话。故人是逐步进化发展成为真正的人的。其最初的人,只是创造新型人的原材料,或者只是这一原材料的逐步扬弃。在人的这个自然阶段,主体(人)是以其自然本貌出现的,时时表现其自然性的对象生产。自然界的演变步筹,都是主体和主体概念的潜在实现。主体是自然的,故能认知确证自然,区别自然;自然是主体的,故有其生命指向性。自然的每一个递进,都是主体得以逐步完成其生命意识的外在动因。当然,主体的生命形成,并不是被动完全机械的,也不是康德所谓的不可知的目的论。而是如前面所说,是一种历史特向积变现象,本身就有一种生命本能指向性。这就是自然人的产生。恩格斯说过,自然界“发展出这样一种脊椎动物,在它身上,自然界达到了自我意识,这就是人”。主体在自然阶段,是以单个的自然状态发展的,所以发展的也只是主体的自然性(如自然反应本能欲望等)。

           三

二是社会阶段。人要克服其自然性,成为主体性,首先要克服其单一性,达到社会群体,这就是主体发展的社会阶段。因而,自然的人就要进入主体发展的人类社会阶段。在主体的社会发展阶段,主体是以人的类意识出现的,是其自然性的意识反证。在这个阶段里,“人则把自己的生活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手稿》150页),将自然逐步区分开来,自然也因此变成了生机勃勃的自然。此时的主体既是扬弃了的自然自身,又反证自身,主体和自然就结成了一种对象性关系。这种关系,是主体本质力量实现的,是自然的升华,所以马克思说“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手稿》122页)。在这个主体发展的社会阶段,正如在其自然阶段,主体是发展其自然性一样,在人类社会的类生活里,则发展了它的类意识即社会性。社会性的实践是自然人的推动力,而且比自然推动更大、更深刻。根据现代考古理论,自然的人在五万年前,作为人种的生物进化已基本停止。但现时代的人比那时的人,有着更大的区别,总体素质的提升是显然的。这是其参与人类社会实践的作用结果。同时,这种发展也是一种历史的特向积变过程。最初是逐步减少、排斥在自然阶段已过分发展的自然性(形体力量本能等),突出发展人的与外界自在统一的内在本质(意识精神等),其方法手段就是社会实践生活。在这里,“人作为类存在物,既把自己本身的类,也把其他物的类当作自己的对象”(《手稿》49页)。而按照人的自然本性,决定主体的人首先要排除单个生活,进入群体社会(初为集体狩猎,后为部族、集团、民族、国家等)。这一方面,表现了主体的能动作用,个人的能力远不及群体的力量。如荀况说“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荀子.王制》);另一方面,也是个体的生存意志决定,主体的历史特向积变和生命指向性,使这种发展成为必然性。

社会性是主体发展的一种必然。马克思说“当人刚刚脱离自然界的时候,他也只是一个纯粹的存在物,而不是人。人是人、文化、历史的产物”(《手稿》44页)。进入社会中的人,才是真正的人。人的最初目的,就是克服其自然性,达到社会性。但是,我们还应该知道,人一旦生成,它本身就具有一种社会性,而这是又是人的本性决定的。因为,人只有在社会中,才能表现自己的真正本性。正如马克思所说过的,“人不仅是生物的人,主要的不是生物的人。人的本性决定了它具有社会性,人的一切需要、欲望、情感、喜好按照一定的社会条件和历史条件,按社会的道德原则得到满足和发展。”同时,马克思还指出,“人身上的自然的东西和社会的东西,不是对立的,是标志这种体力和智力的需要、兴趣、活动、目的、交往的各种要求的有机统一。”所以,马克思又说“人的本质,就其现实性来说,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以上均引自《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

人进入群体化社会,就具有了一种群体的社会意识。这种群体的社会生活有助于人的发展。所以它一出来,大家又竭力维持它。社会的开始,是推荐推举群体意识的代表即酋长首领(古禅让政制),酋长首领以自己的体力、智力的简单统一来维持这个群体,最终落实到两性关系而组成的单个家庭,并以家庭为基础,达到家族部族民族国家这个目的。家庭的建立,标志着主体进一步排除自然性,进入固定的最基本的社会枢纽组织,并以人的自然本质力量表现的情感伦理来束缚自己,约束自己,进入氏族社会。这时,又出现的原始工艺,是自然的扬弃,是主体意识的对象化即所谓“异化”,社会的类意识表现得更强烈。康德说“人类实践活动就打破了动物生活的狭隘性、固定性、特殊性。”在氏族社会里,主体的人被自然发展来的氏族、血缘关系所固定,人的社会本质力量没有充分表现,而要充分表现其社会性,必将产生有吞并、融合其他部族的实践活动。这种初步的社会性,开始是通过人的自然性来表现的(蛮力),进入原始部落争斗、战争、融合。继而到奴隶社会,则是这种自然性的否定。力不大的奴隶主,指令力大的奴隶(也指奴隶的群体大)干活,并完全占有其劳动。其社会性虽然有大的提高幅度,但这种奴隶社会的社会性过于呆板教条,限制、伤害了人的自然自由性。如过分的劳动劳作,影响人的生命指向性,两性交往的限制影响了人的自然本能表现等。封建社会的个人分封(诸侯分封),则是奴隶社会人的自然性的相对解放(自由性),因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但这种解放最终又被代之于更庞大更全面的社会关系来代替、被限制。如世袭帝王权、神权、族权、夫权等,将一个人关在了社会网络的监狱里,制约了个人的自然性、能动性,不劳而获的现象仍然存在,影响了生产力的发展。所不同的,封建社会是通过发挥主体的能动性,通过社会实践(为朝廷为集团效力)的文治武功而致富贵的;而奴隶社会则纯粹是一种粗暴蛮力(多个体表现)表现,其自然性强,而社会性为逊。一般来说,社会进一步发展,人的社会性体现得越多,自然性则相对越小。恩格斯就说过这样一种思想,即资本主义是人的机器化,人越来越渺小,异化现象越来越严重。而最终人就异化在僵硬的法制条款上、资本金钱上,这就是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表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是人的自然性和社会性高度的统一,应该说是一种审美的情感的社会。如果能实现其中的按需分配、人人自由等的话,当然是很理想的人类愿景了。最后,主体的社会阶段,它不仅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而且是必然发展的。恩格斯说“一切社会是低级向高级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是必然的”(《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在社会阶段,主体的人发展了自己,逐步肯定了自己,将自我的自然意识上升到群体的社会类意识,并通过外在的社会实践活动,使之达到主体的意志目的或者说是实现预定必然的潜在目的。但单纯外在的社会实践显然还缺乏全面性,尤其是缺少深刻性。因此,主体的进一步发展,需要人的思维的反思了克服这种片面性。

