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多年后再读《飘》

         中学语文课外名著推荐阅读的世界名著中有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玛格丽特“十年磨一剑”写了这部小说,而且一生只此一部书,便已成就了她世界文学大师的地位,真是让人感叹不已。凡是经过时间淘涤变成经典的作品从来都不是速成的,现在的快餐文学是再也出不了这样的作者和作品了(其实我们中国的古代四大名著的生产过程也是如此)。从前一位作者一生呕心沥血就只写了一部书,却成了千古名著。而现在的作者一个月就能出一部书,结果却全被淹没于茫茫书海中,涟漪都不曾荡起过。我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上大学的时候,那个时候疯狂地大量地阅读古今中外的世界文学名著,但大都是囫囵吞枣不求甚解,只是为了扩大阅读量,读的深度真的是不够。读大部头的长篇小说,一般是情节最吸引人,其次是人物形象,最后才会关注社会和自然环境的描写。前一周利用零碎的空闲时间又重读了一遍,感受竟与当年完全不同,简直是颠覆了我以前对此书内容所持的观点,很是感慨啊,这就是经典名著的神奇之处,不同的人读会有不同的领悟,同一个人不同的时间段读又会有不同的领悟,正所谓“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此话果然是至理名言,好书就应该多读几遍。以下谈一谈我十多年后重读《飘》的体悟。

1  战前美得不像话的庄园生活

        这次再读《飘》,第一吸引我的不是情节了,而是环境的描写,尤其是南北战争发生之前农奴主庄园的美好生活。当年读书时这部分描写完全是忽略的,只追情节去了,现在才发现这才是全书最美的地方。在美国南方有一个叫佐治亚的县,一片片的红土地,上面有许许多多大大小小的奴隶主庄园,他们以种植棉花为主。在收获时节一大片一大片雪白的棉花盛开时,整个县里洋溢着一片欢声笑语的丰收景象。农奴主家建造了漂亮的房子,前庭后院,绿树成荫鲜花盛开,往往每一家都会生一大堆的孩子,大大小小热闹非凡。家里有成群的仆人伺候,地里有成群的农奴在干活儿,家用的奴隶地位要比下地干活儿的农奴身份高,等级制度比较森严。农奴主都是白人,是最早欧洲移民美国的那批有头有脸的名门望族,而农奴都是当时美洲大陆的土著印第安人,他们刚从丛林里走出来的时间不长,心智还不成熟,只要有活儿干有饭吃有房子住,就已经感到无比幸福了。还可以结婚(当然是黑人与黑人之间),生老病死一家老小都由奴隶主包管着,只是没有人身自由和薪水,但他们也没有这种需求。

  农奴主的孩子们是特别幸福的,成长在青山绿水之间,每天的生活就是玩闹、学习、骑马、举行宴会,享受美食和娱乐等。在这片丰饶的土地上,小说主人公斯佳丽家有一座叫塔拉的庄园,塔拉庄园是她父亲杰拉尔德最早通过打牌赢来的,不过当时很破败也没有多大面积,是靠杰拉尔德一辈子努力开拓和经营才换来了后来的规模。塔拉庄园很美,一条河流围绕庄园而过,远处是一片片的棉花种植园,稍近处是牧场,里面有马、骡、奶牛等,然后是白人奴隶主的住房,四周都是篱笆,越过篱笆是草坪、大树和各种鲜花,铺满石子的小径一直到漂亮的大房子前。大房子好几层,外观美丽内饰华丽。离主人的大房子稍远的地方,还有一排一排的供奴隶居住的平房。

        在这片土地上,最美的庄园却不是塔拉而是十二棵橡树。十二棵橡树既是庄园的名字,也是庄园的实物,微风一吹橡树的香味会飘得很远,还有一座阴凉惬意的玫瑰园,一座美丽匀称的白色建筑,高大的柱廊,宽敞的阳台,平坦的屋顶,斯佳丽喜欢十二棵橡树胜过自己的家,她认为十二棵橡树大方庄严又堂皇。其实她是爱屋及乌,她心里更热爱的是十二棵橡树庄园的少爷阿什礼·威尔克斯。她是全县最美的姑娘,而他是全县最有魅力的小伙子。

