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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案件是指哪些案件

依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刑事诉讼法中的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案件,是指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等。关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案件是指哪些案件的问题,下面由上海律师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大家做法律参考。

一、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案件是指哪些案件

1、刑事诉讼法中的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案件,是指以下案件:

()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

()刑法分则第二章规定的相关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以及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的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案件;

()危害国家安全、走私、洗钱、金融诈骗、黑社会性质组织、毒品犯罪案件;

()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犯罪案件。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六百零九条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八条规定的“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犯罪案件,是指下列案件:

()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

()刑法分则第二章规定的相关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以及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的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案件;

()危害国家安全、走私、洗钱、金融诈骗、黑社会性质组织、毒品犯罪案件;

()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犯罪案件。

二、贪污罪的行为表现为哪些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构成贪污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犯贪污罪的人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此外,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也属于贪污罪的主体。

()贪污罪所贪污的必须是公共财物。刑法对公共财产的范围作了规定。主要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另外,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贪污罪的主要特征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具体地说就是利用自己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将自己主管、管理、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用秘密获取的方法,将自己主管、管理、经手的公共财物占为己有的行为,即通常所说的“监守自盗”;再有就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使用欺骗的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如会计、出纳员伪造、涂改单据,虚报冒领等等。这些都是具体的贪污罪的犯罪方式。

依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刑事诉讼法中的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案件,是指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等。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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