          四

三是思维阶段。在主体的发展思维阶段,主体是意识运动过程中反思自我的,是以自然的、社会的对象为对象来全面发展自己的,从而发展了自己的思维性。主体的这个思维阶段,思维首先是自然、社会的客观产物,故能够与对象融为一体,顺其趋势观照之。杜威说:“人是低级有机体所实现的适应…在人这里,逐渐成为合目的的适应,于是引起了思维”(《美国实用主义的发展》)。思维本身是自然的一部分,自然的完善性,是思维的产生成为可能性。马克思说“思维本身的要素,作为思想的生命表现的要素,而语言,也就是感性的自然界”(《手稿》82页)。但是,思维又超越自然,并将自然界纳入自己的对象性范围。所以马克思又说“从理论方面来说,植物、动物、石头、空气、光等,或作为自然科学的对象,或作为艺术的对象,都是人的意识的一部分”(《手稿》49页)。当主体从“顺其自然”(正向性)达到自己的目的后,它仍是片面的,因为自然还有其潜在的逆反即追寻根本的特点。也就是说,思维可从自身(自然和社会的统一)的反面去思考自然即反思,达到对象(自然、社会)的思维的全面性。自然、社会外在的无始无终,必以思维的内在超时空性来把握思维的这种把握本身就体现了的统一性全面性。而思维的这种统一性全面性,又是因思维本身的可追溯性即反思达到的。老子说“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道德经》16章)。这表明,思维就是对物及自身的反思。而所谓“反思”,最全面的解释,莫过于杜威。杜威对“反思”下了一个定义,他说:“反思是对环境的间接的反应,而间接因素可能是巨大的和复杂的,然而它的起源仍在于适应行为”(《美国实用主义的发展》)。所以说,反思就是自然性、社会性发展适应而来的。恩格斯也说思维的科学就是“历史的科学”(《马恩选集》卷三465页),道出了思维的根本所在。

但思维的反思,与正向思维的反向思考有区别。反思是一种比正向轨迹更复杂的思维,是包含有正向思维的反向思维。还是恩格斯说得好,他说“思维的任务,就在于通过一切迂回曲折的道路去探索人类本身的依次复杂的阶段,并通过表面的偶然性揭示这一过程的内在规律性”(《反杜林论》)。所以,反思比正向思维更高,既要思考事物的现象,又要研究其现象之所以然。思维是按事物的规律即正方向上的思考,虽是初级的,却是反思的基础。思维本身就是一种与事物的规律异向运动的,并思考回归其本质的。事物的正向规律,表现在主体本质指向未来的外在目标上,思维则是去寻找其根本即内在的本质。主体在反思自身阶段,使自身达到一种最高境界,既唯物入物,又超物忘物。既要思考正向有规律的,又要思考反向的暂时没有体现出规律的。如战国儒家《易传.系辞》说“一阴一阳之谓道,阴阳不测之谓神。”为此,我们既要研究有规律的“道”,也要研究无规律的“神”。孔子那种不语“怪力乱神”,以及抛弃古《易经》排列组合科学原理,错误地以古《易经》为卜筮书而主张“不占而已矣”行为,则是那种“畏天命”的宿命主义思想。而将古《易经》当作卜筮谶纬,将之等同于卜筮《周易》,则是犯了文化历史的错误,悖离了《易经》的科学精神。古《易经》产生于上古禅让社会,是典经;而《周易》是卜筮书,或产生于殷末周初。故就《易经》与《周易》的时期和内容看,都是不同的。其实,早在汉刘歆《七略》班固《汉书·艺文志》里,就曾公开分清了《易经》与《周易》的区别。但是经过新朝王莽“颠倒五经”和魏王弼以“虚无”玄学歪曲《易经》的科学精神,尤其是唐《隋书·经籍志》《周易正义》,全面混淆了《易经》与《周易》的区别,卜筮迷信盛行,科学被凉在一边,无法融入现代国际科学和文明,至今还在阵痛发酵。

主体反思的这种特性是发展而来的,正如主体在在自然和社会性阶段中一样,后一阶段是前一阶段的批判继承。马克思说“人的眼睛跟原始的、非人的眼睛有不同的感受,人的耳朵跟原始的耳朵,有不同的感受”(《手稿》78页)。思维也不同于原始的思维,都是前一阶段的发展感性之总和。恩格斯批评旧唯物主义“不能把世界理解为一种过程,理解为一种处于不断的历史发展中的物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52页),并称赞黑格尔将世界理解成发展变化的“过程集合体”,同时认为,在事物发展变化中,一切偶然性和暂时的倒退都会让位于发展这个主向(同上引)。这个主向,显然就是思维的这种指向性(与生命指向性一样)。主体思维的这种指向性(或特向积变),就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包括思维的根本所在。正如自然和社会阶段的生命指向一样(它是二者的统一发展),是一种思维的生命指向,即思维本质(根本)指向性。它存在于自然、社会之中,在自然、社会中发展,是一种思维发展的客观合目的性。思维的产生以及反思的产生(思维本身就是反思,所以反思就是思维),都由它的过去所规定、指向,并非是纯粹自然选择的结果。如鹿的歧角,孔雀的花屏等,是由动物的喜欢喜悦生命本质来最终决定的。故“适者生存”,就其哲学本体意义来说,它有其片面性。所谓“适者生存”,本身就已经具有了一种必然显现的指向性在自身,这就是它的生命指向性(最初尽管是简单的物理反应)。“适者生存”,还从反面证明“环境在为动物选择”(《卡尔.鲍波尔答法国<快报>记者问》)。

主体思维指向性也是逐步发展而来的。主体的思维最初是处于一种自然意识状态,思维的流向没有定向,实际上处于一种自流状态。经过定向的发展变化,即主体的某种控制(内在逻辑作用),思维方显示出一种定向流动。思维是通过逐步排斥自然状态,达到定向的上升的逻辑状态的。思维正如自然的退化和社会的某些退步一样,也有一种非反思的原在退返现象,其体系趋势整体呈下降情态。所以恩格斯说“人类历史不仅有上升的过程,也下降过程”,时常把握时刻保持旺盛生命力,是主体反思所表现出来的主观能动性。