      这样的庄园生活充满了富贵和诗情画意,和我们中国的封建主的生活差不多。无论哪个时代的人,都会认为这样的生活是人类最理想最美好的生活状态,那时候的空气是清新的,环境是无污染的,时间过得很慢但很有意义,衣食丰裕,阶级之间和平共处。虽然没有汽车没有手机没有网络,但是当时有马车有书信定期有宴会,那才是真正的生活,比现代人幸福多了。

2  战后城市和乡村的破败

        作者在书的开头努力渲染的美好庄园生活被一场战争(美国的南北战争)毁得面目全非。农奴主们为了捍卫自己的权利选择与北方交战。首先上战场的是青年一代,因为是战时临时调去参战,没有经过专业训练,他们牺牲得很快,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一一倒下,连遗体也见不到。兵不够用了,中年一代老年一代男人都陆续上了战场,当然也陆续倒下。后来乡下只剩下女人了。农奴们被北方人解放了,声称给他们自由。他们得到自由了,但茫然得很,不知要去往何处也不知道要干什么,四处流动,死于饥饿、传染病的不计其数。他们中很多人是很反对自由的,因为他们不明白自由有什么好,自由就是没有工作没有住房没有食物。成片的土地荒芜了,没人种棉花了。北佬所到之处,烧抢无恶不作,所有的庄园毁于一旦,除了塔拉庄园,那是北佬军队用来当指挥部用的,也是杰拉尔德宁死也不让毁房子的精神震撼了对方,塔拉才幸免。十二棵橡树庄园完全不存在了,一片废墟。

       乡村如此,城市也一样。当时的亚特兰大一片血流成河,从战场退下来的士兵们死的死伤的伤,布满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女人们在伤员中间做护理,缺医少药,直接锯腿锯胳膊的不计其数,没有麻药,城市上空回荡着他们因疼痛而不得不声嘶力竭的哀嚎声,最可怕的是全城的人都陷入饥饿状态,还要担心敌人时不时炮火的轰炸,简直是精神和身体的双重煎熬。战争带给人类的灾难无论什么时代什么地方都是一样,多数人是不喜欢战争的,但难免有一部分人是好战分子,他们一提到战争就兴奋,上战场是勇气的象征,失去生命是一种荣耀,战争过后残疾就是资本,回忆都让人激动。这样的人一多,世界上的战争就不会消失,一旦利益分配不好,就用战争来解决,输的一方无条件服从赢的一方,家园被毁再重建。人类的历史好像就逃不开这种轮回,古今中外概不例外。

3乱世中的爱情

  爱情是一种特别神奇的情感,它适应一切环境。无论是战前的安宁美好、战争中的生离死别、还是战后的艰难重建,爱情都一直存在着,还成为男人女人心目中力量的来源。斯佳丽是县里最漂亮的姑娘,也是最骄傲的姑娘,十六岁的她已经到了适婚年龄,整个县的小伙子都为他神魂颠倒,只要她略带笑意的一个眼神,小伙子们就全都绅士般地围绕着她献殷勤,以她为中心。斯佳丽和县里的所有姑娘关系都不好,因为所有的小伙子都喜欢她,以能娶到她为荣。但她心里真正爱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阿什礼。阿什礼·威尔克斯家出身名门书香世家,与全县普通的农奴主家的人都不一样,他身上天生一种文质彬彬的气质、有眼界有胸怀,文雅而见识广博。家里的书房藏书无数,而他日常的所做就是看书、音乐和思考。他的这种“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的气质在一群粗糙的男孩子中间自然别树一致。因为在这块土地上的种植园主家的孩子们都不爱学习,书都读得不多,其中包括斯佳丽。她爱阿什礼,但她与他无法沟通,他说的话她多数时候都听不懂。阿什礼也爱斯佳丽,但是只爱她的美貌、热情和勇敢。阿什礼与梅拉相爱,他的表妹,他们才是相同的人,出身相同爱好相同三观一致。但斯佳丽不相信阿什礼爱梅拉,因为梅拉不漂亮个子又小,阿什礼也从不直接说不爱斯佳丽,他说为了信念名誉等等不能爱斯佳丽,让斯佳丽误认为他们俩是相爱的,这一误会就是十几年。