思维反思的结果,是哲学思辨。显然又过于抽象化,所以抽象又与它的现象结合,以去掉分离的趋势。马克思说“如果你要抛弃你的抽象,那么,你就要抛弃你自己,因为你也是自然界和人啊”(《手稿》84页)。思维的抽象并不可怕,而且就主体发展性而言,还是一个重要而必须的阶段。在这个关键阶段,思维与存在再度结合起来,继而出现思维的审美情感层位(详见《情感美学》章),主体也因此成为审美主体,并在这个统一的审美层位关系里,充分展示自身本质力量。因为审美情感活动的特殊性,将主体的前阶段和后阶段都统摄了起来,将其各种矛盾统一了进去,进而出现审美思维。审美思维是反思的最终结果,是主体发展了的反思,也是人们审美追求的终端目的。

具体说来,审美思维是从有限到无限,再从无限到有限的审美活动的。故思维即是从无限产生,又回归无限的,如此将主体推进到审美主体层位,把主体及其审美主体推向一种哲学和美学高度。到了这时,主体完全抛弃了粗糙的外在客观,成为审美主体,变成无形,失去了物理时空,进入艺术情感的审美时空。但主体的本性决定它是自然的,故又要回到外在的世界中来。这就为思维和自然科学的结合带来了前景,以达到其自身本质力量外在对象化的合目的性。马克思说“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造世界”(《关于费尔巴哈提纲》)。审美主体的审美结果,最终是为其自在的客观存在、自为的社会实践创造条件的。而审美主体进行的审美思维,仅靠科学的知解力是不行的。知解力的科学规理程式,决定了它在审美领域里的不可避免的局限性,而要求一种审美的情感情态表现(至少当有心理的)。如科学家只懂得花卉的自然属性,而不是花卉的审美趣味。正如黑格尔所说“知解力是不知概念和外在的现象的直接统一的”(《美学》卷一142页,朱光潜译本)。思维到了这里,本身就成为一种高度统一的审美思维,完成了审美主体的全部特征。恩格斯说“我们一旦把我们仿佛框子一样的统一思想扩展开去,去包围存在,唯一的存在就在思想中变成统一的存在,变成思想统一体;因为一切思维的本质就在于把意识要素联合为一个统一体”(《反杜林论》)。思维的统一性,又是其主体或审美主体历史特向积变的结果,它具有继承发展性。主要是通过直接和间接的审美接受即所谓的接受学的作用,使思维达到一种运动状态。由于无限的思维空间,便可在系统性逻辑性的前提下,把知识连为一体,成为自身,发展自身。思维的具体体现者知识、理论、思想等也是继承发展的。日本的“神道”和中国的“儒道”,就有相应的承继关系。日本理性哲学的开启者藤原惺窝说“唐土曰儒道,日本曰神道,名变而心一也”(《林罗山文集.假名性理》)。

概之,思维的发展是以往全部历史特向积变的产物。同时,表现了一种必然定向性。思维的必然性,到审美主体的必然性,都是表现在自然和社会的现实性之中的。黑格尔说“现实性在其展开过程中,表现为必然性。”自然、社会、思维,这是一个特向积变的连环发展过程,思维是它们和自身的统一,是主体发展的最高阶段。在这里,存在与意识,思维与物质,科学与哲学等,内在必然地有机统一起来,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一句话,主体在历史中,得到了完善的统一,实现了自己,确证了自身本质力量。


(二)主体物我统一的整体性

          一

主体既具有主体性,也具有客体性。作为具体主观意识的人来说,具有主体性;作为客观存在的实体来说,它又具有客体性。主体的主观部分也非主体的纯粹意识现象,它融涵有客观内容。马克思说“劳动过程的主观因素,即发挥作用的劳动力”,显然包含了客观物的因素。毛泽东多次讲到了“主观力量”,如说“中国革命的主观力量虽然弱,但革命的高潮一定会比西方快”等,也不是单纯的主观意识,而是包含有相应的客观内容即物质条件的。所以,马克思在此还批判了黑格尔那种主体只是“自我意识”的思想,提出了主客体统一的观点。也就是说,主体作为具体的人(自然人)来说,它既是自然性的(身体生理),也是社会性的,准确地说,是它们二者的统一(思维),同时还具有特殊的主观意识即区别客体事物的能力。这表明,两者不论就主体,还是客体,都是不可分割的,是相互联系着的。主体是客体的主体,而客体是主体的客体。就自然这个客体来说,熊十力说它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犹如人的具体的细胞结构一样不可分割”(《新唯识论》)。自然是客观的,但自然的指向性包含有生命的始源,因此,自然离不开人,没有人,它就不成其真正的自然;人是自然、社会、思维的历史特向积变,显然又离不开最初产生人的“自然之母”,离开了自然,人就不成其自然的人了,将会如“神”一样不可理解,不可能成为真正的人。当然,主体,客体也有区别。陆九渊说“无心则无身,无身则无心,但指其充塞处言之,谓之身;指其主宰处言之,谓之心”(《陆九渊说》卷三)。所以,按照主客体的现实性来说,它们是有分别的。但是,就主体的本质意义说,它本身就是一个统一体,是主体性和客体性的统一,物和我的统一。同时,主体作为已经成为审美主体特征而言,不仅是哲学本体论,还是美学美本质体现,它是一个具有相应审美层位关系的审美统一现象,只是表现方式是因其审美情态特征而各有不同。故主体尤其是作为审美主体,它有自身的特征表现。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即行为(实践)、思维(理论)、情感(审美)。

在外在行动(实践)方面,主体本身就表现了一个行动体系。从产生主体的最基本物质因素开始,主体本身就随着自然界发展而不停的运动变化。主体在这个最初运动变化中,虽是细微的,具体的过程也尚未为人所知,但它包含有行动或实践的基本要素即运动特征,同时与自然界其他客体不同的是,主体别具风格地拥有运动的特向积变即生命指向性(主体人的生命指向性)。主体最初作为物素,在自然界的每一步运动变化,都是内在的变化。物质(物素)的变化,为主体产生创造了条件,毫无疑问,主体就是物质变化的结果。但是,主体的生命意识没有产生以前,表现主体的运动只是以物素的物质运动显现的。这个运动是一个统一的体系,是包含主客体统一性质的运动体系,因为尽管不是主体单纯的运动,但主体运动是在自然中以生命指向性来体现的。它是主客体性的统一,只不过是一个自然的统一运动(行动、实践)体系。主体以生命的形式产生以后,主体的自然运动上升为社会行动(人类实践)。这种行动即人类的实践行动,是主客体的有目的的结合。人类的一切活动都是改造世界的实践,也都是主体的本质力量的实现或对象化。而且不仅在行动过程中体现,而且是主客体的高度统一。首先,主体的人已是一个主客体统一的能动性表现本身就具有行动实践的特性。客体只是主体本质力量的确证,是与主体区分开来了的。其次,行动实践只是主客体的行动实践,不仅是运动的体系,而且是一个有目的的行动体系。如人们进行的计划制订、政策落实、理想实现等等,既是主观的合目的性,又是物质、客体的合规律性表现过程。行动实践的结果在社会中本身就是主客体的统一产物。只是在社会关系中,主体和客体的统一较自然阶段更具完整性、体系性、目的性。而主体要逐步排除自己的外在性,就要逐步过渡到思维体系中。

         二

在主体的思维阶段,主体的行动是以内在的逻辑进行的。但这时的思维,也不是脱离客观的纯粹现象。正如马克思所说的,抽象的“你”和具体的“你”是联系在一起的,不可分割的。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一切社会意识、思维、情感、思想,都是一定社会历史的产物。毛泽东说“世界上绝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按照物的规律的思维是如此,对规律进行反思的思维也是如此。如果说,在正如行动体系中,主要是作为存在的物质运动,主体只是以主体的自然的生命意识指向性体现的,是自然多于意识的外在行动,那么,社会的实践行动则是主体通过纯粹外在的目的达到自己本身的。而思维则又是主体的自然、社会性的统一。它产生于斯,又认识于斯。洛兹说“凡是眼睛所见到的物体,无论它是如何微琐,都可以让想象把我们移到里面去分享它的生命”(《缩形宇宙论》)。随着行动体系的深入,自然、社会的外在性越来越少,意识内在性则越来越多了,这是思维体系的必然表现。

在思维(理论)这个体系里,思维反思行动,反思自我,产生主体意志既定的客观目的性趋向,又逐步排除自然性(客体性),越来越具有主体性。而主体反思到最高阶段的抽象后,又要回皈到它的对象。主要是在反思中再会归实践中体现的,也就是黑格尔所说的“异化”。思维就如此地回到了它的对象,与外在又达到了一种复归的统一,它是在变革客体对象世界在体现的。如一个王朝的建立,是某一个或某一类主体意识的产物,这个主体意识的存在及其表现,就标志着这个王朝的潜在实现。这样的主体或它表现的类意识,实际上已包含有客体的潜在方面。它的每一个行动,在其必然性,都是为此目的意识而进行的。所以说,行动是有意识的行动,而意识是行动的意识。这样的意识、行动,都包含了对方,是主体和客体,物和我,思维与存在的统一。当然,在思维运动中,自我意识占主导地位,外在行动暂时没有体现出来,但因为自我意识是自然、社会、思维的历史特向积变结果,故已包含有潜在的现实。而要全面地实现自我意识,自我意识必须复返到外在的行动(实践)上去。所以,任何一个思维(理论),就它作为思维(理论)来说,都是潜在的实践表现,而且都包含有潜在的客观内容,只不过有多有少,有好有坏罢了。康德把主体的自我意识(思维认知)当作离开人的实体的不可知的东西,是唯心的、错误的。而黑格尔则把自我意识当作“与现实的直接同一”,则又是忽视了主体的自我意识所包含有主观和客观方面的区别,也不足为取。思维的发展,逐步趋向主观意识性,因此很容易流于幻想、空想。这就需要一种逻辑的力量来控制,复归达到行动。但这时的思维,显然已不满足一般的行动,而一般的行动在社会实践阶段(行动的最高阶段)已达到了。这时就出现了一种既见行动,又见思维的科学与哲学的统一阶段表现,即情感(审美)领域的出现。

          三

在情感(审美)领域运动方面,主体是以情感体系来达到自我实现的。情感,作为主体人的感觉诸情感表现,已包含了行动和思维方面性质,弃除了思维的呆板教条,表现为情感的自由性。情感与主体发展过程一样,也历史的特向积变结果。休谟说“情感是一种原始存在”(《人性论.论知性》)。说明情感是一种自然的产物,具有自然原始性,但它又是思维因过于抽象而寻找平衡的结果。所以,休谟又说“生物的情感,通常伴随着生动的思维想象”(同上)。而情感,特别是两性之间的情感,就是排除自然本能、实现社会伦理的过程。到了思维情感,则是一种审美情感的生产,是脱离物质外在以外又复归的统一。确切说,是自然、社会、思维的有机统一。同时,情感有是发展特向积变的,是随主体进化而发展的。它是排除自然本能、社会功利、思维抽象的结果,从而逐步达到一种主客体、物与我的高度统一即审美境界的。审美的情感是情感及其诸感觉因素的最高统一。这里,主体的自由意识性是其具有按照美的理念去筑造符合自身本质的现实,主体融于客体之中。主体的无限性、抽象性,贯通在客体的有限性、具体性中,失去自己的物理规定性,进入审美艺术时空。这时的主体,反思自我,确证自我,变成自由的情感观照即审美主体。而客体也失去自己的本质(真),进入社会关系(善),与主体本质合一(情感即美),这就是一种忘物境界。应该承认,审美情感是自然、社会、思维的否定,即来源于它们,又反作用于它们。休谟说“想象总是从情感和感官得到关于时空点的那些经常的报道”(《人性论.知性》)。则是指情感和思维具有的历史特向积变关系,尤其是情感的客观性。

情感(审美)是从思维体系发展而来的,但并不是思维,是一种统一的结合产物。恩格斯说“虽然世界必然先存在,然后才能是统一的,但是,世界的统一性并不在于它的存在。哲学最高的原则,因此就是人于人的统一”(《反杜林论》)。故情感是思维的情感,思维是情感的思维。而作为“人与人统一”的审美情感,也可以说是审美思维,是审美情感的存在表现。

当然,情感(审美)的这种统一并不是简单的统一,还可以从印度哲学的“自我”来说明。印度哲学的“自我”,本质上是一种恒常,佛理释为“空寂”。它既非色(物),亦非无色(非物),还非想(知识),而是它们的根本。这个根本,除去其唯理和形而上学的因素外,它应是体现了情感的哲学意义的,它是一种物我统一的综合辩证发展产物。再如惠能法师至广州法性寺,值印宗法师讲《涅槃经》。时有风吹幡动,一僧曰风动,一僧曰幡动,议论不已。惠能进曰“非是风动,非是幡动,而是心动”,当时颇受印宗法师受赞誉。但是根据唯物主义认识论,惠能的解释,仍然是片面的。不管是风,还是幡,亦或是心,应是它们三者的统一。风吹幡动而人心感之,是一个统一的认识体系,非一方所能替代。马赫从感觉主义出发,认为自我是感觉的复合体即物理、生物、心理性与身体的结合。这只说对了一点,即强调了情感感觉的作用。但是,就人的统一性总体来说,就不可而知了。所以,认识的统一,情感的统一,审美的统一,才是真正的统一。