  阿什礼和梅拉结婚了,斯佳丽就赌气嫁给了梅拉的哥哥,成为了梅拉的嫂子....查尔斯牺牲后,她在困难时期为了保住塔拉和一群人不饿死,处心积虑不择手段地抢了妹妹的男朋友弗兰克并在一周内就与他结了婚。她结婚不为爱情,她的爱情一直在心里。

  白瑞德一直出现在她的生活中,总是在关键时刻帮助她。他爱她也了解她,因为他们都是同一类人,自私自利又勇气十足,一个是投机倒把分子,一个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他们二人才是绝配,明明爱对方却总是口是心非偏偏要用语言伤害对方。瑞德爱斯佳丽已经到了一个男人爱女人的极致:他在斯佳丽第二丈夫弗兰克去世后的第一晚就去向她求婚,他已经爱她爱了好多年,他怕他一转身出趟差回来斯佳丽又结婚了(因为上一次斯佳丽因为钱嫁给弗兰克只用了一星期,而他就晚了那一个星期。)战争期间他远走高飞想忘了她,可忘不掉,结果又回来找她。战后冒着被抓的危险回来,就是为了找到她。他爱她爱得发狂,可又不让她知道,因为他了解斯佳丽,她把人家的爱抓到手就当成鞭子抽人家。因为她心里只有阿什礼。他还是与她结婚了,明知他心里有人,他以为总有法子让她回心转意。他像宠小孩子一样宠她,任她去做她想做的事情,哪怕是让世人议论纷纷的事情他也不在乎,只要她高兴。他们俩何其相像,胆气十足,性子又倔。

  阿什礼与斯佳丽分明是两个世界的人,斯佳丽永远也进入不了阿什礼的世界,只因为她读书读得太少了,他们的思想不在一个层次上。她经常理解不了他所说的话,而阿什礼出口就是引经据典,对此他表示很无奈。但斯佳丽身上也有让他喜欢的元素,比如漂亮、活力、勇敢等。他心里真正爱的是梅拉,他俩精神相通,梅拉理解他的世界,也深爱他。阿什礼能文能武样样出色,但他从小是被培养来是过上等人生活的,在乱世中他就混得左右为难,因为思想是他最大的局限性,宁愿穷死饿死也不做有损品德的事情,有气节有风骨,可是这样的人在乱世是活不下去的,显得不合时宜,没有跟上时代发展的脚步,一直沉浸在过去的美好时光中无法自拔。

  梅拉是圣母式的女人。她虽然外表不漂亮但内心强大,她待一切人都好,每个人都喜欢她。她表面弱小其实思想强大,在战时的人心惶惶中她却成了众人的主心骨,倒不是她真做了什么了不起的行为,而是她身上的品质是南方传统优良思想的集合,让人安心让人觉得美好。这一点与斯佳丽的母亲埃伦是相同的,她的母亲出身名门,处事周全,得到所有人的称赞。所以母亲死后父亲的主心骨就没了,他就变得神志不清生无所恋了。一个人不怕穷不怕苦不怕累,最怕的就是主心骨没有了,那就真的是活不下去了。但每一个人的主心骨又不同,梅拉一死,阿什礼就变成一个没有主心骨的孩子了,茫然又无措。斯佳丽也有同感,原来她一直看不起的梅拉才是她心里最重要的那股力量,她知道无论何时何种情况她都会毫不犹豫地支持她,有了梅拉的支持,她才能无视周围人的各种议论。梅拉的死,让她周围的人都仿佛失去生活的信念。