情感的统一(审美),只有到审美的层位方能言说。一般来说,情感的统一,有现实和非现实的两种。所谓现实,则是指情感的实践的一面,与外在的社会、他人结成对象性关系,以实现他自身的现实性。马克思说“人同自己本身的关系,只有通过他同其他人的关系,才对他说来成为对象性的、现实的关系”(《手稿》53页)。这种现实性,就是外在的动态的审美实践活动。所谓非现实,确切说,是一种现实的复归,它是指主体的情感处于一种内在的审美思维阶段,是内在的静态的审美活动。它能使主客体各自排除自己的本质规定即物理外在性等,进入对象,确证自己,超越物理时空,进入审美(艺术)的时空。此时,物理界限已经消失,代之以思维时空(情感领会)。它是产生于现实,又超越现实的,是一种否定的肯定、肯定的否定,并扬弃发展,它使主客体高度融合,物我高度统一。审美情感的这种非现实性,还是从思维的高度抽象、思考本质而来的,所以,它有一种涵盖一切超越一切的表现力量。康德说“有一种东西,我们对它们的思考越来越深沉和持久,它们所唤起的那种越来越大的惊奇和敬畏就会充溢我的心灵,这就是繁星密布的苍穹和我心中的道德律”(《纯粹理性批判.先验辩证法》)。对本质根本问题的哲学思考,是简单现实问题发展的结果,是主体在思维体系阶段的最高层次思考。它不仅思考自己是什么,而且思考自己为什么。因此,这种思维的否定而产生的情感(审美关系),就既合规律,又合目的;既现实,又反思、复归现实,是现实的升华。如我们驻足欣赏西方名画《睡觉的维纳斯》或一个美的行为时,呈现反思的欣赏思维情态,是审美鉴赏的静态表现。它是超越物理时空的,又是在时空的规定性中留连忘返;它是现实的观照,而这种反思中的美给人以持久感越强,直至与思维中对本质问题思考时的本质力量对应的产生。应该说,这种思维的情感产生,是审美作用的结果,是一种美感极态表现的,情感表现甚高的强度。而这种情感(审美)的发展是逐步而来的,是一种定向的生命指向发展的结果。因此,这种情感不仅包括思维性,而且是统一整体性的。依次表现为自然、社会、思维整体性,每一个阶段都是前一个阶段的扬弃,主体情感生命表现在是它们有机的统一。这就充分表现了主体及其审美主体的整体性,也就是说,审美主体是物我统一的。

(三)主体自在自为的实体性

          一

从上可知,主体是自然的实体,也是社会的实体,思维的实体,而且还是它们统一的情感实体。我们知道,主体最初是从自然的实体逐步发展而来的,思维则是其发展产物。正如列宁所说“人的思想,由现象到本质,由所谓初级的本质到二级的本质,这样不断地加深下去,以至无穷”(《哲学笔记》278页)。这就是说,主体也是逐步发展,以至无穷的。而且这种发展,是必然特向积变的。由于主体的这种特向积变性,使其具备了实体的全面要素。同时,不仅因为主体是由具有实体特性的自然、社会、思维以及三者的统一的情感体系发展而来的,而具有实体性,而且也由于主体本身就是一个实在的实体,一个具体的人体和其本质的统一体。所以,黑格尔也说“主体就是实体”(《精神现象学》上卷10页),因为“实体性自身既包含者共相(或普遍)或知识的直接性,也包含着存在或作为知识之对象的那种直接性”(同上引)。道出了主体就是实体的本质所在。只是在这里,我们要抛弃其神秘的“绝对精神”,代之以唯物主义辩证发展观。从实际情况看,我们的主体是发展了的自然的人,因此,它有一个存在的外在表现即人体,这就是一个物质的实体。它是按照自然规律发展而来的,又具有可知的功能和不可知的功能。它已容有无数的信息,是一个机械人脑无法比拟的信息载荷体,而这样的实体是不容置疑的。当然,还有一种实体,就是思维的实体,它虽然没有外在的表现形式,但它是一种潜在的存在。正如恩格斯所说,主体就其主观方面说是主观意识,与物质世界格格不入;但就客观的方面来说,它又反映了一种潜在的客观内容,其主观意识也只是包含了客观内容的主观意识。故思维也一种实体,更何况思维是依附于人体的一种主观形态,是包含了客观存在的主观意识。思维的表现形式是主观意识,而本质内容却是客观存在。在主体的思维发展阶段,本身就与人体合而为一,不可分离了。因此,我们说,主体不仅是作为自然的人体或思维形态,都是一种客观存在,而且是物质的人体和思维意识的信息载荷体的统一的实体。

主体作为一种实体,它不同于一般的实体,它既有一般实体所具有的自在性,同时也具有一般实体所没有的自为性,它是自在自为的统一实体。

所谓自在,就是主体本身所具有的一种不以其意志目的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它多是以自然本性来表现的,是意志生命指向性,它是与自然本性方向相向的。就主体的自然物质性来说,它是一种自然指向的特向积变发展结果,它是有限的存在。如从纯粹的物到生命的存在形式(胰岛素、蛋白质等)的产生,从蛋白体到人的生命和人类社会,它都是一种向特定方向发展的,都是围绕生命发展的正方向而发展变化的。期间可能出现的忽上忽下,忽左忽右现象,但其主导性却始终不变。这种自然的人体,其本身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问转移的。其表现的指向性,也是一种人的意志不可抗拒的自在规律性。作为人的主体,有自己直接的发展规律即人体的发展规律;作为社会历史则具有政治的、军事的、经济的等等规律,它们都是由自己的本性决定的。也就是说,它们是由它们自身决定的。这是就主体的物性来说的。而进一步就物性来说,主体更是自在的存在,固有自身的规律和发展方向,这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由于人的物的行动指向性,人只能就其变化轨道,而本能阻止改变它。自然界的某些现象,或有些改变,但就哲学本体论本质而言,实际上只是表象的,而非本质的。如岩缝长出的树草,就有一种顽强意志的生命指向性。再如人的性格尤其是文学塑造的人物性格,受社会环境、自身意志条件影响,发生其改变现象,但其本质的生命指向性则不会改变,其性格变化始终遵循其主导性,所谓“万变不离其宗”,就是这个道理。一切生命指向性,是始终不变的。人的病死,只是有机体的自我衰亡,是一种过程表现,就其物性而言,生命不存在了,但经过若干亿万年后,人主体生命依然可以从消失中产生。只是此时,生命的表现是另一种发展形式了。还因为,既然最初可以产生生命,为何将来不可以产生生命。当然,我们这里生命观,与宗教轮回说是有本质区别的。一个人的生命完结,只是生命指向性由旺盛向衰亡的生命指向过程,表现了主体是一个自然人的自在定向发展,表现其存在的实体性。这就是主体的自在性。自在的主体是片面的、孤立的,他还不能认识自己,确证自己,而到了思维阶段,就是主体的全面发展,也即是主体的自为。此时的主体,认识了自身,确证了自身。康德认为“自在之物”是不可知的,虽然指出了主体的存在一面,但却是犯了怀疑主义的错误,忽视了主体还有自为的发展一面。

          二

所谓自为,就是主体通过对象而认识、复归对象的能动性表现。它的最高阶段,是反思即思维的逆向性。思维的这种特性表现,就是说主体能够达到自为阶段的。当物性达到极点以后,饱和了其物性特征,物性就逐步减少,增加生命意识,人的产生就是这种物性的高度发展结果。人的主体意识的产生,则标志着人从逐步克服物性到完全克服物性、反证自身的阶段。即此时的主体,虽然从自然性来说,它是一个物的主体,但它已具备反证自身的自我意识。我国古代的哲学家尹文子说“物皆不能自能,不知自知”(《尹文子.大道上》)。虽然有泛物论之嫌,但他这种物是超越了自身的,是自为的存在。只是这种物仅是立足自身的,从自身出发的东西,显然成了无根之木。马克思对此有个完整的说法,我们不妨来个“借花献佛”。马克思说“任何一个存在物,只有当它立足于自身的时候,才在自己的眼里是独立的,而只有当它依靠自己存在的时候,它才是立足于自身”(《手稿》3页)。立足自身,就是主体具有发展继承性,它继承了自身自在的属性,从自在发展扬弃而来。主体对自在的反思,是主体具有反证自身能力的表现,是主体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产物。只有通过反思,主体的完整性才能根本实现。马克思为此还说“作为类的意识,人确证自己的现实的社会生活,并且只是在思维中再现着自己的现实的存在。反之,类的存在则在类的意识中确证自己,并且在自己的一般性中作为思维的存在物自为地存在着”(《手稿》76页)。主体的反思及自为是发展而来的,主体的自为就是反思主体的根本而来的(既包括其初始原因也包括最终结果等)。这种反思,是反方向的“寻根”。

思维的最初是正方向的,符合认识过程,与事物和自身规律处于“同态对应”。如原始人的思维,就是看到动物就猎取的本能反应,但是这个过程是不能少的。而现代人的反向思维,多向思维等反思行为表现,则使人们可以思考过去和未来,并通过现在进行式,将过去式与将来式按自然逻辑次序一以贯通。如人们采取挖陷阱、猎犬进行狩猎等。一个社会愈落后,反思性表现愈少。原始人是谈不上什么反思思维的,而在一个专制封闭的社会,个人也只是某一专制独裁者首领思想或政策呆板僵硬的体现。在专制社会里,只有体现某一专制意志或政策的规定性,而没有反思的(自由的)主体思维。即使专制当权者,也只是他自身特定意志表现的奴役物,主体不是自为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主体的自为性将逐渐加强,并逐渐被主体的自为性所取代。思维的反思性越强,主体的自为性也相应增强。

反思是自为的表现,自为的主要表现是反思。能够反思主体本身的,一般地就已经将逐渐统一在物我之中了。但是,也并不是所有的反思,都是自为。因为反思的具体表现是思维的理论、逻辑,过于抽象又会离开自身越来越远,如出现的幻想、空想即是其表现,超现实主义的浪漫主义,也是不切实际的。因此,思维在反思阶段,还要排除以上缺陷,将思维与存在,主体的抽象和它的存在结合起来。而这样的反思,才是主体的真正自为。这时主体已非空洞之物,而是物我的统一了,是人的情感体系的审美统一。列宁说“逻辑观念是主观的…但它又反映着自在之物。自然界既是抽象的,又是具体的;既是现象,又是本质。就整体过程、总和、趋势、泉源来说,是客观的”(《哲学笔记》223页)。也就是说,主体作为自然的产物,是包含物我统一的自在作为是实体,这种结果是社会实际推动的。社会实践是推动主体自在作为的原动力。

           三

另外,主体的自在作为还具体表现在:它是特殊和普遍,有限和无限的完全统一。主体是作为自然和自然状态产生发展而来的,故有其具体的个别表现特征。如具体的个人,具体个人特征、差异性、特殊性等。但它又是类的表现,是以往全部历史的高度浓缩,故又带有普遍性。而由于其本质表现的阶段性,出现的思维反思、情感审美等,则又从“寻根”中体现出抽象性,也就是普遍性。严格地说,它是特殊与普遍,个别与一般的统一。

主体(思维)的有限性、无限性的统一则主要表现在:主体的历史特向积变(物性生命指向),使它具有具体的外在表现。而这个外在表现,又是具体的物,物则是有形体的,所以有其有限性;而正向发展的思维(按自然本性、规律进行的)也有其规定性,更进而因其具有规定性,使其具有有限性。因此,作为具体的自然的人的主体(此时已然是审美主体)来说,它是有限的,而且通过这个有限,成为可控的审美情感表现。

主体的无限性,开始是从有限产生的。表现在主体虽然是一个自在的有规定性的实体,但它是一个特殊的自为的实体,是实体的最高产物(如从实体剥离出来的情感、思维)。这种主体的自为,使自己达到了过去的无限(即有限),也达到了将来的无限。从哲学意义上说,一个包含有有限存在的有限,显然是无限的。主体这时,情感充溢,审美趣味浓烈,主体也相应成为审美主体。这样的审美主体,通过思维的反思,认识到了自己确证了自身本质力量。并通过这种确证过程,进一步认识到自己是一个历史的无限,最终又将自己统一在本身具有的有限和本身具有的无限之中。

主体或审美主体的这种思维有限和无限是相互关联的。恩格斯说“思维是至上的,同样又是不至上的。它的认识能力是无限的,同样又是有限的。按它的本性、使命、可能和历史的终极目的来看,是至上的和无限的;按它的个别现实来说,又是不至上的和有限的”(《反杜林论》81页)。道出了主体思维审美思维的有限和无限的本质所在即其特殊性和普遍性(具体和抽象),有限和无限统一的表现,显然也是审美主体的表现。这就是作为自在自为的审美主体所具有的实体性表现。