  斯佳丽的爱情很梦幻很纯净,这梦幻的少女爱情给了她无穷的面对困厄的力量。虽然最后她才明白她的爱情也会变,她后来爱上了瑞德,只是她太迟钝明白得太晚了。她一直爱着的阿什礼,其实不是现实中的那个阿什礼。她爱的只是自己造的一尊偶像。回首往事,重温当年遇见阿什礼的情景:她站在庄园的阳光下,身穿一条漂亮的绣花绿裙,目睹他骑马款款而来,满头的金发犹如一顶银色头盔,于是她便怦然心动。如果阿什礼也像别的小伙子一样向她求婚而被她拒绝了,她的虚荣心得到满足,估计也就不会迷恋他了吧。她在心里狂热地爱了十几年的男人,原来是竟是这样一种感情。她失望极了,这时才明白原来她真正爱的人是瑞德,因为他们才是同一类人啊。她终于明白了瑞德说过的“同类的人才能真正的相爱,因为彼此懂得”。

  阿什礼和梅拉出身是门当户对的,他们的爱情也是建立在彼此理解的基础之上,他们为人温和有礼,品德高尚,有很强的自侓性。他们这一对是属于比较难得的精神相契合的那一种爱情,虽然阿什礼一直留恋过去而对现实束手无策生活很困顿需要斯佳丽接济过日子,但梅拉从不因此埋怨阿什礼,她一如既往地毫无条件的爱着他(这一点斯佳丽做不到,当她后来发现阿什礼不如她想象地能干时,她是相当失望的;同样如果阿什礼知道斯佳丽的那些金钱至上不顾道德的思想,他肯定更失望)。梅拉外表不美丽但阿什礼依然把她当成主心骨,说“她是我唯一的梦想,唯一存在过呼吸过,在现实中不消失的梦想”,这种份量简直就是爱情的极致了吧,他们俩属于灵魂的伴侣,如果不是那场战争毁了他们的一切,他们俩一定会岁月静好琴瑟合鸣地相伴一生。

  斯佳丽和瑞德也是同一类人。但是斯佳丽是被母亲埃伦教导着要成为梅拉那样的女人的,她虽然内心不是那类人,但表面上训练得完全是淑女的样子了,所以她看不上瑞德的行为——投机客、发国难财、说话尖刻缺少温情极度自私自利。但后来她也完全成为了这样一个人(这种血统来自于她的爱尔兰父亲),他们冷酷又贪心还无所顾忌,所以他们俩在一起无话不谈聊得相当投机完全不用掩饰内心的想法,谁也别看不上对方,因为他们的行为都不是一个上等人该有的样子。瑞德年龄比斯佳丽大了整整二十岁,所以他一早就看出来他们俩是同一类人,他一直在等着她长大(哪怕她已经嫁了两次,还生了两个孩子,他都没有放弃过),他们俩从不被道德捆绑,赤裸裸地表达对金钱的喜欢,对生活的奢侈享受的追逐,只管自己活得开心自在,从不管旁人说三道四。但是他们的爱情发展却很纠结,瑞德爱了斯佳丽很多年哪怕都成为了夫妻也从不敢表现出来,还总是装成毫不在乎的样子,总是讽刺她嘲笑她,明明吃醋却每次都去外面鬼混,只是为了掩饰自己对她的爱;斯佳丽呢明明心里已经爱上了瑞德却毫不自知,以为心里永远只有阿什礼。总之他们俩一直是在相爱相杀,生活硝烟四起,一点没有消停过。等后来明白过来,似乎已经晚了,因为他们唯一的女儿邦妮意外去世了,瑞德是那样爱女儿,甚至为了女儿可以放弃自己以前玩世不恭的所有准则。书的结尾他说自己对斯佳丽的爱已经用尽了,累了倦了,没有人会永远在原地等你,但斯佳丽勇气不减,还想凭本事去重新挽回他。

  书中还有很多历史的社会的问题引人深思,由于字数的原因(不知不觉已经写了5000字了),今天就不谈了,以后有机会再写吧。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电影乱世佳人
重读《飘》,看清人生的这3个真相
世界名著《飘》告诉我们的7个人生哲理,读懂了终生受益
一本百读不厌的书
重读《乱世佳人》原著:依靠男人的女人到底算不算独立女性?
祖盛讲名著61 | 乱世佳人(上)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