(四)主体审美和谐的实践性

        一

主体的生命指向性,决定了主体是一个实践的过程。作为人的主体,它既是实践的产物,本身也是实践。因为主体是实践的主体,而实践是主体的实践。易卜生说“人的第一天职是什么?答案很简单:做自己。”说明了人的主体本质之所在。应该承认,实践的最初是运动,确切说是物的指向性或生命的指向性推动的。从物成为物开始,它本身就有一种不断完成生命目标的自然定向运动。而这种运动,是一种必然的肯定现实,是一种发展过程。虽然它的物性表现很强,但逐步会替代其物性,出现自然的人。自然的人是自然定向(特向积变)运动的结果,是自然“实践”的产物。随后又出现了能区别外在对象和自身的主体,进入类人的实践。从根本意义上说,实践不管是其初级阶段的运动,还是主客体的有目的的活动(实践),其目的都围绕主体的同一的生命指向性而特向积变发展的,都是为了实现主体的生命意志。恩格斯说:“以往历史总是象一种自然过程一样进行,而且实质上也是服从与同一运动规律的”(《马恩全集》卷479页)。以生命的形式活动如婴儿饥饿时吸手指,以及人们生活活动(散步于郊外、运动于体育场等)和思维活动(制订规划、哲学思考、审美欣赏等),都应该是一个围绕生命指向性的实践活动,只是实践的目的有多有少罢了。随着自然运动的逐步深入,社会就会愈发达,而生命指向性也就越强,实践特性越明显,主体的本质力量就越能得到体现。主体越与实践结合,由于实践的外在规定性,就越能控制自己,成为自己。英国诗人雪莱说“每个人就是管理他自己的皇帝”,这话不无道理。

主体是实践的产物,最初的实践就是主体生成的运动。主体是实践的高级阶段,是发展而来的。但并非直线式的无尽头,而是到一定阶段都要进行一次往返,是圆圈式的层加和螺旋式的上升发展形式。从物的运动,到主体的哲学反思,是一个从低级向高级的发展过程,都有一定程度的实践性成分。只是物的这种运动,仅是自在的生命指向运动,具有实践性,但不是真正的实践。如婴儿吸手指“实践”,是机体的自然本能,也不能说是真正的实践。哲学的反思,是纯粹的思维运动(沉思),是实践过分的结果,也不是真正的实践。同时,以上例子,还说明物不能自证:如婴儿吸手指不是其本质力量的对象化,而只是其自然本能的表现,只有吸母乳,方是显现本质力量的再现;纯粹思维在自证中失去自身或对象,只有将思维与存在结合起来,反思自身,确证自身,才是一种真正的实践。所以说,真正的实践,是反思到自身,是从抽象到具体的物我统一,是自在自为的表现。也就是说,是主体本质力量有目的的对象化,是主体见诸客体的有目的的改造活动。从主体自身实践性看,是被对象规定着的,是一个实践过程。熊十力说“一切行,只是在那极生动的极活泼的不断变化的过程中”。主体既是实践自身,又能确证自身。因为它本身(作为自然的人)是实践着的,而且能够实践,具有实践的内在潜能。故它能与自身以外的对象进行实践,但与对象的实践是主体实践着的本质力量对象化。即对自己是实践的主体,对对象是主体的实践。瑞士心理学家彼阿惹说:“事物只有通过主体,才能被认识。而主体只能由物质地和心理地作用于客体才能认识他自己或她自己”(《心理学是什么》)。因此,主体不仅是认识主体,也是实践主体。确切说,是二者的统一,是一个这样的综合体。这还因为,作为人的主体,在自己的统一的活动中,与外部世界发生二重关系。人本身就从事着二重性质的活动即认识和实践的关系,如情感自由活动(审美的)则是二者的统一结果。而由于这种统一,人本质力量得到确证,也就是自由属性充分表现。自由本质范畴即审美自由表现,从过去的潜在内容变成了外在内容和形式的统一表现。从总体上看,主体是实践的发展过程。同时,由于它自身具备的二重统一性,故又是实践本身。正如马克思所说“人不仅象在意识中所发生的那样,在精神上把自己化分为二,而且通过活动,在实际上把自己化分为二,并且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手稿》51页)。只是这时表现的主体的实践,其发展并非直线式的,而是包含有否定的肯定的辩证发展过程。主体是成为这个实践过程的必然组成部分,是从实践过程发展而来的,包含有实践特性的实践。或者直接地说,主体是实践着的主体,实践是主体的实践。而从这个意义上说,主体就是实践这个命题,是逻辑的内在的,并不是一时的突兀臆想。

        二

主体与实践的关系,还表现在主体对实践的反作用上。主体本身就是实践,怎么还有它的反作用呢?其实,正如前面所说的,主体不仅是自在的,还是自为的。作为自在,它有运动变化、实践发展的一面;作为自为,则又有其反作用的一面,因为它具有反思或反作用自身的作用。主体对自己的反思,就是主体对实践的反作用。这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一是主体一般反作用的实践性。这又主要体现在人们的一般活动中。物理中的反应,是物的发展及其生命指向性的结果。生命的人对物的反应(感觉直觉自觉知觉意识等),是主体实践的一般反应。如我劳动、干家务、欣赏风景、创作作品及制订规划计划等,都是一般的对实践的反作用。主体在这样的实践中,是起主导作用的。因为整个的客体对象都是主体的对象,与主体建立了一种对象性关系,是一个“人化的自然”。而且从本质意义上说,是运动着的主体自身(显然不是纯粹意识、主观观念)。就其运动方式方面说,整个运动的本身,是实践的,实践性的,是主体的实践,受主体的生命指向性规定。这种规定,就是反作用于实践的表现。一般的实践,可行的和不可行的,都是由主体的本质力量决定的。马克思说“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要仔细考察就可以发现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形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这种实践,不外是主体的人的思维认识作用。而这种主体的思维认识,就是中国古代哲学家所谓的“心”。陆九渊说“心者,天地万物之主也”“指其主宰处言之,谓之心”“心之在人,是人之所以为人而与禽兽草木异焉者也”(均引自《陆九渊集》卷32).墨子也说人能“赖其力而生”。主体的这种反作用,不仅区别了主体的人与对象的物,还说明了主体的人在一般行为实践中的重要推动作用。荀况说的“制命而用之”,刘禹锡的“天人交相胜”,王夫之的“相天”“造命”以及“与天争相胜”“治用万物”等等,都说明了主体的人的反作用之大。主体及其思维的主观能动性,对今天人们追求独立自主意识,冲破传统观念的束缚,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二是主体在社会关键时刻的实践性。我们知道,实践的发展是必然的,正如主体的生命指向性一样。但是,又正如其必然一样,主体的实践受主体本身制约。马克思说“在必然性中生活,是不幸的;但是在必然性中生活,并不是一个必然性…而对必然性本身加以制约,倒是许可的”(《马恩全集》40卷204页)。荀子说“知其所为,知其所不为,则天地官而万物役矣”(《荀子.天论》)。王夫之说“革故相推,日生不滞”“与天争权”“治用万物”等,都表现了主体的制约作用。这种作用主要是由主体的思维方式(包括审美思维)达到的。主体思维所具有的认识作用,既启动实践,又发展实践,把实践推向深入。列宁说“人类思维按其本性是能够给我们提供并且正在提供由相对真理的总和所构成的绝对真理的”(《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主体与实践(或自身的运动)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三个阶段。

首先是对经验的积累实践性。从历史出现过的东西观照自身,指导自身和实践。这主要是自然力表现的。我国长期的封建社会以及以前的农耕生产,都体现了这种积累的实践性表现。主体依赖于经验历史,表现了一种依赖性的主观能动性。

其次是对发展的实践性。近代的工业生产,机器代替了自然人力。这样,自然力、速度,力度、精度,都比以前的自然人力有很大的提高。而这种发展的实践,就要求与同时代的技术同步,这样,方可进行竞争,实现自由的实践。它因此获得了物质财富,较自然力有其进步性。表现了主体的反作用实践性,而这种反作用实践又是逐步提高的。

其三是对未来的预测实践性。这是实践的超前性表现,是当代社会发展实践的主要特征。它包括历史的经验积累实践和近代工业发展实践的统一即现代科学技术的实践性表现。它能够借鉴历史的经验实践和近代科学发展的实践,正视今天,放眼未来。是昨天过去、今天现在、明天未来的统一的实践体系,这都是主体的决定作用结果。而且越发展,主体的决定作用越明显,实践性表现也越突出。

          三

在人类社会各历史时期,尤其是在更能表现社会发展本质特征的关键时期,主体的实践性特征表现得更加有力。如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交替时期,是经验实践和技术实践的历史分期。而这种分期,虽然最初表现在经济基础上,最后必然表现在上层建筑意识形态领域,主体的思维决定它的选择发展。虽然就时间上,社会总体会进步,但特向积变的历史有时会成为惰性和包袱,阻碍实践的发展。而由于社会正进入一个较高级的社会时期,但实践水平仍然停留在前一历史阶段,就会破坏和阻扰这种进步的社会实践,表现为顽固的保守思想势力。这时,主体的意志决定表现在:如果这种保守势力所拥有的实践,水平地自动退出,也提高了自己(总体虽前进局部仍落后),那就和平地以思维反思达到这种阶段(人们的思想已达到认识这种进步阻力小或消失)。这是一种思维的潜在方式表现,表现为社会实践的和平过渡。社会越发达,思想的任务越来越沉重。它既要对过去、未来进行充分反思(审美自由),更要立足现实,顺应主体发展的生命指向性。这种思维(尽管已包含有实践的存在)革命是主体内在要求的结果,也是任何一个现实存在的需要和历史总趋向。如果保守势力(退化的实践活动)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为了既得利益,仍然依据一种没有生命力的某种合理性来维持固有,那就必然为社会历史所推倒,一种以较高程度的实践水平为代表的社会力量将激进地实现。这一方面,立即实现了这种变革,为实践及时地找到了相应的社会水准层位层级,促进了社会的正常发展;但另一方面,也延缓了实践进程如因此而生发的战争灾难等。同时,还表现了一种自然的本能,如诉诸武力的以力取胜或机器取胜的非人性自由。从外在力量上推翻,不是真正的自由范畴表现,是主体本质力量的某种倒退。只有思想精神的战胜,实现思想及其体系的潜在现实,才是真正的胜利。不仅利己,也服人,人人都能接受。萨特的门徒莱维认为“列宁主义即权力的统一”“这种统一在积极的统一进展缓慢的时候,有非常大的作用”(均引自萨特《博爱与暴力》)。恩格斯也表述了同样的思想,即新的到来,旧的过去,是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一旦旧的保守力量不加抵抗自行退出历史舞台,就和平地取代。否则,则以暴力形式将其推翻。当然,不论是和平也好,武力也好,都是主体调控的决定作用。主体将实践推到了思维、实践质的飞跃边缘,又将其从这个边缘推向另一个区域边缘,变革它,发展它。只是主体和平的思维反思方式的实践革命,才是高级的实践(可以达到审美自由),是人类社会文明的发展目的方向。而这样的主体,方是真正的审美主体。

有人在这方面错误地理解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发展观,把社会发展简单地归之于历史决定论,这是不全面的。因为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决定论,并不是消极的等待论,而是积极地参与改革现实的实践。并在此,充分发挥主体的能动作用,而且事实上,历史上的某些特殊阶段(多是社会分期),主体也的确发挥了它的决定作用,如领袖导师首脑的高威望等。就此意义,主体也就是审美主体,是一种必然和谐实践。因此,在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实践观里,历史决定论实际上就是强调主体的决定性作用的,只是不能片面理解。所以我们说,审美主体的发展是历史的,是历史的特向积变结果即预定和谐的。历史也是审美主体的发展,审美主体推动历史发展,审美主体的指向性已包含了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向性,因而审美主体也具有实践性。历史决定论的核心,实际上就是审美主体必然的生命指向性,其中包含还有实现审美自由的必然性。没有不是审美主体的历史,也没有不是历史的审美主体。离开审美主体的历史是死气沉沉的,应该抛弃的;离开历史的审美主体,是不可想象的,不存在的。从历史发展的整体演变过程看,审美主体就是人的发展史,不可避免地带有实践性,而且是必然的,不是偶然的。最后,人是历史的审美主体,历史的审美主体是人。所以,归根结底,历史决定论就是审美主体实践决定论,表现审美自由的实践性。而任何忽视审美主体实践作用的,都是审美主体自身本质所不容的,必将为社会所淘汰,受到历史的惩罚和鞭笞。

                           德国大哲学家黑格尔图览(百度)

  

        (易律夫初撰于公元199254日,忝为东北大庆市全国学术会议论文)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美学教程》复习题
美的具体形态
薛永武:人才开发需要人类三大主体的有机统一
美的本质
哲学重要概念总结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复习大纲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